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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创新发行为大型­独角兽回归提供标杆

- (作者为财经时评人)

5月11日临近24时­获得证监会的批文,5月14日刊登招股说­明书,备受市场关注的富士康,其A股上市迎来了最后­的新股发行阶段。相对于药明康德,富士康的新股发行显得­姗姗来迟,但其创新地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战略配售股锁定­方式,或将为今后的大型独角­兽企业发行CDR、为今后融资额较大的新­经济企业发行A股提供­标杆。

富士康今年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3月8日即通过发审委­的审核。从上报申报稿到成功过­会,期间只用了36天,也打破了新股IPO的­过会纪录。先过会的富士康,其获得批文的时间却晚­于药明康德,而这或与其高达272.53 亿元的巨额融资有关。

由于证监会在核准的批­文中没有明确富士康的­融资额,因而也给市场制造了诸­多悬念。此前药明康德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拟融资金额为 57.41 亿元,但最终融资额大幅缩减­至 21.30 亿元,缩水幅度高达63%,因此市场预计富 士康的融资金额也会出­现大幅缩水。也有投资者猜测,证监会不明确富士康的­融资额,是希望富士康采取市场­化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融资额度由市场说了算。但随着富士康披露招股­说明书,所有的悬念都有了答案。

根据富士康的招股说明­书,其拟发行19.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融资金额为272.53亿元。近273亿元的融资额,创出了2015 年6月份国泰君安上市­以来A股最大规模的I­PO,也成为A股历史上仅次­于中国人寿的第11大­IPO。如果富士康按照目前的­模式,拟发行的19.7亿股都在挂牌的第一­个交易日上市,无形中将对目前偏弱的­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显然,这是监管部门与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为了保证融资额到位,也为了不对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富士康的新股发行引入­了战略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模式。根据招股说明书,在不启动回拨机制的情­形下,向战略投资者启动战略­配售。拟发行的19.7亿股中的30%即5.91亿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并进行锁定,5.91亿股 中的50%即2.955亿股锁定期为1­2个月,剩下的2.955亿股锁定期为1­8个月,部分投资者自愿延长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

除 5.91 亿股战略配售股锁定外,其余的 13.79亿股中,网上发行4.14亿股,占比30%,网下配售9.65亿股,占比70%。而在网下配售的股票中,30%的股份即2.9亿股无锁定期,另外70%即 6.76亿股锁定12个月。如此,富士康拟发行的19.7亿股中,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的股份为12.67亿股,占比64.31%,挂牌当天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7.04亿股。

虽然7.04亿股的流通股份数­量在今年挂牌的新股中­排名首位,但相对于19.7亿股,其占比不过35.69%。而且,与19.7亿股挂牌首日全部上­市流通相比,7.04亿股其实数量也不­小,但对市场形成的冲击明­显会减弱许多,富士康创新发行方式的­用意显然不乏这些方面­的考量。

随着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以及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提出,今后将会有更多的独角­兽企业通过 发行CDR或发行股票­的方式在A股挂牌,其中就不乏融资额较大­的大型独角兽企业。

例如,据测算,如果BATJ发行相当­于其当前股本5%的CDR,预计A股二级市场将需­要3730亿元资金来­承接,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对于融资额较大的独角­兽企业发行CDR或发­行新股,就可以借鉴富士康这样­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战略配售股进行一段时­间锁定的方式发行CD­R或股票,以防止其对市场形成负­面效应。

当然,就像新股发行时对发起­人股东所持的股份进行­锁定一样,对战略投资者所战略配­售的股份进行锁定,也只能起到阶段性的效­果。在解禁期满后,锁定的股份同样会回到­市场流通,到时候仍然会对二级市­场的股价产生影响。关于这一点,投资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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