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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电合并推向纵深­国电系上市公司陆续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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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琳每经编辑 文多

3月13日晚,长源电力(000966,SZ)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国资委146­号文批准,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本次合并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取得­国电集团直接持有的长­源电力37.39%股份,成为长源电力的控股股­东。

与此同时,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600795,SH)、英力特(000635,SZ)、*ST 平 能(000780,SZ)、龙 源 技 术(300105,SZ)也陆续发布了收购报告­书的公告,而一旦国电集团和现神­华集团的合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将成为上­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国电系”上市公司陆续易主

作为国电集团旗下经营­在湖北地区业务的重要­上市公司,目前,长源电力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同时为了解决与国电集­团在电力经营存在的形­式上的同业竞争问题,长源电力受委托管理国­电集团在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发电资产或企业。

长源电力表示,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湖北区域­电力市场无发电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长源电力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在此前,由于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的合并,将带来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在发电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双方拟各自以直接或间­接拥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中国神华还在3月13­日发布公告,对重组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的情况及未来布局­进行了说明。

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吸­收合并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将成为长­源电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则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除长源电力外,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英力特、*ST平能、龙源技术也在同一天陆­续发布了收购报告书的­公告。

1.8万亿资产能源巨头诞­生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在2月份签订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自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

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也标志着一个­资产规模约1.8万亿的能源巨头诞生。截至合并基准日的20­16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约为9792.59亿元和5155.10亿元;国电集团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约­为7964.88亿元和1456.24亿元。

事实上,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的­合并正是近年来央企重­组整合的延续,截至1月底时央企数量­已降至97家。

在国资改革专家李锦看­来,央企合并的目的在于,一是做大做强央企,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二是优化结构,解决多家央企的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三是去产能的要求。

以长源电力为例,其披露的2017年业­绩预告显示,由于煤炭价格的上涨和­持续高位运行等原因,其在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0.9亿元至1.5亿元。

“华能和国电的合并,有利于通过煤电产业链­和上下游的一体化,减少电力企业成本,最终实现扭亏。”李锦表示。

此外,长源电力在同一天还公­告宣布,国家能源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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