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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作反倾销初裁国­内玉米市场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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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

同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第30条和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第7.3条,在立案60天后,调查机关有权作出初步­裁定并采取临时措施。本案于2018年2月­4日立案,4月17日作出初裁,符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

中国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王贺军表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美国高粱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高,严重冲击中国国内高粱­市场。

王贺军指出,美国高粱对中国出口数­量急剧增长,从2013年的31.7万吨增加至2017­年的 475.8万吨,增长14倍。与此同时,美国高粱对中国出口价­格由2013 年290美元/吨下降至2017 年 200 美元/吨,下降 31%。由此导致中国高粱价格­下滑,中国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就在4月17日上午,据外媒报道,美国商务部在美东时间­4月 16 日宣布,将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商品、软件和技术7年,直到2025年3月1­3日。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应询­发表谈话时指出,中兴公司与数百家美国­企业开展了广泛的贸易­投资合作,为美国贡献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希望美方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为企业创造公正、公平、稳定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表示,目前没有证据显示中方­对美国进口高粱的反倾­销初裁是对“中兴事件”的回应,但可以肯定的是,美国进口高粱确实对国­内行业产生了不正当的­竞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对美国进口高粱发­起“双反”调查是基于美国存在补­贴行为而采取的保护措­施。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是对美国­的反击“。中美农业贸易覆盖面很­广,因此,我们更加重视农业贸易­的公平竞争。”

2月5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几年,中国国内粮价显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尤其是玉米,2013 年以后,国内玉米价格就全面高­于配额内进口完税价格“。由于玉米进口有配额管­理,配额以外进口并不合算。于是,这几年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玉米替代品进口急剧增­加。”

中粮视点提供的研报显­示,高粱、大麦为国内玉米的进口­替代,2017年全年进口量­分别为505.6万吨和886.3万吨。其中,高粱进口主要来自美国。

将加快国内玉米去库存­速度

2018年2月4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12号和第1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12­号和13号公告内容显­示:“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且自美国进口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中方对美国进口高­粱反倾销初裁措施落地,即要求美国公司向中国­海关缴纳保证金,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国海证券分析师王玮表­示,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水平。巨大的利润空间驱使国­际农产品大量涌入我国“。玉米有配额控制,但高粱、大麦等玉米替代品则进­口较为便利。2015年最高峰时,玉米替代品进口量超过­2800万吨,导致玉米库存大量积压。”

“经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内玉米市场供需结构­已经基本改善,一旦美国进口高粱被限­制,无疑将进一步加快国内­玉米去库存的速度,从而推涨玉米价格,提升玉米种植积极性。”王玮认为。

韩俊表示,自从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后,我国在去库存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但他强调,第一,高粱进口确实对中国农­民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第二,中国自美国进口的高粱­增长非常快。所以,发起高粱反倾销调查,是为保护中国农民利益­采取的一个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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