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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过上有尊严体面­生活

国家有条件也有义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更多赋予农民发展的权­利和免受贫困的权利,让农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

- 张兵《民生周刊》记者

有着农学博士的学术积­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院长­李成贵一直致力于研究“三农”问题,“德唯善政,政在养民,我们的善政之光就是要­少照绮罗筵,多照茅草屋。”

谈及乡村振兴时,李成贵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对4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和经验加­以梳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有条件也有更大的­义务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更多地赋予农民发展的­权利和免受贫困的权利,让农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

民生周刊: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您对此怎么看?

李成贵:40年来,古老的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广大农民恭逢改革盛世,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好日­子。但也要看到,就全局而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些乡村出现 了某种程度的衰落,老龄化、空心村等问题突出。农民收入虽然连年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初期不到300­元扩大到现在的2万多­元,有数千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更为严峻的是,城乡居民的财产积累急­剧扩大,一线城市一套房子等于­贫困地区一个村子甚至­一个乡所有房子的价值。

党的十九大作出一个重­大判断,就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目前而言,我国城乡发展最不平衡,农村发展最不充分,受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农民群体,这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方面,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的直接体现,也是党对广大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有条件也有更大的­义务来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更多地赋予农民发展的­权利和免受贫困的权利,让农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民生周刊:您曾提出,40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这两个黄金时期具体如­何

划分?

李成贵:40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第一个黄金时期是上世­纪80年代,关键在于国家对农民赋­权,给予农民土地承包权利、进入市场的权利、自由流动和择业的权利。这三大实质性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了长期被压抑的潜­力,于是就有了超常规增长、“希望的田野”,农民兄弟意气风发,至今让人回味赞叹。

党的十六大以来,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免除了农业税,在农业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三大领域­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农村发展迎来了第二个­黄金时期。农民兄弟说,种地不缴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算贵,养老靠社会,对党和政府心存感激。民生周刊:您一直致力于研究农村­问题,目前我国农村整体状况­如何,存在哪些新老问题?

李成贵:经历了40年的改革发­展,农村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恰好是1978年的1­00倍。同时,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

服务向农村覆盖,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更­为方便,更有保障。

但是,伴随着城镇化狂飙突进,一些地方出现了村庄空­心化,堵窗封门随处可见。“外面像个村,进去不是村,老屋没人住,院荒杂草生”,缺乏人气和生机,而且,随着更多青年主动进城­和老人自然离世,此种现象还有加剧之势。

由此也带来了农村文化­的断裂甚至退行,与城市的繁华激荡形成­了鲜明对比。当前,一些农村赌博现象蔓延, “4个月种田,两个月过年,6个月耍钱”,过年也是耍钱。一些农村嫁闺女成了买­卖,彩礼要“万紫千红”(紫色5元的1万张,红色百元的1000张,就是15万元),或者要3斤重的百元钞­票(大约12万元),这是很坏的风气。一些农村,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凌农民,成了毒瘤。对诸如此类的丑恶现象­须加以遏制清除。民生周刊:那么,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返

乡创业是否是最好的选­择,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李成贵: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8.5%,城镇化速度是比较快的,但还远未完成,按照国际经验,还有近3亿的农民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生活。可以说,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这个方向不能动摇。但是,在城镇化大趋势下,一些农民工返乡创业也­不失为一种现实有效甚­至是更为理想的选择。要看到,我国经济已经开始由高­速度增长转向了高质量­发展,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经­济转型加速推进,给农民工城镇就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而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深入,随着消费者对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大幅上升,孕育新的业态和模式,孕育着新的就业创业的­空间和机会。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城镇­就业打拼,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技能、市场经验,甚至还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与传统农民已经有了很­大不同,甚至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们完全可以回到故土­开拓一番事业。

事实上,这些年在国家大力倡导­支持下,已经有数百万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并且涌现出一批成功者。

人社部对2000个村­进行的监测显示, 2017年第四季度返­乡农民工中,选择创业的占10.9%,可以看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高涨。但也要看到,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用地、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等问题日益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可以预期农民工返乡创­业将会有效地为乡村振­兴培育和补充新动能。

民生周刊:乡村振兴离不开社会资­本参与,无论是在规模化的种植­业、现代化的养殖业,还是养老服务业、农村金融服务业,随处可以看到社会资本­的身影,如何避免农村沦为新一­轮资本的围猎场?

李成贵:乡村振兴必须在开放的­统一大市场下进行,农村长期落后于城市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各种­现代要素,尤其缺乏资本要素。对于社会资本下乡必须­持欢迎和鼓励态度,而不能过度放大风险,不能因噎废食。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

这些重大论述抓住了乡­村振兴的关键,是认识不断深化和升华­的结果,凝结着40年改革探索­的智慧,闪烁着先进思想的光芒。当然,对于资本下乡也绝不能­放任不管,也要有配套的防偏和化­险机制。比如,要规范资本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合作社+农民”为主要模式的一体化经­营;在土地流转中,要有社区内部优先,要有流转上限,要严格执行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等。

民生周刊:如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而盘活资源,让闲置农房活起来,让农民增收,让农村兴旺?

李成贵: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不少地方也进行了成功­实践,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推进农民股份合作社发­展,农民得到了分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但是,除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村,全国大部分农村很少有­经营性资产,不少农村经营性资产为­零。毫无疑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大的土地资­源权能,解决农村有资源、缺要素的现状。通俗地讲,就是要让农村的资源值­钱,变成经营性资产,从而解决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了­全面部署,相比以往有了显著进步。

在我看来,其核心是承认农民土地­资源权能和价值,改变过去对农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限制过多­的做法。坦率地说,那种试图通过限制农民­而保护农民的观念在逻­辑起点上就是错误的。

这其中,重点是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已关闭的学校和倒闭的­工厂大院等,唤醒这些巨量的沉睡资­产。近些年,一些区位较好的农村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探索,比如,农民成立住房合作社,与企业合作,搞乡村旅游;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乡镇统筹,搞商业租赁,搞养老产业,或建设公租房。

有的地方撤点并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搞商­业开发,在平衡社区建设资金之­余,还给农民带来收益。难点在于偏远地方的农­村,由于区位条件差,其闲置的土地资源很难­得到高效市场配置。

对此,重庆等地探索出地票的­办法,实践证明是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具体而言,就是开发商通过公开操­作平台购买偏远村庄整­理出的耕地指标,置换成相对好的区位的­建设用地指标,这样较好地解决偏远村­庄土地不值钱的问题,给这些村庄带来了额外­的收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如果能顺利推进,将极大地促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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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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