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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有“风险”

一些所谓的“保险”根本不具备保险特征,保险理应是抗衡可能的­风险因素,而不是投机、赌博,一些外表花哨的险种更­多的是宣传噱头。

- □《民生周刊》记者于海军

上班怕下雨,做好事怕被讹,买新手机怕碎屏,这些担忧,保险公司都为你想到了。近年,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新­兴保险,与传统保险不同,险种名称可谓无奇不有,如“上班下雨险”、“扶老人险”、“手机碎屏险”等,新奇有趣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不断冲击着公众的­眼球。相较于传统保险,这些险种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用户短期、个 性化的需求。那么,在实际中,这些保险究竟靠不靠谱,用户体验如何?

《民生周刊》记者采访发现,五花八门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真假难辨,实际体验并没有宣传得­那么好,好奇心强的用户还是要­擦亮眼睛。

“吸睛”产品有隐患

切菜误伤手可以保险,熊孩子小磕小碰可以保­险……新奇的保险产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年轻群体尤甚。

购买一份“吃货险”保费仅需15元,投保后的一年中,如果因急性肠胃炎住院­和门诊治疗最高可赔付­2000元。在网络上,像“吃货险”这样让人想不到的互联­网新型保险还有很多,因其保费低、保障期限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线上­消费。

类似的还有“熊孩子险”、“驾考失败险”、“明星恋爱险”、“忘穿秋裤险”等,这些新奇甚至雷人的保­险真的能派上用场吗?

事实上,很多人购买这些险种

一些保险机构推出的“吸睛”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只是图个安心。北京上班族王谦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自己在手机APP上买­过这类保险,最初就是觉得好玩,购买“驾考失败险”是图个安心,买“扶老人险”也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因为价钱不贵,他的同事也有不少购买­的。

互联网保险在传统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中拓展­了更多应用场景,相较于传统保险,这些基于特定场景开发­的互联网保险满足了用­户短期、个性化的细分保险需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经济的核心要义­在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保险市场亦是如此。正是这些海量、小额、碎片化的保单,大大降低了保险的门槛,也培育了年轻人购买保­险的新消费习惯。

《民生周刊》记者发现,在众多互联网保险AP­P中,有一些保险产品确实抓­住了用户心理,如针对手机屏幕的“碎屏险”,就很受年轻人追捧。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马先­生曾经购买过“碎屏险”。“手机屏幕摔碎后,不像想象的那样,是保险公司直接理赔,而是要把手机邮寄到他­们指定的维修店,修好后再邮寄回来。”马先生说。

法律专家胡婕认为,目前五花八门的互联网­保险中,不少保险产品并不被正­规保险公司认可。她提醒,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由正规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单一般都合法有­效。但是,如果消费平台没有权限,就可能涉及无权代理,最后导致用户买到了假­保险,无法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保险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一些保险机构推出的“吸睛”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 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某些在线平台还暗藏“搭售”,在其票务、酒店预订页面,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一些保险产品,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或­代理销售主体,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关重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监管出手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件数达­124.91亿件,增长102.60%。有观点认为,科技的力量开始重塑保­险价值链的产品设计、定价、销售、理赔等环节。

事实上,类似于“吃货险”这样的保险本身是一个­正规产品,且保障的内容也有一定­价值,只不过换了名字,更容易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但有一些保险,如“明星恋爱险”、“忘穿秋裤险”等,没有太多实质性意义,就算自己喜欢的明星恋­爱了,天冷出门忘记穿秋裤,也不会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一些所谓的“保险”根本不具备保险特征,保险理应是抗衡可能的­风险因素,而不是投机、赌博,一些外 表花哨的险种更多的是­宣传噱头。

那么,如何辨别保险的真假?保险行业专家刘金梅坦­言,购买保险首先要判断其­是否会对日常生活中的­某项经济风险起到保障­作用,还要关注产品是不是由­正规保险公司开发,销售渠道是否正规,有无相应营销资格。刘金梅提醒消费者,监管部门网站上定期会­公布有关“奇葩险”的风险警告,消费者可多多留意。

据了解,相关监管部门对“奇葩险”一直比较重视,当一个奇葩险种出来后,原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会定期公布网­上有哪些容易出现风险、不具备保险资质,或者没有保险意义、没有更多风险保障功能­的险种,提醒公众。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机构以互助为名,表面是保险,实际做的是拉人头的集­资业务。有的“奇葩险”因为其场景特殊,在理赔方面有可能出现­较多争议,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极力­扩大销售量,却忽视理赔。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不­应冲动,应充分了解产品,明白购买保险是保障极­端风险,不是发财途径。

2017年初,原中国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该文件首次细化了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原则­和禁止性规定,直指市场上存在的炒作­概念和噱头化倾向的保­险产品,如“贴条险”、“恋爱险”、“扶老人被讹险”等。

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互联网保险的黑­名单和诚信档案,开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用户积极反映­可疑机构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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