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赵晓冬
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国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的重点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贫困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当前审计的重点之一。笔者近两年来连续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近几年,地方政府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但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程序执行不到位
根据规定,危改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由于地方政府没有严把危房改造的标准和相关程序,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危房改造,所以造 成资金未真正发挥效益和资金的损失浪费。如某乡镇2014 年危房改造 20 户,其中有 12 户已新建和修建的房屋无人居住,一是在新老城有房屋或随儿女居住在新老城;二是在村里已盖有其他比较完善的房屋,不需在维修的房里居住;三是已达到新建标准而没有新建,只对其进行了维修,农户还是无法居住,需要再次申请改造。
(二)利用危房改造套取财政资金
部分地方政府或个人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有意降低新建房和危房改造标准,减少工程量,从而达到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目的。如某乡镇18 户危房改造工程,经检查全部为新建房按危房改造标准进行施工改造。按工程量计算,共计套取危房改造资金 46630.24 元,套取资金额占危房改造资金总额的33.85%。
(三)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近两年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部分乡镇将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 丽乡村建设,如某乡政府2014年至2015年擅自挪用危房改造资金6.2万元,用于支付所属菜园村美丽乡村修建道路拆除村民的住房费用。经调查,这些村民并非低保、五保或困难户,不符合救助条件。
(四)部分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无法享受补助资金
通过审计发现,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建房成本成倍增长,而目前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造标准较低,部分贫困户由于经济拮据,除去国家补助外,自己手中没有资金,不敢举债建房,致使不少贫困人员自动放弃了危旧房改造指标;另外有些有建房需求的贫困户因为人口多,认为新建标准面积为40 至60平方米对农村人来说房屋太小,不适合农村人住,所以就不愿参与危房改造项目,造成部分贫困户无法享受国家补助。
(五)地方政府对危改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危改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应该家喻户晓。但部分乡镇对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够重视,宣传力度小,农村群众知晓率
低,特别是贫困人口本身就处在社会最底层,属于边缘化和弱势群体,对国家的危房改造政策基本上不了解,更谈不上申请享受和积极参与监督。只能听从乡村领导的安排,这也是农村危房改造存在众多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加强危房改造审计的方法 (一)利用数据比对核实领取补助家庭的资格
一是分别采集房产交易数据、房产登记数据、车辆登记数据和工商登记数据,通过以上数据与获取危房改造补助的人员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
二是比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通过危房改造户的户口与当地派出所户口比对,看 户口本是否有临时变更,有无人为增加户口人数现象。同时查看户主是否为农业户口,筛选出人为变更户口和非农户口等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家庭。
三是比对房改前后照片。通过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照片进行对比,查看是否存在以无充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现象。
(二)利用银行账户审计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资金管理和发放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都是通过农商银行代发的。危房改造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为其办理银行卡(存折),直接将资金汇入危房改造户的银行卡(存折)中,并到危房改造户所在乡(镇)集中发放。通过核查危房改造户的银行账户,查看是否按标准发放,是否本人签字 或本人不在的情况下由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签字,但凡发现未按时发放或由村干部代领的要重点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银行故意拖延发放和村干部是否将银行卡(存折)送给危房改造户、村干部有无贪污挪用等问题。
(三)对已完成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一是核实危房改造工程量。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查看是否有故意降低工程标准,以次充好,套取财政资金现象。
二是调查有无乡村干部以活动费、资料费、手续费等名义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或者乡村干部承诺将其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让其提前交纳部分费用等问题。(作者单位:永城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