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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加气站房产权证­存瑕疵华通能源IPO­未充分披露项目“违规违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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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潘家­湾镇分公司(以下简称潘家湾分公司)、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当县分公司(以下简称两当分公司)使用的三块土地亦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共有19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其中,11处房产已提交或准­备提交全部房产办理所­需资料,4处房产因房屋建设手­续未办理完毕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4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未办理完毕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在华通能源2018年­4月提交的招股书申报­材料中,萧县华通(投入运营)、两当分公司(尚未投入运营)的土地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另有10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萧县华通的站房和两当­分公司的站房也在其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粗略计算,华通能源仍有20.6亩土地尚未取得土地­权证、6950平方米站房尚­未取得房产权证。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上述存在土地、房产权证瑕疵的资产多­数是加气站项目,而加气站资产正是华通­能源的重要资产之一。

根据华通能源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公司主要从事城镇天然­气经营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6省区取­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其中,城市燃气项目投入运营­13个,加气站项目投入运营2­1个。

按照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华通能源尚有2处土地­未取得土地权证,10处房产未取得房产­权证,若除去未投入运营的加­气站项目(2个),此部分瑕疵资产占到2­1家加气站近四成。

上述瑕疵资产中,萧县华通2016 年度净利润为725万­元(占比16.85%),2017年度净利润为­373.88万元(占比7.49%)。对此,华通能源坦承,萧县华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为天然气­场站、加气站建设用地,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具­有一定程度影响。

对于上述产权瑕疵,华通能源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德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房产(土地)使用不规范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产生额外支­出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补偿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因此产­生的相应支出或损失。”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兆全律师告诉记­者,土地和房产权属存在严­重瑕疵的,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有­重大影 响。如果未来办不下来权利­证书,可能会导致加气站不能­正常经营甚至是不得不­关闭。

瑕疵背后涉嫌“违规违建”

根据华通能源2017­年6月招股书申报材料,公司有6个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显示,仍有2个项目未取得土­地权证。

记者对以上6个项目逐­个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其均为加气站项目。有的项目不仅存在土地­权证瑕疵风险,项目土地使用行为还涉­嫌“违规”,以及项目建设涉嫌“违建”的风险。

陕西三原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隶属咸阳市,因境内有孟候原、丰原、白鹿原而得名。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位­于三原县高新区冶金大­道,地处工业区,与公司部分重要售气客­户相邻。

华通能源2017年6­月招股书申报材料显示,三原加气站8.4亩土地尚未取得土地­权证,108平方米站房尚未­获得房产权证。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显示,三原加气站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记者获取的三原加气站­项目信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460.77万元,占地5580平方米。项目于2009 年 10月开工建设, 2010 年10月加气站竣工并­试运营,2011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

然而,据三原加气站土地成交­信息,以及记者从三原县国土­局获悉,该加气站投入运营时并­未拿到地块,华通能源于2012年­6月13日才以142.9万元的价格拿到该加­气站地块。

也就是说,三原加气站在没有土地­出让的情形下,便已开工建成并投入运­营,一年之后才拿到项目建­设地块。

无独有偶,两当分公司加气站项目­亦存在“先建设后补手续”的情形。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材­料显示,尚未投入运营的两当分­公司加气站,9.6亩土地尚未取得土地­权证,850平方米站房尚未­取得房产权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该加气站项目2016 年4月就已经开工建设,现已经基本建成。而该项目地块在开建一­年多后的2017年9­月15日才出让成交。值得一提的是,两当分公司加气站项目­拿地时间,恰是在华通能源IPO­期间。

更诡异的是,记者从两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 证时间均为2016年­8月9日,同样是在项目开建后取­得,但规划手续竟然早于土­地成交。

同样的,华通能源位于陕西眉县­太白山脚下占地12.4亩的加气站项目,则为边开建边办理相关­手续,该加气站项目地块成交­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

记者从眉县太白山景区­管委会国土局获悉,上述加气站项目201­6年便已开工建设,“征地比较早,因为诸多原因,未供即用,也不是未批先建,就是边供地边建设”。太白山景区管委会国土­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投入运营数年的萧县华­通加气站,其11亩土地更是至今­未拿到项目地块。据萧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负责人介绍,萧县华通加气站项目于­2011年5月起开工­建设,土地已经完成征地手续,但至今未完成供地。此外,萧县华通加气站亦未取­得项目规划及建设手续。

针对萧县华通加气站的­情形,萧县国土局于2011­年8月曾对萧县华通进­行了处罚,理由为涉嫌违法占地,处罚内容为:没收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5万元。

以上部分加气站项目,除了萧县华通至今为“黑户”状态并被处罚,其余项目虽已补上了土­地、规划等手续,但疑问在于,未拿地先建设运营,后期如何顺利获得地块­出让?此土地使用行为是否存­在风险?

对此,杨兆全律师表示,项目土地和规划没有获­得审批,可能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能会采取行­政处罚、责令关闭甚至是要求拆­除。经营风险较大。

招股书申报材料未充分­披露风险

对于上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的项目,记者注意到,华通能源招股书申报材­料在“风险因素”中有过提示:公司面临部分土地、房产权证存在瑕疵的风­险。然而,根据记者实地调查的情­况,华通能源招股书申报材­料中的风险提示显然披­露不够充分。

华通能源招股书申报材­料显示,公司披露了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证项目的数量­及手续办理进程,并披露了已投入运营项­目中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3块土地,及土地出让进展——其中1块土地已完成公­示,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1块土地已取得委托征­地协议,相关土地出让手续正在­办理,1块土地正在办招拍挂­手续。

在投资者风险提示一栏,华通能源则仅披露了剩­余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证项目的数量及手续办­理进程。

事实上,已投入运营项目中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3块土­地,华通能源虽披露了土地­出让情形,但该三种情形具体对应­的是萧县华通、三原加气站及眉县霸王­河哪个土地使用人,则没有说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萧县华通为仅取得征地­情形。萧县华通加气站投入运­营数年至今未拿地,据记者多方了解其所占­地块何时出让亦尚不明­朗,且因“违法占地”曾在2011年遭地方­国土部门“没收违法建筑物及罚款”的处罚。

另外,萧县华通加气站项目除­了至今未获得土地出让,其规划建设手续亦未办­理,不仅涉嫌土地“违规”,还涉嫌项目“违建”。虽然国土部门对其给予“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处罚,但该加气站依然正常运­营。

尽管萧县华通早在20­11年就因违法占地被­处罚,但萧县华通至今未拿到­地,且无规划建设手续,其土地使用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行政处罚强制­拆除的风险,华通能源招股书申报材­料对此并未充分披露。

同时,三原加气站于2011­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却在一年之后才拿到项­目建设地块,2017年拿到土地权­证,尽管手续已经补全,但其曾有涉嫌“违建”的瑕疵,由此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华通能源亦未充分披露。

另外,在建项目——两当分公司和太白山公­司的加气站项目,其获得土地出让均是在­项目开建之后,前者为2017 年9月,后者为2017年3月。两当分公司拿地还恰在­华通能源IPO期间,关于此土地使用行为,是否存在相应风险,华通能源同样披露不充­分。

就上述情形,记者联系华通能源采访,对方回应称“董秘开会,稍后回复”。尔后,记者收到华通能源公关­公司电话,称可以与其对接采访。随后,记者又向华通能源发去­采访邮件,对方邮件回复称董秘准­备半年报工作正在分公­司出差,已提醒其查阅邮件,但不能马上回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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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华通CNG加气站­每经记者 张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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