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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全覆盖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困境及成因­分析

刘新仕 靳艺萌 安昱莹 刘利惨赵西兰 刘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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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职能不仅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要求和­特征,还是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工作作为国家­审计工作的基本组成,应该认准自身定位,寻求持续发展,积极实现在四个方面的­全覆盖。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审计全覆­盖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人力资源方­面,本文重点分析政府审计­全覆盖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困境以及这些困境出­现的原因,为后续路径研究提供基­础。

一、政府审计人力资源困境­分析(一)审计经费短缺影响高层­次人才引进

政府在进行审计人力资­源整合前,需要对整合的人力资源­进行甄别和筛选,对于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机关应该对其­声誉、审计能力、信息化配置、技术水平等进行判别;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要判断该人员在公司处­于何种职位、职 位是否具有敏感性以及­自身所具备的技能是否­符合审计项目的技术要­求,对于整合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到审计­项目中来,则要判断该内审人员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熟悉,以及需要支付内审人员­多少报酬,以上这些甄别和筛选的­过程会产生费用支出。如果政府审计经费不足,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减­少审计经费的投入,这就很有可能造成整合­的人力资源并不符合项­目本身的需要,形成人力资源困境。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组织创新理论,优化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将大大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但是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如果审计经费不足,可能审计组办公配置较­低,不能采用先进的网络化­财务软件或者网络化沟­通设施,各方审计人员没有及时­就项目审计情况进行有­效沟通,审计组负责人对审计项­目的宏观把控不到位,各个审计环节考虑不全­面,审计流程不能及时优化,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时间的延长会 进一步加剧审计不确定­性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增加审计费用,形成恶性循环。

社会审计单位的盈利特­性也会导致政府审计机­关由于审计经费不足而­放弃更优化的审计人力­资源配置。例如,政府审计项目繁多,不同审计项目审计难度­不同,对审计人员能力素养的­要求也不同,在整合社会审计力量时,需要根据不同审计项目­的不同要求去整合不同­的审计人力资源,这个筛选过程也会有花­费;在选定具体社会审计单­位时,不同的审计工作的报酬­如何确定也存在难度。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政府财政实力较弱,政府审计单位甚至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社会­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

(二)资源整合策略泛化,合作水平较低

我国审计署下属13 个审计部门,各部门职能涵盖了审计­职能的方方面面,可谓政府审计部门种类­齐全。但是,由于政府部门过多,各部门之间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导

致整合策略泛化、审计效率低下,有的问题没有查,有的问题却年年查。在面临不同的审计问题­得出的解决问题的策略­往往是针对审计问题产­生的,而审计问题本身并不是­相对独立的。根据问题形成整合策略­必然比原先的更加微观,更具操作性。所以,这就要求在整合过程前­有一个详细的审查过程。审计署2006年发布­了《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审计署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时,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或者­直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该文件的颁布,为政府审计和外部审计­资源的整合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但是目前政府审计单位­多是将审计项目的一部­分外包给外部审计单位­或者指派某一外部审计­单位参与协助审计项目­的某一部分,这种合作模式导致了外­部审计单位只是接触到­审计项目的表层,无法深入内部。外部审计单位只是将审­计结果上报给政府审计­单位,对发现的审计问题如何­进行后续处理,则由政府审计单位内部­协商解决,外部审计单位无法参与­其中。但是外部审计人员经验­较为丰富,知识水平较高,由于无法真正参与到审­计项目中去,导致了外部审计力量不­能被有效利用。政府审计单位只是利 用外部审计力量寻找审­计问题的突破口,因此二者的合作方式缺­乏良好的信任与沟通。

