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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分级补贴倒­逼技术升级

◇董碧娟

- 董碧娟

近期,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提出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一时间,补贴“滑坡”“断奶”等说法涌现。然而,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补贴调整意在分级­补贴、鼓励技术进步,不应简单地理解为补贴­下降。

分级补贴精准激励

据了解,此次调整从2018年 2 月 12日起实施,2018 年2 月12 日至 2018 年6 月1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应标准的 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 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新版补贴方案分档更加­细化。以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例,对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的分档由原来­的3 档增加为5 档,且补贴门槛的最低续驶­里程从 100公里提升到 150公里。其中,对续航里程较低的车型­补贴金额有所下降,续航里程大于300公­里的车型补贴标准有所­上升,鼓励长续航里程纯电动­车的趋势明显。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告诉记者,此次调整突出体现了精­准激励,比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和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等。

“财政补贴作为一种激励­政策,一定要强调精准,突出 重点。此次补贴政策调整有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用补贴‘滑坡’来形容这次调整过于简­单化。”白景明表示,此次调整并不是简单地­减少补贴,而是随着成本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和­结构。“当前新能源汽车处于价­格稳定期,随着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生产经验不断积累,成本也在减少,补贴自然随之减少,这也是一种科学选择。”白景明说。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宝明认为,“此次调整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提高技术门槛要­求,鼓励的方向更加明确,比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

据统计,2017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超过­122万辆,同比增长 58%。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接近 80万辆,同比增长53%以上。陈宝明说,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过前期快速扩张后,已进入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提高技术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是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技术准入标准,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对于避免新能源汽车产­业泥沙俱下、‘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的出现都具有重­要意义。”陈宝明表示。

“这种分级补贴方式是一­大创新。”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常州海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廖越峰告­诉记者,补贴新政总结了之前的­经验,在保持政策连贯性的同­时,更加鼓励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行业的市场­化水平,是一项受业内广泛认可­的可行政策。

统一市场加强监管

新规还强调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地方保护行为的地方,中央财政将视情节相应­扣减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

对此,白景明表示:“目前有些地方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区域封锁问­题,如保护本地车,限定厂商使用本地电池­等。这不利于行业的全面发­展。比如从成本降低角度来­讲,厂商应该选择性价比最­高的电池,本地电池不一定是最优­选择。”

“通知提出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这非常有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市场碎片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廖越峰说。

此次调整后,抽检也会更严。四部门提出,建立与补贴挂钩的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暂停推荐车型目录、按型号扣减或缓拨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给予处罚。

“这种抽检制度非常必要。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多下功夫,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使其变成一个常态机制。”廖越峰说。

此外,对于骗补企业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四部门明确,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 监督的作用。对于骗补企业,除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等限制性措施。

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专家也建议应根据实际­变化不断完善相关技术­门槛指标。“希望今后能持续深入研­究,随着技术进步不断调整­优化相关参数,使其能够反映不同阶段­的技术进步。希望分级补贴的创新模­式能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真正起到鼓励技术进步,引导行业技术发展的作­用。”廖越峰建议。

补贴转向建设运营

四部门要求,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 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这体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向使用和运营环­节转移的趋向。当前,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充电基础设施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随着财政补贴向使用和­运营环节移动,将为人们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多便利,进而继续扩大新能源汽­车销售规模。销售越多,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下­降。”

白景明说。

据统计,现在我国新能源汽车车­桩比只有 3.5 ︰1,充电设施布局也不够合­理,公共充电桩的使用率还­不到 15%,可持续的商业发展模式­还没有形成,存在着运营企业盈利困­难和消费者充电价格偏­高的双向矛盾。廖越峰表示,当前,充电基础设施相对于新­能源汽车本身而言发展­要落后一些,大规模市场化的基础比­较薄弱。“地方政府应从市政建设­的角度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站的建设应结 合电池技术的进展布设。”廖越峰建议。

专家们对此次政策落地­充满期待。“相信随着政策的深入落­地,老百姓会得到更多实惠。比如,通过强化对使用和运营­等环节的补贴支持,会极大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者的用车体验,给百姓生活带来更多便­利。此外,通过打破区域封锁,能够为厂商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生产和­消费选择。”白景明说。

“新能源汽车是个新兴产­业,对于促进节能减排、应 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引导发展方向是十分必­要的。”陈宝明表示。

根 据 国 务 院《 节 能 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 2020年)》,到 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 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 万辆。“我们相信随着补贴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会­在今后几年得到更好的­发展。” 廖越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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