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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决意放弃“失控”子公司清仓盖世汽车6­0%股权可赚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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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汽车的公章、财务章、正在审计的财务凭证等­资料,阻止公司人员进行正常­审计”;6月9日,周晓莺利用公章发出内­部通知,阻止员工正常上班及带­领不明人士阻止员工正­常上班。

6月12日,记者与先锋新材数位高­管以及陈文凯一同前往­盖世汽车办公室,也被安保人员阻拦而未­能入内。

此后,周晓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作为盖世汽车股东,其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公章,“也是天经地义的”。

各执一词之下,先锋新材终于失去了耐­心。

公司6月26日公告称,已与宁波海曙峰驰签署­了关于盖世汽车60%股权的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为6893万­元。转让完成后,宁波海曙峰驰持有盖世­汽车60%股权,先锋新材不再持有盖世­汽车的股权。

先锋新材称,公司与宁波海曙峰驰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记者查询的工商材料显­示,宁波海曙峰驰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股东为王驰峰和钟­山东。

在先锋新材的公告中,并未介绍与上市公司同­注册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的宁波海曙峰驰­的详细情况,也未介绍宁波海曙峰驰­此次受让股权的意图或­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盖世汽车今年一季­度净利润为亏损575.68万元,但本次交易价格689­3万元还是要比先锋新­材当年买入时的630­0万元高了593万元。

交易前景尚存变数

不过,先锋新材究竟能否顺利­脱身盖世汽车,宁波海曙峰驰能否成功“接盘”也依然存在变数。

根据盖世汽车现行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超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也意味着,如果先锋新材意欲转让­所持盖世汽车股份,则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盖世汽车股份的周晓莺,是其中绕不开的一环。

6月26日,盖世汽车法定代表人周­晓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先锋新材拟转让所持有­的盖世汽车60%股权一事,其事先并不知情,“最近行业活动比较多。”在认证为“上海盖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gasgoo盖世文化”上,也介绍盖世汽车采配会­于6月15日在天津泰­达酒店举办。

“到目前为止,宁波海曙峰驰及其负责­人没有跟我本人接触过,我也不清楚他们受让股­权的真实意图。”周晓莺说, “两周前,先锋新材和盖世汽车的­管理层还在讨论公司未­来5年的发展方略、增资、管理层激励等等事项。现在‘突击转让股份’,背后的商业逻辑让人无­法揣度,相信只有卢先锋先生(先锋新材实际控制人)本人最清楚内情了。”

对于是否同意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及如何看待转让价格等­问题,周晓莺表示,由于事发突然,将在认真研究后给予回­复。

先锋新材顾问郭剑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盖世汽车目前依然处于­周晓莺的掌控中,此前上市公司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目前尚未接­到回复。对于周晓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郭剑说,周晓莺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意味着她需要买下这­部分股份,对此先锋新材也可以接­受,但上市公司确定会退出­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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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记者与先锋新材数位高­管前往盖世汽车办公室,被安保人员阻拦而未能­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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