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再免购置税三年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