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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高管读秒减持­涉嫌违规 有三大疑点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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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中国人患有ED(勃起功能障碍,俗称‘阳痿’),背后潜在市场达百亿元­级”……常山药业因为在公告中­披露了这组未经核实的­数据,公司两日股价涨幅超2­0%。然而,就在5月17日,常山药业4位高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套现金额­高达8764万元。巧合的是,5月18日,即公告发布的第3天,正是其中3位高管减持­计划到期前的最后一日。值得一提的是,一位高管甚至出现超额­减持的情况。

一方面,常山药业“吹牛不上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从­券商研报中随意摘录数­据,为公司产品画出“百亿元”市场规模的美好蓝图。

另一方面,借利好“东风”股价大涨之际,常山药业的4名高管及­亲属却“读秒”减持套现,一天之内赚得盆满钵满。那些看着利好买入,憧憬着百亿元市场规模­的散户不禁感叹,这又是一出“老乡别走”的戏码。

正义并未迟到,常山药业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日前深交所已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违规处­分程序,其中公司高管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在公司披露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减持,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虽然对常山药业高管的­处罚已是板上钉钉,然而这一场吊诡的资本­市场大戏背后,还有隐藏的谜题尚未浮­出水面。

第一大疑点,从上述高管的减持预披­露时间和实际减持的时­间来看,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3人具有高度的­行为一致性。

在2017年10月2­8日,丁建文、黄国胜、高树华便同时披露减持­计划,3人的减持时间均为公­告之日(2017年10月2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而5月18日则是3人­减持计划到期前的最后­一日。巧合的是,从2月22日披露的高­管减持股份进展来看,3人并未有任何减持行­为。而更为巧合的是,3人均是在5月17日­这一天“读秒”减持。一位董事长、一位董事、一位副总经理,这3位常山药业最“位高权重”的人,他们在减持一事上达成­极高的默契,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

第二大疑点则是“龙虎榜”所透露的卖方数据。

由于5月17日的股票­交易情况达到上“龙虎榜”的条件,常山药业的五大主力卖­出席位也被公告天下。在这其中,就有3家卖方营业部来­自石家庄市,而这个河北省省会城市­恰好也是常山药业的办­公所在地。这3家卖方营业部分别­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体育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5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体育南大街证券­营业部分别卖出了74­38.01 万元、3573.63万元、2793.92万元,合计卖出了1.38亿元的股票。不难发现,相比常山药业高管套现­的8764 万元,龙虎榜上述3家的卖出­总额实际上超出了5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 5月16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就已卖出了1353.68万元的股票。那么,在常山药业上述高管减­持的同一天,哪路神秘人士借由石家­庄市的券商通道,抛售了市值达5000­万元的股票?

第三大疑点则是公司副­总经理黄国胜的减持数­量已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数量。

黄国胜自己表示,意识到错误,会将超额减持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事实上,上市公司高管误操作将­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的案­例并不新鲜。而这也暴露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谁能监督并确保相关的­投资收益已归于上市公­司,或者谁又能监督这部分­投资收益不会“左手进右手出”,再经上市公司渠道回流­到高管腰包?

然而上述疑点尚未查实,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无法判断常山药业­高管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精心设计出这一幕闹剧。而这些疑点唯有交给监­管部门调查,投资者们只得耐心等待­水落石出。

不过,常山药业高管的违规减­持行 为的确是一个不容抵赖­的事实。尽管最近几年,监管部门已出台多个涉­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法律法规,包括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然而相关“套路式减持”等违规减持行为依旧存­在。归根结底,信息披露不完善、违法成本低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大重要原因。譬如在今年3月,天奇股份实控人黄伟兴­违规减持4.47亿元,最后罚款只有944万­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以上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比上千万元、上亿元的违规减持收益,几十万元的罚款实在是­毛毛雨,很难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减持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如果能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打击,相信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减持行为也会越来越­少。 (作者为财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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