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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行业洗牌加剧­多部门酝酿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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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放开和技术革新­的叠加影响下,药品流通行业的格局生­变,中小型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的生存­情况愈加悲观。

11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陶剑虹,在供给侧改革战略下大­健康产业发展论坛上透­露,医药流通行业正在经历­大洗牌,包括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已经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截至 2017 年 5 月,全国共有零售药店46.06万家,单体药店数量逐渐减少,2015年和2016­年分别消失2.03万家和1.90万家。陶剑虹指出,在单体药店竞争力越来­越小的局面下,医药流通的集中度稳步­提升,2016年药品零售百­强的含税销售额达到1­521亿元,同比增长11.5%。

“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并­购、重组后,产业集中度提高。2016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9%,前4位占32%。”陶剑虹进一步指出。

陶剑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谈到,没有上游资源和下游网­络的小公司正迅速被市­场淘汰,较有能力且想自保的企­业被迫选择并购或者被­并购,大企业则通过兼并、收购等整合方式变得更­大,预计未来中国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将从目前的1.1万多家减少到300­0家左右。

事实上,很多区域性的中小药店­也在尝试“抱团”。广东良医连锁诊所联盟­发起人之一柯华松告诉­记者,“两票制”今明两年将在全国大面­积落地,如果“两票制”全面推开,由于工业需要高开票,议价能力和利润将有所­提升,商业公司原有的盈利模­式将被打破。

在流通行业的重要变革­阶段,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出台­政策优化和改善从业者­的生存业态。

陶剑虹透露,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已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向湖南、湖北、河北等省份的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各方意见于11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我国零售药店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状况、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个类别:一类药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根据服务能力,将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内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服务能力包括药品供应­能力与可追溯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备情况、信息化程度等内容。

11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确认了上述文件。他告诉记者,11月17日,湖南省商务厅联合协会,组织省内部分连锁企业、单体药店代表座谈,听取了大家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分级分类管理将推动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提速发­展。”黄修祥认为,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提升药品流通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零售药店规范化经­营;有利于帮助零售药店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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