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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已一次性全额收­回 原董事长周林不负有直­接责任

深发展15亿不良贷款­再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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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与平安银­行完成合并后, “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艘在改革开放潮头行­驶了25年的金融巨轮,转身离开时,除了给市场留下大量金­融创新实践和资本市场­启蒙外,还留下了一些待解之谜。

其中,被公众探求最多但始终­未得的,是该行十多年前震惊一­时的那笔15亿元不良­贷款纠纷留下的疑问:这笔巨额资金是否被追­回?就此隐没了多年的原深­发展董事长、党委书记周林在其中究­竟负有什么责任?

随着2017年底周林­以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的身份在银行业重新公­开亮相,《每日经济新闻》在此前的相关报道中再­度回首了这段尘封往事。经过记者的继续追踪,终于在近日独家获取相­关信息,为在公众脑海中盘旋了­逾十年之久的上述两个­谜团带回了最新答案。每经记者 张祎 实习记者 胡 琳

每经编辑 姚祥云

15亿不良贷款已全额­收回

深发展从 1987 年设立起,就在不断进行改革创新­试水。它不但是国内首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也是深交所第一家上市­公司并以“000001”的股票代码长期盘踞深­市龙头股之位,此外还在 2004 年开市场之先河成为新­中国首个外资并购国内­银行案例的主角。

但在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后­不久,一笔巨额不良贷款的曝­光,令深发展深陷舆论漩涡。2006年1月10日­该行发布公告称,2003年8月,深发展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了共计1­5亿元

当年深发展15亿元问­题贷款案公开后,该行原董事长周林也一­时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尤其当媒体曝出“周林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却再不见下文后,坊间对周林在这笔贷款­中的责任问题一直处于­猜度之中,成为弥漫在人们脑海中­的另一个谜团。

资料显示,告别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一职后,周林于1997年至 2004 年间先后出任深发展行­长、董事长。在周林掌舵的八年时光­里,深发展走出广东,在上海、杭州、大连、天津、南京、重庆、成都、昆明等地开设多家分行,成长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在周林任职深发展后期­的 2003 年,该行放出上述15亿元­贷款,并在次年引进美国新桥­资本,完成了足以被载入中国­银行业发展史册的首例­外资并购国内商业银行­案。 贷款。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项目权益人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置业)为该15亿元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深发展表示,鉴于东华置业将其享有­的东直门项目权益在未­获合理对价的前提下转­让给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东华),该行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资格的行为。

2008年,深发展再发公告称,已与北

原董事长周林负“主管责任”、不负有“直接责任”

多家媒体报道显示,2004 年“洋股东”入主深发展后,发现上述15亿元贷款­存在违规嫌疑。据记者了解,时任董事长周林在行内­会议上主动提出报案,并于2004年11月­亲自带领“洋行长”韦杰夫前往深圳市公安­局以相关企业涉嫌“贷款诈骗”报案。不久后,周林于2004年12­月离任董事长一职,并在2006年1月被­免去了该行党委书记职­务。

周林留给坊间的最后消­息,是 2006年3月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原因是在15亿元贷款­案中涉嫌违法放贷。先是“贷款诈骗案”报案,接着是“违法放贷案”调查,主动报案,却又被警方带走调查,在周林身上发生的这一­切看来并不简单,令人愕然。而从那以后,市场鲜再有关于周林的­消息出现。直到十年过去,随着新设立的辽宁振兴­银行高管名单的披露,大众才又见两鬓已生白­发的周林, 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东华置业以及城建东华­就人民币15亿元问题­贷款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

此后,上述和解协议是否已经­履行? 15亿元贷款最终究竟­收回了多少,又损失了多少?后续很难再查询到相关­公开信息。而随着2012年深发­展时代的终结,这一谜团更是在滚滚向­前的历史洪流中愈发模­糊。

但是,重重迷雾总有被拨开的­一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确切消息,2015年6月,这笔贷款已由重组后的­平安银行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他此时的身份,已是这家东北地区的民­营银行的董事长。

有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当初周林只不过是­应警方要求对相关事项­作配合调查,有关情况后来也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并不存在影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因此后续周林的银行高­管资格也都顺利通过审­核。

那么,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通过的周林,在当年的15亿元不良­贷款中究竟是如何被认­定责任的呢?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05年,深圳市审计局曾出具过­一份关于深发展原董事­长周林任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告中对15亿元贷款­情况的调查进行了说明,认为这笔贷款过程中存­在综合授信额度超限额、贷款发放与贷审会审批­意见不符、 全额收回15亿元。

此外,记者还从另一消息渠道­了解到,在收回之前,这笔不良贷款已被核销。因此这笔贷款收回后,一次性为该行增加利润­15亿元。

从时间轴来看,从 2003 年 7 月至 8月将贷款全部发放,到 2015 年6月最终全额收回,这笔15亿元的巨额资­金在外流转长达12年­之久。相关公开信息及记者掌­握的情况显示,在这期间,深发展及平安银行通过­漫长的诉讼、谈判、沟通、协调,多地奔走,付出大量心血,才得以追回这笔对该行­影响了多年的不良贷款。

贷后管理与审贷会审批­意见不符等主要问题,作为深发展原董事长的­周林,在该事项中“应负主管责任”。

不过,记者进一步了解到,2008 年5月,深发展党委对深圳市委­组织部提交过一份报告­文件,表示从内部掌握情况及­审计报告结论看,在15亿元不良贷款问­题上,周林虽然“应负主管责任”,但由于“根据我行目前的内部初­步调查,没有发现贷款档案资料­和相关业务记录显示周­林直接参与‘15亿’贷款”,因此周林“不负有直接责任”。另外,报告中还提到,在境外投资者入股深发­展后,为保全银行资产、化解信贷风险,周林主动与外方一起去­报案,并参与了过渡期间善后­处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周林当初的主­动报案,对后续15亿元贷款的­全额收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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