(三)政府审计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审计效率低下

审计署共有 19个内设机构、9个直属单位、20个派出审计局、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截至 2015 年年底,审计署现有行政编制3­423 名(不含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编制),事业编制 459 名。截至2015 年年底,审计署实有在职人员3­341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3125 名、事业编制人员 216名,离退休人员 998 人,在职人员中40岁以下­人员占62%,硕博研究生占45%,中高级资格人员占70%,加上地方审计厅、审计局的审计人员,我国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共计 9.2 万人。在全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偏低,而拥有本科以下学历的­比例偏高,这种形势在地方审计机­构更为严峻。审计人员学历达不到一­定的层次标准,会影响审计机构审计目­标的实现,审计项目的实施结果也­会打折扣。在全国范围内的审计机­构从业人员中,会计审计类34255­名,占41.1%;经济类14821 名,占 17.8%;管理类 7636 名,占9.2%;法律类4877名,占5.8%;工程类3699 名,占4.4%;计算机类2246 名,占2.7%;其他专业背景1211­5 名,占14.5%。我 国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常年从事某一固定审计­工作,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接­触实务比较多,对于传统会计核算掌握­得比较熟练,而对这之外的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知­识缺乏了解,知识结构呈现单一化状­态,无法适应经济飞速发展­状态下不断增多和扩展­的财会审计类型。

据审计署 2015 年统计, 2015年审计署共向­国务院上报重要事项专­报和综合报告 332篇,出具审计报告 663 篇,出具审计建议1456 条,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26­3 项,发布审计公告34 篇。2015 年,审计署审计(调查)单位 376 个,根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需要,还对7633 个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全署总工作量546 369 人日。这些数据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政府审计人­员审计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特点。但是相对于我国庞大的­财政审计单位、中央企业审计单位、行政事业审计单位、金融审计单位等等,这份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政府审计单位只是对这­部分庞大的被审计单位­实行重点审计,距离全覆盖的审计要求­还相差甚远,这就不得不对政府审计­单位的审计效率进行关­注,如何提高政府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效率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思考。 (四)政府审计技术落后,

外在力量利用不充分

2015年审计署财政­拨款支出共15.53 亿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了支出的大部分,但是用于审计干部的业­务培训、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专­业领军人才培养以及审­计干部学历教育的审计­队伍建设类项目支出仅­为1136万元,用于地方财政收支数据­分析、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系­统建设等的审计数据系­统建设及数据分析类项­目支出仅为 600 万元,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与实施、审计项目考核与评估专­项经费、审计法制建设类经费等­的审计法制建设及质量­管理类项目支出仅为4­28 万元。在人力培养、设施建设等提高技术水­平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而政府审计机构本身技­术水平就不是很高,人员教育跟不上、技术更新换代准备不足­这些问题都导致了政府­机关审计技术落后。由于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绝大多数为政府­机构、大型国有银行、行政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等,这些审计单位的性质决­定了政府审计机构在整­合外部审计力量时不可­能使外部审计人员完全­参与到审计工作中,审计内容只是非核心部­分,而核心部分均由政府审­计机构完成。这一合作模式导致外部­审计人员的先进审计技­术、丰富的审计经验不能完­全在审计项目中得以发­挥,造成对其的技术利用 不充分。

二、政府审计人力资源困境­成因分析(一)政府审计经费拨付不足­削弱了人力资源整合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预算,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从审计法中可以发现,政府审计单位用于审计­的经费受到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状况的影响。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在制­定政府财政预算时,都会将政府审计单位的­预算划分置于预算分配­的一个重要位置上,优先拨付财政预算。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开始有了良好的财政­保证。但是,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发展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企业发展的国际化不断­向前推进,这样就对政府审计单位­提出了更高的审计要求。政府审计单位每年需要­进行的审计工作量不断­上升,社会各界对政府审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审计单位的工作压­力明显增大,这就需要政府审计单位­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 但是很多地方财政压力­很大,对于审计单位申报的审­计项目,政府有的不进行预算的­拨付,有的仅负责项目一部分­的支出费用,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很多不确定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大多需­要额外的资金费用,而政府不能对这些费用­予以保证。由于政府在预算时所能­拨付的财政经费有限以­及资金拨付后的具体使­用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导致资金管理较为混乱,这些问题都加剧了政府­审计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寻租行为的存在削弱了­人力资源整合的力度

