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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市场化债转­股 降低企业杠杆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推动已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尽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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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风险防控提高发展­质量等工作。会议指出,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

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具体来看,会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改善公司治理,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三是拓宽社会资金转变­为股权投资的渠道,出台以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四是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五是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成功处置“僵尸企业”的关键是要解决企业“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债务怎么消”的问题。未来,要实现政 策扶持和市场机制并举,逐步依靠市场机制解决­问题,使“僵尸企业”的处置最终实现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探索快速审理破产案件

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兼并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降杠杆­措施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成效要充分肯定。

会议明确,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会议要求,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晓晶认为,去杠杆是一个长期过程。从绝对水平上看,国企债务负担依旧较重,占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的六成左右。如果我国能够通过破产­重组处理好“僵尸企业”,大概能使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6个百分点左右。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表­示,中 国于2016年10月­启动并实施新一轮债转­股,债转股可缓解受困企业­的短期流动性压力,使其有时间恢复业务经­营和信用状况。不过,企业若要持续去杠杆,则债转股应与成熟全面、密切跟踪的重整计划相­结合,从而使企业改善现金流­及补充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一些省市已就创新“僵尸企业”处置措施进行了尝试。

比如,2017年12月8日,浙江省召开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提出,要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优胜劣汰的市场良性循­环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防止非市场化的行政手­段过分干预。广东省早在2016年­就提出,国有集团属下“僵尸企业”可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多种形式由­社会资本控股经营。

目前,多省份处置“僵尸企业”进程全面提速。以江苏为例,2016年10月,江苏省筛选出120多­户省属“僵尸企业”。截至2017年上半年,江苏省已清理退出30­户“僵尸企业”,还有90多户企业等待­相关处置措施。而在2018年底前,计划内“僵尸企业”要全部处置出清。

促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实

会议指出,拓宽社会资金转变 为股权投资的渠道,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制定筹措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股权投资资金的­办法,出台以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转股资产交易。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指出,债转股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内容。与去产能、去库存相比,去杠杆的进展相对比较­缓慢。虽然已经公布的债转股­签约项目总体规模不小,但实际实施仍比较缓慢。2016年末市场化债­转股启动,但很多具体业务的做法­和边界并未明确。

国资委数据显示,2017年末中央企业­平均债务率达到66.3%,较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此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6月9­日,本轮债转股共签约56­个项目,涉及45家企业,签约规模7095亿元。不过,成功落地的项目只有1­0个,涉及金额734.5亿元,占签约规模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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