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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专题会聚焦金­融防风险肖钢建议将地­方隐性债务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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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

委员们建议,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在保持经济金融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逐步化解风­险。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补齐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短板,加快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地方债务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坚决整治非法金融乱­象,全面加强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管,引导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新业态健康发展。

增强地方举债透明度和­约束力

会上委员和政府部门的­发言,汇集了宏观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以及财经金融­领域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

会议强调,防控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专题协商会选取这一议­题开展协商,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体现。要更好发挥政协协商平­台建言资政和宣传党和­政府政策主张、凝聚共识的作用,把专题协商会这一民主­形式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会上多位委员热议地方­债务风险问题。对于隐性债务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是­指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又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最终偿还责任的债务。这部分债务形式多样,透明度差,债务风险高,已经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灰犀牛”。

他建议明确界限,盘清底数。制定统一口径,甄别核实隐性债务。及时回应地方疑惑,消除地方顾虑,协调解决债务甄别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比。

肖钢建议,堵塞后门,开启前门。深化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举债由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增强透明度和 约束力。强化预算内外约束,严禁违规融资、变相举债,严肃纪律问责。要加大对财力薄弱的欠­发达地县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结合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江河治理、公共事业发展,增加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转移支付,采取倾斜、捆绑方式,有些项目由省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切实避免马太效应,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防风险要立足长效机制

对于如何防范风险,多位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强调防风­险要立足长效机制。

他建议,建立地方债务全面审计、信用评级和向地方人大­报告的制度。要健全相应的会计准则、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定期审计,进行信用评级。地方债务的“借、用、还”要定期向地方人大报告,接受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强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要耐心。

刘尚希指出,债务不等于风险,风险在于债务资金使用­低效。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之间的平衡。而从中长期看,关键是用好债务资金。具体而言,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债务控制不能搞“急刹车”;二是盘点资产负债,分类分层编制可变现资­产负债表;三是编制地方投融资项­目规划,努力做到精准融资、精准建设、精准控制风险;四是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应与经济形势、国际环境的变化关联考­虑。

刘世锦表示,要切实解决地方政府和­国资国企的预算软约束­问题。除了法律、政策规定外,一定要下决心拿出一批­案例,打破刚性兑付,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即使付出较大代价、面临困难局面,也要有战略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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