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问题迎来破冰
2011 年5月 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和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
实际上,深汕合作区的概念2010年便已提出。“深汕两地各取所需,对于深圳来说,产业向高端化转化,传统电子加工组装等附加值比较低的产业有转移需求;对于汕尾来说,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占地空间也比较大,可以承接这个产业。”广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毛艳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深汕合作区,是广东省“腾笼换鸟”战略、珠三角对口帮扶粤东西北战略的重要部分。
作为国内改革开放的高地,广东省GDP总量连续28年位列全国第一。耀眼的光环下面,广东省各地的发展却并不均衡。如果说广东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绩是一顶傲人的皇冠,则珠三角地区可说是皇冠上最闪耀的明珠。以2010年为例,珠三角地区以广东省30%的土地产生了全省 78.8%的GDP。
相比之下,粤东西北黯然失色。广东省亦不断出台相关文件,部署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之间的对口帮扶工作。2013年7月,部署升级,广东省明确要建立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的工作机制,珠三角6市对口帮扶粤东西北8市,深圳对汕尾便是其中之一。
如今距离挂牌已6年时间,深汕合作区取得的成绩差强人意,除了若干项目落地的消息外再无突出成果。在学界 看来,两市合作所带来的体制问题,使得合作区难以有真正突破。深汕合作区官网显示,合作区由两市共同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深汕合作区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体制。一是管理主体多元化,难以形成责任共同体;二是干部队伍多样化,难以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利益诉求不一致,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深圳市委党校决策咨询部主任申勇称。
在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看来:“企业落地时,还是会受到汕尾当地政府的约束和限制,地块、征地等方面总是落实不了。深汕合作走得不是特别顺,当双方都管的时候,会出现一种谁都管、谁都不管、谁也不好管的情况。”
现在,深汕合作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管理权属也将更加明晰。据财新9月8日报道称,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初步方案已获广东省政府通过,深汕合作区管理建设工作或由深圳全面主导,人事权也划归深圳,但行政区划保持不变,仍由汕尾市管辖。
申勇称:“由深圳全面主导意义是重大的。首先是解决了体制机制问题,对于探索发达地区和后发达地区的合作机制非常重要;其次深圳主导更有利于合作区发展,也有利于加快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欠发达地区在产业规划和发展上较为薄弱,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来主导。由产业转移处来主导,那更容易完善产业链分工,打造更有价值的产业链,产业园区也不会存在经济纠纷,更容易和产业承接地产生关联性。”毛艳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