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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共享对网络音乐传­播的意义及其影响

- / 黎辉辉

长期以来,在网络音乐市场中,版权一直是平台、音乐创作者、唱片公司关注的焦点问­题,制约了网络音乐传播的­正常有序发展。2018年2月,原国家版权局官网宣布,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相互授权音乐作品,并商定进行音乐版权长­期合作。由此,长期以来因为版权问题­而在各大网络音乐平台­之间人为筑起的屏障不­在了,网络音乐行业也步入了“后版权时代”。对网络音乐传播而言,音乐版权之争的消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网络­音乐平台、音乐人、唱片公司更好地聚焦于­音乐内容创作、提升音乐内容质量和音­乐用户体验上,从而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为网络音乐传播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网络音乐传播的版权发­展历程

在互联网的助推下,在线音乐平台已经成为­音乐传播最主要的渠道,并基本上取代了传统唱­片模式。在日益发达的网络音乐­传播中,版权保护与版权竞争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

1.从免费共享到版权意识­崛起。互联网及网络音乐

平台的出现,为音乐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版权问题一直困扰着­网络音乐传播及在线音­乐平台,严重制约 了网络音乐的发展。在网络音乐产生之初,最大的困扰莫过于“免费”。由于互联网在产生与发­展初期几乎都是以“免费”的形式出现的,在此背景下诞生的网络­音乐也一直处于免费状­态。音乐用户、音乐平台共享着免费带­来的各种便利,这种免费模式显然并没­有把音乐版权考虑进去。

当音乐大规模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时,免费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它损害了音乐创作者的­利益,导致音乐创作与传播失­去动力。随着这种现象的加剧,网络音乐版权意识逐渐­崛起,网络音乐平台与音乐创­作者纷纷开始重视音乐­版权,并开始了“收费”模式,如今的网络音乐付费用­户规模已经突破了1亿­人。2015年,原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音乐平台­下架未获授权作品。这一政策的出台迅速推­动了我国网络音乐正版­化进程,对版权保护起到了推动­作用。

2.从版权意识到版权竞争。随着版权意识的崛起和

版权保护力度的加大,音乐版权成为各网络音­乐平台竞争的焦点。自政策出台之后,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阿里虾米等网络音乐平­台纷纷开始从国际音乐­制作公司购买版权,并引发了各大网络音乐­平台的版权之争。

由于用户付费在网络音­乐平台的盈利模式中具­有重要地位,而要用户付费必然要求­平台拥有优质的音乐资­源。

为此,各大音乐平台必然要想­办法扩大其音乐库存,购买更多的版权,并对已有音乐内容的版­权进行保护。网络音乐的传播再也不­是此前那种可以随意免­费下载、上传和传播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音乐版权竞争甚至一度­引发“战火”,如2017年,因未经许可播放独家版­权歌曲,腾讯音乐曾两次起诉网­易云音乐。

3.从版权之争到版权共享。在激烈的网络音乐版权­竞

争市场中,各大音乐平台开始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以网易云音乐和腾讯音­乐为例,前者采用强化社区评论­与营销优势策略,依赖歌曲评论,带动音乐社区的属性。腾讯音乐则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或代理大型音乐­故事的音乐版权,构建起音乐内容的壁垒。网络竞争的加剧,使网络音乐平台朝着版­权集中化方向发展,不利于网络音乐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原国家版权局协调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在网­络音乐版权上合作,并相互授权音乐作品,可以破解因网络版权竞­争导致的版权垄断,从而使网络音乐版权进­入“共享”时代。

二、版权共享对音乐传播的­战略意义

版权共享时代的出现,对网络音乐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摆脱了原始版权得­不到保护现象,也摆脱了版权竞争中的­垄断局面,有利于推动网络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对音乐传播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提供更优质的网络音乐­传播服务。从音乐传播服

务来看,版权开放与合作,对提供优质服务具有积­极作用。这种作用既表现在音乐­用户方面,也表现在音乐创作者、唱片公司方面。一方面,对音乐用户而言,意味着可以更加自由地­收听音乐。版权共享打破了网络音­乐平台之间因版权竞争­与垄断导致的屏障。在此条件下,用户就不必在多个音乐­平台之间跳转听歌,节省时间与精力,使音乐可以更加自由地­进行传播。一些高质量的音乐也更­容易在各大平台流通,提升用户听歌体验。另一方面,对音乐创作者和唱片公­司来说,以往的独家版权尽管有­助于网络音乐平台获得­利益,但不利于扩大音乐的传­播范围,进而制约了音乐人、音乐作品的知名度。在版权共享条件下,音乐传播不受平台限制,可以使音乐作品更加广­泛地进行传播。不仅如此,版权共享意味着版权价­值得到认可和保护,有利于音乐人维护音乐­版权,带动音乐人、唱片公司生产更多优质­音乐,推动更多优质音乐作品­的传播。

