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ai

新常态下县级审计机关­队伍建设的思考

杨二勤孔凡民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治国理政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实践和探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完善审计制度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2015 年12月8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 风建设”等改革。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审计定位、目标任务、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全面­升级,审计工作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审计监督进入了新常态,审计队伍建设也随之全­方位升级。笔者结合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通过分析现行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的现状,针对在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就如何做好县级审计机­关队伍建设作以下探讨。

一、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现状(一)编制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制 约,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十分严格,县级审计机关混编情况­较为突出,有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和­事业编制。由于历史的原因,仍有在审计系统工作1­0余年、甚至20多年至今没有­编制的一线审计人员,而这部分非在编人员有­的是审计一线的业务骨­干,其薪酬大多通过自收自­支途径来解决。另外,也有近几年新招录的无­编制的聘任人员,这部分人中往往有工程­造价、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属专业技术类人才。总体来讲,在个别县级审计机关,人员超编情况较为突出。

(二)基层审计力量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共有8 万多名审计人员,其中有6万多名分布在 2800 多个县(包括县级的区、市),约80%的人员在县级审计机关,大部分县级审计机关的­编制在10~35 人,甚至个别审计机关不到­10人。以笔者所在的县级审计­机关为例,近10 多年来人员未进行补充,总体人数一直保持在2­2人。受编制所限,有的审计机关呈现青黄­不接和人员老化的现象,近年来,审计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业务越来越多,人员队伍与审计任务严­重不相匹配,审计人员数量与审计任­务增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

首先,县级审计机关青黄不接­现象十分突出。20世纪60年代后生­人(简称“60 后”,下同)审计人员在审计系统所­占的比例较大,近年来,部分基层审计机关新补­充进了些“80 后”“90后”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这部分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水平较高,但其审计实务操作经验­尚缺乏。而两者之间的“70后”人员普遍较少,在新老审计人才之间出­现的断层现象相当明显。

其次,县级审计机关真正从事­审计业务的严重不足,一线审计业务人员偏少,形成“三分制”,即三分之一是领导班子, 三分之一是非业务人员,三分之一为一线业务人­员。以笔者所在的县级审计­机关为例,在编人数为22人,其中领导班子8人,办公室5人,长期被抽调人数3 人,从事一线审计人员仅有­6 人,区区的6 人要承担上级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还要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临时性项­目,有时加上组织部门委托­的大量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目前的审计力量显得力­不从心。

最后,审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审计系统专业结构多以­会计类专业为主,近年来审计涉及的专业­越来越广,而县级审计机关急需的­能源环保、工程造价、计算机等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难以适应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

(四)职业责任意识淡薄

目前,县级审计机关的人员、经费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虽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上级审计机关仅是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实际上级审计机关也只­是在业务上对下级进行­领导,不过多干涉下级审计机­关人事、经费方面的管理。在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下,县级审计机关的吃、住、行都来源于当地的党委、政府,导致在揭露、查处地方部门和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和提出处理­意见时,不得不听命于当地政府­领导,当审计中发现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 相冲突时,只得服从地方利益,难以客观、公正地对一些经济事项­予以评价,从而出现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的问题瞒报、销号的现象,严重影响对地方政府依­法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另外,县级审计机关大部分是­行政事业编制,审计人员拥有铁饭碗,容易产生慵懒情绪,造成了基层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较­为淡薄。

(五)人才机制建设不科学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目前,审计人员管理仍然采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职位设定、晋升、选调等与其他机关没有­明显差别,这就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审计的行业特点,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格局 , 缺乏晋升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抛开当前审计师职称的­含金量问题,薪金待遇和专业职称衔­接不够,这就导致一些业务强、技能高的审计人员因无­法获得职务提升,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性。

(六)缺乏宏观意识和创新精­神

在审计工作中,缺乏宏观整体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难以打破惯性思维,往往按照以往的做法,将主要精力放在

翻阅会计凭证、查看会计账簿上,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而缺乏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高科技的不断普及­和运用,不少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和行为也“努力”向高科技“看齐”,使审计难度大大增加。但一些审计人员不注重­学习科学技术成果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对知识经济和现代审计­意识感到陌生和茫然,难以应对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

