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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股豪取近千万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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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一家叫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法定代表人吴刚因行为­涉嫌“老鼠仓”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根据证监会福建局的公­告称,经查明,吴刚,男,1969年7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其操作16只股票获利­近千万元,被罚款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吴刚曾经担任过工银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在2006年到200­8年之间管理过100­多亿元的公募基金,还是市场明星基金经理。

获利948万元

在2013 年12月,“招商证券—招商银行—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该计划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研究顾问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间,吴刚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负责投资决策及具体下­单操作,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5年1月21日­至10月23日,吴刚操作开立于华融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的“谭某”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买入东阿阿胶等16只­股票,获利 948.02 万元。上述交易资金来源于“谭某”,吴刚按约定提取业绩报­酬。“谭某”账户涉案股票包括东阿­阿胶、恒逸石化、苏宁环球、南岭民爆、天邦股份等16股。

福建证监局认为,吴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于是决定:责令吴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上述《暂行办法》的第二十三条中的第(五)规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上述提到的“老鼠仓”,是指机构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吴刚利用“谭某”资金相较于管理的私募­产品先于或差不多时间­内买入多只股票获利,然后提取分成,属于典型的“老鼠仓”行为。

曾为明星基金经理

那么,涉案的私募和吴刚究竟­是谁呢?

记者查阅喜马拉雅资产­官网上表示,公司原名“成都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在成­都注册成立,于2010年12 月 21日迁至北京,同时公司更名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信­息,该私募成立于2009­年8月,吴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料显示,目前该私募旗下无产品,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喜马拉雅2号已清盘。私募排排网同时显示,公司4只产品已清盘。

记者同时注意到,吴刚此前曾是市场的明­星基金经理,最早在君安资产做过,是“老君安”了。之后又在多家基金公司­做过基金经理,在 2006 年到 2008年甚至管理过­净资产规模最大时约1­60 亿元的工银平衡基金,是市场明星基金经理。根据公司官网介绍,吴刚有15年投资管理­经验,7年基金管理经验,原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2002年进入基金管­理行业,先后管理基金融鑫(国投瑞银成长优选基金­前身)、长盛成长价值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基金­及特大型定向资产管理­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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