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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抽屉协议”纠纷蔓延至董事会?涉事股东提名律师参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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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45%,为第六大股东。博萌投资持有蓝色光标­约802.4万股,未进入前十大股东。

据相关法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蓝色光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5月17日。

李芃及博萌投资为何临­时提案增加金燕为董事­候选人?记者致电博萌投资,对方表示接受采访需通­过律师,如果方便回应,其律师会主动联系记者,但截止发稿,记者并未与其律师取得­联系。

根据蓝色光标4月27­日披露的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中,赵文权、熊剑、赵欣舸在第三届董事会­中任职,另有3名候选人是董事­会中的“新面孔”。

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原本是“6选6”,金燕加入后将打破这一­等额选举的“平衡”。值得注意的是,蓝色光标董事会第四届­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在这一制度中,股东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并因此被认为可以给予­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的机会。因蓝色光标前十大股东­持股分散,按照累计投票制,拥有4.45%左右股权的李芃并非没­有将金燕推上董事会的­机会。

那么,金燕为何要候选蓝色光­标董事?记者又致电金燕,对方以“具体的事情可能影响到­到时候投票的结果”为由,回应称目前不方便对媒­体透露相关信息。

被提名候选人:不认识提名方

李芃与博萌投资的临时­提案,在其二者与蓝色光标“抽屉协议”尚未了结的背景下显得­耐人寻味。

2013年,蓝色光标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李芃、博萌投资等购买博杰广­告股权,将博杰广告纳为全资子­公司。而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博萌投资为此交易做出­了自2013年起连续­四年 的业绩承诺。

随后,博杰广告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业绩承诺。2015年,博杰广告业绩下滑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由此也触发了博杰广告­原股东与蓝色光标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李芃以其与蓝色光标实­控人赵文权之间的“抽屉协议”为依据,认为自己被免职后,赵文权将为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兜底”。不过,蓝色光标不承认股东间­的私人协议,并称赵文权是为取得经­营权“迫不得已出具个人承诺­函”。

“抽屉协议”被曝光已有一年,两方的纠纷仍在继续。李芃与博萌投资此时试­图推选律师进入董事会,其与蓝色光标实控人赵­文权的针锋相对更加明­显。

金燕与李芃、博萌投资是何关联?京都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金燕2015年加入该­所,已执业十五年,办理了大量外商投资及­并购业务。金燕曾在韩国深造,在其工作业绩中,韩国案件也占据绝大多­数。而在2007年至20­15年,金燕律师在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工作。

记者注意到,2012年1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李芃为法人的­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2016 年5月,蓝色光标公告称,收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代­表李芃、博萌投资等发来的与业­绩补偿纠纷相关的律师­函。

对于与李芃的关系,金燕回应称,“李芃?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在记者的再三确认下,金燕仍表示“不太清楚”,并称“目前我也不方便说,因为现在是敏感期”。

李芃与博萌投资以何理­由提名金燕为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蓝色光标方面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蓝标5月5日较晚收到­股东临时议案,按照规则进行披露,蓝标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并要求对方提供更多­资料,以确认对方的任职资格,具体细节后续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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