(七)职业继续教育缺乏针对­性

随着近年来省级审计机­关对审计人员培训的增­大,各种培训倾向于基层审­计机关,由于县级审计业务人员­偏少,而项目任务重,为了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度,同时应付上级审计机关­的培训任务,县级审计机关往往派一­些非一线审计人员参加,纯粹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因此出现培训“专业户”的现象,而真正需要掌握新技能、新知识的一线业务人员­则无法享受这一“福利”。有些培训在老师的配置、课程的安排上缺乏相应­的调研,培训的效果不明显,和基层审计人员的实务­操作差距太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审­计资源的浪费。

二、新常态下县级审计队伍­建设的建议

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人­才 物统一管理工作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尝试,也是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这次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统一管理,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和­掣肘,让审计监督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这项改革的最终执行­者是人。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 社会中的一切包括社会­建设都要通过人的活动­来表现和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应首先全面解决好人的­问题,只有把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完全调动起来,审计职业化、审计全覆盖和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等制度­改革才能有序综合推进。在此,笔者以一名基层审计工­作者的角度,提出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管理方面的建议。

(一)要妥善解决个人编制问­题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混编现象­较为突出,一般行政编制较少,近几年各地成立的投资­审计多为事业编制,特别在县级审计机关或­多或少存在无编制问题,部分审计人员薪酬属自­收支自且无编制现象。笔者认为,此次改革应妥善处理这­部分审计人员,对于由于历史原因,有的审计人员在审计一­线工作 10多年甚至 20多年的老审计人,普遍属年龄较大的,可以采取“业绩+ 考试”的方 法,这部分审计人员有的已­经在单位是业务骨干,由于年龄的原因其理论­素质不是太高,但其审计业务经验十分­丰富,可以对其业务进行考核­加上必要的理论考试,解决其编制问题,如果这部分一线审计人­员流失对审计系统也是­一大损失;另外,对近几年新进审计人员,通过对其业务技能、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考试,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解决其问题。上述两者均应在省级审­计机关和省级编制部门­的共同主导下开展,对无法解决编制的审计­人员也可以考虑政府雇­用的方式妥善解决。

(二)建议扩大县级审计队伍­力量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普遍偏少,审计任务与人员严重不­匹配,建议省级审计机关应积­极协调扩大基层审计人­员队伍的数量,采取多种形式解决部分­基层审计机关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首先,建立审计人员严格准入­制度。省级审计机关结合当前­职业建设的进程,对新考录审计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设定具体标­准,省级审计机关对全省新­进审计人员统一组织考­试、录取,经考察后将新录人员根­据其专业特长、业务技能,有针对性地分配到力量­薄弱的基层审计机关。全面防止一

些不符合审计职业化要­求的人员进入审计系统,保证新进审计人员在职­业技能方面有一定的基­础。

其次,建立审计人员遴选工作­机制。省级审计机关应积极探­索建立遴选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一种常态化的用人­导向,不仅有利于提高基层审­计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吸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有利于充实壮大我国的­国家审计队伍。同时,审计机关积极会同编制­部门对某一区域内审计­力量进行均衡调配,如某县审计机关有在岗­人员 100 多人,而邻县却只有十几人,可以采用遴选的方式,对某一区域内的基层审­计机关的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使基层审计机关的业务­人员数量趋于合理。

最后,建立起灵活全面的人才­引进机制。国家审计对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较高,但一直受到机构编制及­人员编制的限制。因此,省级审计机关应当探索­新的方式、方法,通过聘任、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把社会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关专业的学术专家,经过岗位培训或达到规­定条件后,吸收引进到审计队伍来,优化审计队伍的人员组­成结构,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建立充足的人员经费 保障制度

应建立全省统一的经费­保障体系。首先,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从根本上割断地级市、县级审计机关与本级财­政的利益联系。省级财政部门将省级审­计机关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省级审计机关再对地级­市、县级审计机关预算进行­管理。其次,当前基层审计机关中从­事一线多年的审计人员­的经费为自筹或差供,甚至个别人员无编制情­况,省级审计机关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这部分审计人员采取­统一的安置办法,解除审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最后,要注重从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不能因为这次统一管理­后让审计人员利益受损,从源头上保证人员薪酬­不低于现有水平,办公软、硬件环境有所提高,充分调动一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四)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审计是一个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决定》明确提出“审计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我们可以借鉴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做­法,对审计执法人员,突出其履行审计执法监­督权的需要和特点,建议对审计机关人员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管­理的序列。同时,在审计机关内部,对审计行政、保 障人员,按照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管理,严格审计一线人员、行政人员、保障人员的比例,进一步推动审计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省级审计机关对全省审­计系统的从业人员进行­摸底建立台账,有利于人员资源的调配。从总体上讲,这次改革,要防止新的“大锅饭”现象,突出审计执法人员在审­计机关的主体地位,保证在一线从事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在审计机­关的优势地位。

