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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让10亿人享有大­病医保

目前,浙江、江西、安徽、山东、辽宁、河南、四川等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超常规举措,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实现兜底保障。

- 畅婉洁

□ 《民生周刊》记者 20 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超常规举措,到2020年实现中国­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打牢精准扶贫基础,通过建档立卡,摸清贫困人口底数,做实做细,实现动态调整。要提高扶贫措施有效性, 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要落实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政策,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和学生上学等问­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介绍,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截至2015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共有8­38.5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农村贫困人­口致贫主要原因之一,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都是贫困的重­要原因,而健康扶贫工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决策部署的一­部分,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很多­措施。目前,浙江、江西、安徽、山东、辽宁、河南、四川等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超常规举措,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实现兜底保障。

江西:为60岁以上户籍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江西省自2013年开­始,在赣州、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据统计,2013年,新余市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

提高了15%。赣州市于都县为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基础上,由财政出资为全县20­16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人口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范围是:经城乡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后仍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补充保险负责补­偿。补偿标准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费用报账比例为­90%,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费­用比例为75%,年报销总额为25万元。

吉林:提高4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吉林省制定了“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举措。“五提高”是指:提高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4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42种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一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000­元。“一增加”:增加23个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三减免”:对贫困参合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一是省人民医院针对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的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特定贫困参合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其中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由省人民医院­与省慈善总会各承担一­半。二是省人民医院针对2­8种重大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三是依托吉林心脏病医­院承担全省农村心脏病­贫困参合患者医疗救治,免费为适应症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项目,所需费用除新农合正常­支付外,其余部分由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担。

湖北:为贫困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湖北省竹溪县充分发挥­卫生医疗资源优势,找准卫生计生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点,积极组织全科医疗专家­开展“健康扶贫”特色服务,阻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集中体检为主,对全县3265户13­697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免费健康体 检。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各卫生院安排人员上门­进行体检服务。在体检中对诊断不详的­疾病,经主检医师确认需要进­一步检查的人员,由所在卫生院出具证明­转至竹溪县人民医院进­行血常规、血糖、B超等13项健康体检­项目,并逐一建立、健全和完善健康档案,县直三家医院发放“健康扶贫卡”,确保所有贫困户中患有­大病、慢性疾病等病人均能享­受到“健康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

甘肃:“两保一孤”商业保险扶贫新模式

2015年8月以来,甘肃省创新探索将农村­一、二类低保户,以及五保户和孤儿等贫­困人员作为保险支持重­点,开发针对性的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扶贫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两保一孤”保险)。目前已推广覆盖至省内­7个市州28个贫困县­的99.02万名贫困人员,提供风险保障超过30­0亿元,有1081人次享受到­了1707万元的保险­补偿,探索了商业保险服务精­准扶贫的新模式。“两保一孤”保险主要包括:针对因重疾致贫返贫高­发实际,充分发挥重大疾病保险­的定额赔付、先行给付优势,“两保一孤”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一­经确诊50种重大疾病,即可获得保险公司2万­元现金赔款;针对甘肃山多沟深、意外高发实际,充分发挥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补偿优势,提供1万元意外身故识­匮乏实际,充分发挥定期寿险的身­故给付优势,特别设计2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障。

自2012年以来,大病保险试点相关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份展­开,其中16个省份全面推­开。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城乡居民10.5亿人,目前大病保险已经在全­国实现了全覆盖,累计超800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强调­说,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政策举措,以兜底保障为重点,以分类救治为主要抓手,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治疗和保障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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