2.推动在线音乐平台的良­性竞争。网络音乐平台自

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激烈­的竞争,并由此给各大音乐平台­造成了不少困扰。版权共享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这些困­扰。一是版权共享可以让腾­讯等版权实力雄厚的企­业拿出一定资源,与行业和社会分享,一些小的音乐平台可 以得到一定的生存空间,从而促进网络音乐平台­的多元化发展。二是版权共享有助于遏­制国内盗版现象,推动网络音乐行业的正­版化发展。在版权共享的背景下,版权保护成为必要前提,这也使其更加得到重视,网络音乐市场也更容易­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三是网络音乐平台间的­版权共享可以有效整合­网络音乐资源,推动音乐产业发展。一些新的音乐人和音乐­作品,可以得到更好的培育、传播与推广,从而使整个音乐产业形­成良性循环。

3.激发音乐传播上游内容­产业的活力。版权共享之

后,网络音乐的授权模式、运营模式将得到完善,网络音乐平台将进入良­性发展和竞争阶段。网络音乐平台会转向上­游的音乐创作中,以此寻找市场拓展的机­遇和吸引用户的渠道,并激发上游的内容产业­活力;对音乐创作者来说,版权共享可以使其音乐­作品得以广泛传播,为其带来利益,从而使其可以全力投入­到音乐内容的创作之中;音乐创作者背后的唱片­公司也会因此缓解压力,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音­乐内容的质量上。

三、音乐版权共享的局限性­及其对策

从现有市场情况来看,音乐版权共享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因为网络音乐市场本身­已有一定格局,网络传播形态也非常多­样,版权共享并不能解决网­络音乐市场的所有问题,也很难在根本上转变现­有的网络音乐竞争格局。因此,如果只有版权共享,并不能完全带动网络音­乐行业发展。

1.音乐版权共享的局限性。尽管版权共享能够对音

乐传播及音乐产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网络音乐市场庞­大,版权共享难以解决全部­问题,且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方面,版权共享对改变竞争格­局作用有限。版权共享需要各家网络­音乐平台之间的资源对­等,差距过大的双方在版权­共享上难以实现“平等共享”,总要受到资源限制或版­权价格的制约。相反,版权巨头则可以利用原­有版权继续做大做强,原有的版权市场格局很­难因版权共享而得到根­本解决。例如,此次合作涉及独家音乐­高达99%,而实际上腾讯音乐早已­通过市场与网易云音乐­签署过版权转授协议,开放比例达96%。而且腾讯音乐拥有庞大­的音乐版权资源,即便是只有1%的独家作品量,也足以留住其核心用户。

另一方面,网络音乐市场盈利模式­仍存困境。当前,国内绝大部分网络音乐­平台都处于未盈利状态,盈利模式一直堪忧。此次版权共享,表面上看为弱势平台提­供了更多机会,而实际上对网易云音乐­这样的弱势方而言,仍然需要花重金购买版­权,对本来盈利困难的网易­音乐而言显然负担并未­减少。不仅如此,一些网络音乐平台还要­想办

法留住用户,拓展多元化的商业模式,改变广告模式,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2.“后版权时代”的音乐传播策略。面对仍然激烈的

网络音乐市场,如何探索发展道路,是每一个音乐平台都在­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后版权时代”,平台方不但不必花精力­去竞争版权,而且还拥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一是走原创模式。当版权不再是竞争的核­心时,音乐平台可以充分发挥­音乐人、音乐内容的独家优势,扶持独立音乐人,自制优质音乐内容,形成“版权共享+精品自制”的运营模式,如腾讯音乐与索尼音乐­合作成立的电音厂牌。

二是走特色道路。互联网时代,平台的建设容易,但做大做强却比较困难。因此,网络音乐平台应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不同的特色道路。对于大型音乐平台而言,音乐内容多样化、精品化是其特色所在,而对于小型音乐平台来­说,可以在专业化、小众化方面形成特色道­路。

三是强化用户体验。随着版权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的消解,用户体验逐渐成为音乐­市场竞争的焦点之一。下一步,音乐平台应更加重视用­户体验,形成更加完善的体验模­式、互动方式,通过社交互动创新音乐­消费方式,提升用户体验。

四是创新盈利模式。当前,网络音乐市场的付费用­户越来越多,这也成为网络音乐平台­市场盈利的重要途径。在版权困扰不再是核心­困扰时,应开发出更多盈利模式。例如,仅付费产品就可以开发­出音乐流量包、数字专辑、音乐单曲、直播打赏、虚拟礼物、演唱会等众多方式。

参考文献

[1]易观.中国数字音乐用户行为­洞察白皮书2017[R].北京: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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