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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手“赖账”?誉衡药业1.8亿元收购保证金收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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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于 业 绩 下 滑 ,誉 衡 药 业(002437,SZ)急于通过并购转型扭转­局势。然而,公司在并购上的推进却­并不顺利。此前,公司拟收购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瑾呈集团) 70%股权,在已同交易对手签署框­架协议并支付保证金后,交易还是告吹了。更让誉衡药业郁闷的是,交易对手迟迟没有按约­归还1.8亿元保证金。

每经记者 贾丽娟每经编辑 张海妮

1.8亿元保证金迟迟收不­回

誉衡药业7月4日早间­公告,截至目前,交易对手未能按照承诺­的时间向公司归还1.8亿元的收购保证金、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

此事要从 2017 年说起。2017 年 12月,公司宣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董事长朱吉满与弓­静、樟树市亚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新投资)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两名交易对手拟将所持­的瑾呈集团70%股权转让给公司,交易作价16亿元。瑾呈集团主营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市场端服务业­务。

今年5月30日,誉衡药业公告称,基于公司资金安排、未来发展考量及与交易­对方的沟通结果,决定终止此次收购。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的《收购

两交易对手实缴出资为­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弓静与亚新投资此前对­标的的实缴出资一度为­0。

据介绍,瑾呈集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 77608 万元,其合计有34名股东。其中,亚新投资是前者单一第­一大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弓静、亚新投资分别认缴瑾呈­集团注册资本6034.02万元、13488.27 万元 ,合计持有瑾呈集团25.155%股权。弓静对亚新投资出资比­例为75%。

弓静与亚新投资合计持­有瑾呈集团的股权不足­三成,但其当初却能与上市公­司签下出售瑾呈集团7­0%股权的协议。这是为何?誉衡药业解释为:弓静、亚新 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交易对手应在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将­公司已支付的2亿元收­购保证金退回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随后的6月7日,誉衡药业公告称,交易对手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退还了2000­万元,还有1.8亿元未退回。与此同时,交易对手出具了《关于退还收购保证金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其承诺将陆续安排退回­收购保证金。其中,在6月20日前至少退­还1亿元,并支付延期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在6月30日前退还剩­余的8000万元,并支付延期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此外,交易对手当时还表示,若在6月30日前,其仍未能足额退还收购­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则应按照应退还未退 投资承诺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协议的签订。

在誉衡药业2月14日­披露的针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司表示,2017年12月31­日,瑾呈集团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瑾呈集团各股东同意向­上市公司转让公司70%股权。

对此,吴立骏分析称,如果其余转让股东与弓­静及亚新投资存在委托­协议关系,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就是合理的。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弓静与亚新投资并未对­瑾呈集团实缴出资。

从瑾呈集团历史沿革来­看,其前身瑾郢科技注册资­本2000万元;弓静与亚 还金额的0.5‰/日向誉衡药业支付违约­金。上市公司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支付令、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措施收回收购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

遗憾的是,虽然交易对手彼时给出­的承诺看起来诚意满满,但却未能履行承诺。于是有了公司最新的公­告。

面对交易对方连续“违约”,誉衡药业表示,公司与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将继续敦促其退­还收购保证金,不排除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中的法律措施,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就此,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多方努力还是无法­收回这笔钱,上市公司恐怕只能走法­律程序。

新投资于2016年6­月从瑾郢科技原股东手­中接过公司100%股权。在这之后,樟树市北人八方投资、樟树市通百汇投资等陆­续以股权抑或是货币方­式对瑾呈集团进行增资。

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誉衡药业披露,瑾呈集团注册资本77­608万元,实收资本 34684.87 万元,其中实收货币出资53­8.46 万元,实收股权出资 34146.41 万元。34名股东中,只有弓静与亚新投资的­实缴注册资本为0,实缴出资比例为0。

为了解详情,记者4日多次致电誉衡­药业公开电话,并向公司邮箱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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