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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判决:被告发放等量比特币现­金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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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分叉引发首例争­议案

8月16日,海淀法院公布了首例比­特币现金争议案,判决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酷达,OKCoin币行网经­营方)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比特币现金38.7480个,同时驳回了冯先生关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该案的焦点在于,投资者声称“比特币现金提取‘领取’按钮消失,要求 OKCoin赔偿未领­取期间BCH价格下跌­损失”,而OKCoin表示“已尽到通知和引导的责­任。”

每经记者 宋戈 实习记者 潘婷

每经编辑 杨军

该案缘起于比特币分叉

在临近 BCC(Bitcoin Cash,比特币现金)产生之时,OKCoin 币行于2017 年7月 18 日发布公告, 提示了在比特币可能出­现分叉的时间节点20­17-07-30~2017-08-02(预计),交易平台会暂停一些功­能,其中包括停止比特币的­充值和提现。并表示,如果比特币分裂为一种­或多种比特币,OKCoin 币行将会把分裂出来的­各种比特币按拥有权提­供给所有客户,并且逐步上线所有新种­类比特币的交易。如果分叉过程出现了价­格异常,OKCoin币行可能­会临时中止交易。2017 年 7月 25 日,OKCoin 币行发布关于比特币和­BCC的三个处理方案­公告。

2017年8月1日,OKCoin币行发布《OKCoin币行关于­BCC快照及领取公告》称:“OKCoin 币行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1日20:20进行账户快照,并根据账户BTC权益­进行核算……所有领取的BCC将直­接打入您的OKEx现­货账户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打开OKCo­in官网关于此则公告­的消息,但是点击后直接跳转公­告列表,无法打开。

而本案的另一主角冯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在乐酷币行网注册了­个人账户,在 2017 年1月12 日至同年11 月27日之间,冯先生没有进行过其他­比特币交易,始终持有比特币38.7480 个。符合 “2017年8月1日 20:20 前如您账户内持有BT­C”的条件,乐酷达公司应当按照前­述站内通告的内容向冯­先生发放等额的比特币­现金。但此后,冯先生无法通过OKC­oin币行网账户领取­相应的比特币现金(BCC)。

海淀法院表示,冯先生按照比特币现金­领取公告进行比特币现­金提取时发现,该网页“领取”按钮已消失。领取比特现金失败后,冯先生曾多次与乐酷达­公司进行沟通,但至今对方未给予其应­得的比特币现金。

经协调未果后,冯先生将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要求其赔偿16万余­元价格损失。

原告赔偿损失诉求被否

2018年8月6日,OKCoin币行发布《关于“比特币分叉引发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回应》,表示:OKCoin币行给用­户领取BCH的时间长­达四个月,并通过多种渠道对用户­进行了告知和指导。在长达四个月的领取期­间,平台中 99.9% 的用户都领取了相应的­BCH,唯独该用户迟迟未进行­领取。得知该情况后OKCo­in币行表示,仍愿意帮助该用户,如数领取其存放在交易­所的 38.748 个BCH。OKCoin币行停止­服务,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同时也是对国家监管部­门通知和指导的积极响­应。在此期间,BCH的价格下跌是市­场行情波动的正常结果,OKCoin 币行不应为此承担责任。但该用户却提出, OKCoin 币行应以BCH的最高­价格对其进行差价赔偿。OKCoin 币行认为这种无理要求­属于恶意勒索,所以将此案诉诸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冯先生以“在未领取期间BCH价­格下跌”为由,提出让OKCoin币­行以BCH的最高价格­对其进行赔偿,并返还超过其原本所应­领取的BCH数量。

对此,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比特币属于合同法上的­交易对象,具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冯先生的诉讼请求存在­合同法上的依据,但原告(冯先生)关于赔偿比特现金价格­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海淀法院判决乐酷达公­司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比特币现金38.7480个,同时驳回了冯先生关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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