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而更像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中设计的身体的乌托邦。
我们在开车的时候,经常碰到这样的现象:一些大爷大妈他们跳广场舞回来之后,走路慢悠悠的,也不看红绿灯,该咋走就咋走,反正他知道车不敢撞,总是会让着老年人。那么这个“暴走团”呢?我想公众舆论已经对他们说得够多的了。为什么“暴走团”出了人命悲剧之后,他们还要固执地上路?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这样说:
“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
实际上是一种惩罚。
健身,你就好好健身。健身的目的,是为了身和心一起快乐。走就走呗,还要“暴”。连走路都要“暴”?其实这个打引号的暴走,已经带有一种霸道或者暴的这个倾向,有一种不太理性的行为在里面。这种大众心理的现象,我觉得确实需要社会的心理疏导。
记得《人民日报》不只一次地讨论过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比如说“中国式过马路”,等红绿灯的时候没有耐心。三五个人凑成一个团队就壮了声势,然后不看红绿灯直接就过斑马线。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有点儿“法不责众”心理,反正我们人多了也不怕车撞。这个人在生活当中,可能是个守规矩的人,但是一旦凑成一小撮,他就勇敢地冒险,并且,做一些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