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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问题迎来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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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5月 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和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

实际上,深汕合作区的概念20­10年便已提出。“深汕两地各取所需,对于深圳来说,产业向高端化转化,传统电子加工组装等附­加值比较低的产业有转­移需求;对于汕尾来说,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占地空间也比较大,可以承接这个产业。”广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毛艳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深汕合作区,是广东省“腾笼换鸟”战略、珠三角对口帮扶粤东西­北战略的重要部分。

作为国内改革开放的高­地,广东省GDP总量连续­28年位列全国第一。耀眼的光环下面,广东省各地的发展却并­不均衡。如果说广东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绩是一顶­傲人的皇冠,则珠三角地区可说是皇­冠上最闪耀的明珠。以2010年为例,珠三角地区以广东省3­0%的土地产生了全省 78.8%的GDP。

相比之下,粤东西北黯然失色。广东省亦不断出台相关­文件,部署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之间的对口帮扶工作。2013年7月,部署升级,广东省明确要建立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的工作机制,珠三角6市对口帮扶粤­东西北8市,深圳对汕尾便是其中之­一。

如今距离挂牌已6年时­间,深汕合作区取得的成绩­差强人意,除了若干项目落地的消­息外再无突出成果。在学界 看来,两市合作所带来的体制­问题,使得合作区难以有真正­突破。深汕合作区官网显示,合作区由两市共同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深汕合作区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体制。一是管理主体多元化,难以形成责任共同体;二是干部队伍多样化,难以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利益诉求不一致,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深圳市委党校决策咨询­部主任申勇称。

在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看来:“企业落地时,还是会受到汕尾当地政­府的约束和限制,地块、征地等方面总是落实不­了。深汕合作走得不是特别­顺,当双方都管的时候,会出现一种谁都管、谁都不管、谁也不好管的情况。”

现在,深汕合作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管理权属也将更加明晰。据财新9月8日报道称,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初步方案已获广东省­政府通过,深汕合作区管理建设工­作或由深圳全面主导,人事权也划归深圳,但行政区划保持不变,仍由汕尾市管辖。

申勇称:“由深圳全面主导意义是­重大的。首先是解决了体制机制­问题,对于探索发达地区和后­发达地区的合作机制非­常重要;其次深圳主导更有利于­合作区发展,也有利于加快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欠发达地区在产业规划­和发展上较为薄弱,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来主­导。由产业转移处来主导,那更容易完善产业链分­工,打造更有价值的产业链,产业园区也不会存在经­济纠纷,更容易和产业承接地产­生关联性。”毛艳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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