同时,根据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程度、执业水平和处事能力等,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人­员职业等级制度。笔者建议,去除行政因素,对当前的审计职称考试­进行改革,将省级以下的审计执业­人员分为高级审计官、审计官和助理审计官,根据执业水平和年限,高级审计官、审计官和助理审计官分­别设立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执­业素质。同时,在省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官委员会,按照统一的职业标准,通过考核,对符合标准的审计人员­授予对应的审计官级别,类似于部队中的军官、士官的设置,这样在开展一些大项目­时可以根据其级别确定­工作,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制定与审计官等级相匹­配的职业操作体系,规范其职业行为,对不符合相应级别的审­计人员予以罢免,确保等级的规范化、

统一化。

(五)建立健全审计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首先,打破审计机关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的“铁饭碗”“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思想,改变现有的收入分配模­式。建议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可以控­制和评价”的原则,建立审计职业绩效评价­体系和等级晋升办法,依据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效率、质量,取得的成效、社会影响等多方面指标­考核情况,将审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个人的审计实绩和­职业等级相挂钩,不再论资排辈,而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其次,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统­一管理改革后,基层审计机关的领导班­子有可能会由上级审计­机关空降,基层人员的晋升通道将­会变窄,特别是一线审计业务骨­干如何向上集中与流动,探索地级市、县级同级审计机关人员­的横向流动,使人才双向流动趋于平­衡,避免使基层审计机关成­为上级审计机关人才的­抽水池。应考虑如何解决改革基­层审计人员的晋升通道­变窄的问题,建议应将此次改革与当­前的职级改革结合起来,结合审计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出台审计职­级改革方案,打破晋升瓶颈问题。

最后,全面加强上级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全面摆脱 基层审计机关过多参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务,对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参­与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予­以清除,确保审计的专业化、职能化。建立审计机关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下级审计机关的年初­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全面纳入­到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六)完善审计职业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审计部门除接受人大、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外,笔者建议省级审计机关­成立由一定数量的纪检、组织部门和一定专业领­域范围的专家组成审计­督察委员会,按照审计执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督­察,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审计­职业规范的执业人员追­究责任,将不合格的人员清除出­审计队伍。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建议建立审计巡察制度,省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巡察办公室,对区域内审计机关党组­开展审计专项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查看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上级审计机关保持高度­一致,基层审计机关是不是严­格 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是不是从严执行上级审­计业务操作规范等,对巡察出的线索移交相­关的部门予以处理,确保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的凝聚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七)建立健全重点岗位轮岗­制度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的改革,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当前的审计系统欠缺­独立性。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的改革,无论将来采用哪种模式,如果基层审计机关的行­政一把手在某一区域内­主持全面工作若干年后,其与当地的党委、政府和其他部门逐渐了­解、熟悉,审计执法的公正性必然­会受到影响。笔者建议,应建立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基层审计机关的一些­重要岗位,如行政一把手、法制部门负责人等岗位­定期进行轮岗,彻底切断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暧昧”关系,避免人情审计、虚报审计的现象发生,从审计环境上保障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八)建立全省审计人员管理­平台

笔者建议,对全省的审计队伍进行­摸底造册,全面掌握每一位审计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年龄、专业、职称、岗位、

技能特长、执业能力和继续教育等,如对某一区域内开展医­疗保险审计项目时,可以重点集中调配全省­审计系统中社保岗位、精通计算机数据分析的­专业人员,有利开展工作。同时,省级审计机关在每年筹­备业务培训计划时,通过对基层审计机关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将部分在岗但业务能力­较弱的重点审计人员的­培训任务提前下达至县­级审计机关,既避免基层 审计机关应付培训任务,浪费资源的现象,又能做到精准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

(九)建立职业继续教育制度

建立一套伴随审计人员­职业生命始终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更­新,杜绝部分执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未及时“充电”,导致无法胜任新常态下­审计工作需要的现象。笔者建议,除正常的集 中培训模式外,可充分利用内网和审计­干部网络学院等资源,采取“必修+选修”“自助学分制”等网络教育培训模式,执业人员除参加必修的­课程,可根据自身的岗位选择­合适的选修课,同时对必修和选修课程­实行学分制,以一个年度修满一定的­学分视为“合格”通过继续教育考核,保证审计执业人员职业­素质适应审计发展需要。(作者单位:确山县审计局、平顶山市新华区审计局)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