Licai

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委监察的结合应用

何旭东

-

自党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全国纪检监督部门查处­了一大批大老虎、小苍蝇,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肃清了社会风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躲进了“青纱帐”、唱起了“变形记”,发现、甄别、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坚持不能放松,只能深化不可停滞。当前,随着国企体制改革和纪­检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中长期存在和­掩盖的不少问题得以曝­光,经济领域不法活动得到­揭露,遏制和打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企业财经纪律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内部审计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两者的协作配合,是新形势下严惩经济犯­罪、提升企业自我监督能力­的有效方法。

一、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重要­意义

虽然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在企业中的工作分工­与侧重点 大不相同,但两者在企业发展中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审计是一种经常性、专业性的监督活动,其通过日常审计(如工程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干部­离任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企业经营绩效情况及合­规性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并为企业加强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同级和下属单位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能直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侵占挪用公款、虚报费用、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但是由于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处理违规违纪人员­的权限,导致难以及时有效地阻­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承担着对党的组织、党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惩处的职能,能够对企业中存在腐败­问题进行有效地清理,但由于纪检职能和专业­知识的限制,纪检监察人员不可能经­常深入到企业和具体 的业务中去,造成调查取证方面有一­定的难度,有时候不能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的蛛丝马迹。

由上可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是天然的反腐败“同盟军”。加强二者之间的协作配­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提­升监督效率。二者的有效结合,对于创新国有企业监督­体制、完善企业监督制度、拓展企业内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监督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是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权­力监督、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经途径。

二、企业内部审计成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一)企业财务收支审计能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个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如何,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资金监控是否有效,深刻影响着这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相对独­立的专业监督检查,可以促使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警惕性,预防违纪违

法行为的发生。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不断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有针对性地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起到纠正错误、保护干部的作用;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利用­财务收支审计成果,有重点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以监督权力运行,从而实现权力运行在哪­里,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就­能够跟踪监督在哪里。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总体思路后,中纪委进一步强调并要­求:一是各级纪检监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体安排;二是正确运用审计成果,对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内部审计部门而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各类经营指标、资产负债、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给予经济责任认定的­一种方法。而对纪检监察部门而言,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的全过程,是对干部进行财经法纪­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发现干部问题、预防和 治理腐败的有效方法。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监督对纪检的监察­补充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一是通过任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起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作用,将违法乱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通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有效线索,便于立案查处,最终起到惩前毖后、挽回损失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在纪检监察案­件查处过程中的侦察兵­作用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国企的经济组织形式决­定了其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案件以经济案件为­主,这就需要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更好地运用审计查­证手段,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案­件查处过程中侦察兵”作用。

经济案件线索的落实尤­为重要,审计工作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这个环节上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纪检部门直接查账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在业务水平方面也­有所欠缺。审计与纪检两者有机结­合,既节省了案件查处时间­和人力,又提升了惩治腐败、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按照­纪检案件的需要,利用专业上的优势,对被审计 单位或个人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有关经营管理资­料进行查证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职业判断,为案件处理提供合规依­据。审计查证可以使案件的­证据采集更为专业、全面、快捷和准确,节约了宝贵的办案时间,使办案人员集中更多精­力来查证违法违纪事实,提高了案件查处效率,保证了案件查处质量。

三、促进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具体­措施(一)建章立制,为部门协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为了实现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必须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专门的管理章程、协作制度和严格的考评­机制,以规范组织的日常运作。例如建立一个专门的审­计和纪检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来­担任组长,以保证小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该小组主要任务是促进­二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督效率;与此同时,通过建立部门日常协作­制度,具体规范二者的协作行­为,最终发挥出1+1>2 的最大监督功用。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信息是决策的支撑和基­础,信息量的大小及其准确­程度直接关系着决策的­成败。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发­现问题的时间有先有后,这就要求通过定期

者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来实现信息资源上的无­缝对接。无论二者之中的哪一个­发现了问题,都应根据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召­开联席会议,以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并商讨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从而确保监督工作及时­有效。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其掌­握的案件线索,向审计部门提出在某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的建­议;审计部门也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在开展内审工作前,审计人员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有无相关信访­问题,以合理编制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而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蛛丝马迹,也可以通过审计结果得­以佐证。内部审计部门在制订周­期性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充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切实将审计重点转移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到有的放矢。纪检监察部门则可以通­过主动收集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信息,形成纪检监察目标的精­确定位。

(三)业务培训上互通有无、扬长补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

在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下,监督人员单一的业务知­识构成已难以满足日常­监督、案件查处的需要,因此要敢于 打破常规,开展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人员业务互训。通过安排经验丰富的内­部审计业务骨干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讲授各自­的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补齐监督人员的知识短­板,实现内审与纪检专业领­域知识的有机融合和业­务水平共同提升,切实提高经济案件的侦­破力和威慑力。

(四)加强业务合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部­门可以组成联合检查监­督小组,以企业发展全局为着眼­点,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或重点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综合­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二者应充分利用其各自­专业优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研究、梳理分析,集中会诊问题成因,准确甄别问题性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从而形成审计与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查补企业管理漏洞。

(五)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干部离任审计是对干部­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定和总体评价活动,是企业监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在离任审计之前,审计部门要到纪检部门­详细了解离任干部相关­情况(群众评价、违纪情 况、有无举报),明确审计重点与方向;同时将干部任职期间纪­检工作取得的成效作为­离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最终对被审计人员履­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另一方面纪检部门应重­视干部离任审计结果的­综合应用。对于那些内部审计反映­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纪委监察部门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罚,轻者出面谈话提醒,重者予以调职或免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委监察部门要充分将­审计结果与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热点相结合,对干部的离任审计进行­严格审查和归档,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将此作为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察的重要依据,为干部升迁、转任、调动提供重要参考。

四、结语

在当前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监控为核心的国企­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内部审计与纪委监察部­门的有机融合是大势所­趋。在新的时期,要通过内部审计和纪委­监察工作的协调配合,不断丰富、深化企业自我监督机制,不断将国企反腐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实现企业治理的不断完­善和良性循环。(作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