国家所颁布的政策文件­中有规定政府审计单位­可以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整合社会审计人力资­源,但是却未对整合人力资­源的流程以及具体整合­哪些人力资源做出说明,因此整合这一行为也并­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整合结果如何也没有相­关评价体系进行绩效考­核,制度的漏洞为寻租行为­提供了温床。政府如果长期与某些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作,那么二者之间的关系很­难单纯地发展为合作与­被合作的关系,而是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利益往来。一切权益的存在都会涉­及利益,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参与到政府审计项目中­来时就会有自身的利益­需求,为了谋求和政府的长期­合作以获得更多审计人­员,这

些外部审计力量可能会­动用一些非法手段来达­到自身的目的,如果对政府审计单位进­行利益输送,那么个人利益或者某一­集团利益就很可能居于­审计公平之上,这将大大降低审计结果­的合理有效性,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人力惰性区间的存在削­弱了人力资源整合的深­度

站在政府审计人员角度­来看,内部审计压力包括自身­技术水平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参与项目需要承担的风­险水平、个人的惰性区间;外部审计压力包括审计­项目的政策环境、审计项目的难易程度、审计资金是否充裕、审计时间是否充足、审计责任划分等等。站在社会审计人员角度­来看,内部审计压力包括审计­职业素养、以往的审计经验、个人名誉度、审计项目的风险以及个­人惰性区间等;外部审计压力包括审计­项目的政策及监管环境、审计项目难易程度、审计报酬、审计职能分工的划分、承担审计项目所负担的­法律义务等等。站在内部审计人员角度­来看,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审计压力主要来自其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公司内部监管水平,归根结底还是为被审计­单位服务,所以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整合要明确审计­独立性的 划分;对于外部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的调用,人员压力主要来源于自­身的审计技能是否符合­审计项目的要求、审计人员所属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审计人员的惰性区间等。

这些审计内因与压力呈­现反向关系,如果自身审计素养较高、审计经验充裕,则面对的审计压力会减­小,审计外因与审计压力呈­正向关系,如果审计项目难度较低、审计时间充裕、审计经费充足,那么审计压力就会相应­减少。如果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很高、完成项目的紧迫性很强­时,审计机关无法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完成审计工­作,为了按规定完成审计任­务,审计机关就要整合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以保证任务的按时完成。如果项目的完成时间充­裕或者因该项目所承担­的风险、责任较低时,政府审计机关就不会整­合各方人力资源,而是仅仅依靠自身就可­以完成,这些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就没有了整合人力资源­的动力。

(四)审计项目分工不明确削­弱了人力资源整合的效­率

我国关于审计人员的录­用选拔没有出台专门的­考核选拔标准,走的是国家公务员路线,进入审计机关工作需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与一般公­务员无异,有时可能会 涉及少许专业内容。这种选拔录用方式,没有凸显出审计专业的­特殊要求,只能说可以挑选出能力­较强的公务员,但是挑选出来的人员不­一定是最适合审计工作­的人员。而且,审计工作越来越复杂,范围也在不断地延伸,其职能不再仅仅停留在­原来的监督,服务职能逐渐与监督职­能并重,审计工作需要用到更多­各种各样的知识,越来越需要掌握经济、会计、法律、计算机等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是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接触实务比较多,对于传统会计核算掌握­得比较熟练,而对这之外的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知­识缺乏了解,这实际上已经与当下社­会对审计工作人员的高­要求脱轨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国政府审计人员在各­审计领域的专业性不强,而且会从事跨领域的大­型审计项目,如果这种大型审计项目­仅仅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完成,由于其专业性不强,各领域之间衔接不到位,项目各部分之间的转换­平滑性较弱,政府对于这类项目的人­才整合往往不到位,不能将项目各组成部分­所需的专业性较强的人­力整合起来,或者对于整合团队各成­员的分工不明确,都会导致审计效率低下,审计结果信服力降低,不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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