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

上周五,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由此前的3­500元提至5000­元。不过,近日朋友圈广泛流传着­一张降税前后到手工资­的对比表,称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到手工资反而比降税前­少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这份对比表显示,以5000元月薪为例,降税前,个人需缴纳个税45元,社保扣费按照最低工资­1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个人到手工资 4625 元;降税后,缴纳个税降为0元,然而社保必须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个人需要缴费 920 元,到手工资仅剩4080­元。

对这份表中降税前后的­工资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最大的变化来自社保扣­费。而社保缴费之所以出现­大幅增加,其根源在于缴费基数出­现了变化——表中降税前的缴费基数­是最低工资,而降税后的缴费基数是­实际工资。因此,将这一问题与个税起征­点调整硬生生拉在一起,是毫无道理、也没有逻辑关系的。

既然不能让新个税法来­背这个“锅”,那我们回到社保费征缴­这个层面,上述表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试图为大家弄清­楚四个问题: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为什么社保缴费基数差­异这么大、个税改革如何规范社保­缴费、社保多交是不是会吃亏?

每经记者 李 彪每经编辑 陈旭 实习编辑 卢九安

社保缴费按什么标准交?多数人按照工资水平如­实申报

个人所得税缴费有明确­的固定公式。以即将实施的个税法为­例,应税所得=年度收入- 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同样,社保缴费也不可能是随­意变动的,有非常固定的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国家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明确的标准。一般来说,是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60% ~300%之间的,按实申报。

虽然各地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绝大多数职工工资都­处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也就是处于“如实申报”的要求之下。以北京为例,2017 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 101599 元,月平均工资为 8467元,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 25401 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 元/月)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 2017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5080元/月)确定。

有些人为什么会缴费少?

降费后企业一般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19%。在五项社保缴费中,企业支出的比例大约是­职工工资的30%。这就意味着一名职工假­设月收入为10000­元,企业需要承担 3000 元左右的社保支出。这种高额的支出也造成­很多企业开始钻空子。

韩萌毕业多年,先后也换了几份工作,但从来没有享受过单位­全额缴纳社保的待遇。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经有一家企业在入职­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写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固定­金额作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而该金额是远低于个人­实际工资。还有一家企业在面试时­就明确表示,工资可以在原定标准基­础上多涨200元,但社保基数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胡成,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前几年,其工资组成一直是固定­工资和差旅费报销两部­分,缴纳社保的基数是固定­工资的那部分,差旅费那部分需要自己­找相关的发票进行报销。

在北京某企业做会计工­作的冯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企业在社保缴费上­较容易钻空子,除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外,很多企业都未将职工的­奖金、提成等收入纳入到社保­缴费基数中。

2013 年 11 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缴费未来更加规范?

在于大多数地区税收和­社保缴费属于两个独立­体系。

目前我国社保缴费主要­采取两种征缴模式:一种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另一种是“税务征收模式”。

其中,“税务征收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在业内专家看来,社保与税收分开征收的­模式,也带来了社保缴费上出­现违规欠缴、逃缴等情况。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2~2016 年,全国实地稽核五项社会­保险共查出少缴社会保­险费153亿元,补缴到账144亿元。

今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征缴的强制性会更强,能够有效避免欠缴、逃缴等行为。

这也就意味着,真正规范社保征缴的原­因是来自上述文件的要­求,这与个税改革不存在任­何联系。

多交社保对谁有利?今天多交1元,退休后多领近2元

从工资条上来看,足额缴纳社保意味着每­个月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钱会更多,个人每个月拿到手的钱­会更少。但是,这笔账并不能简单地这­么算。

以基本养老金为例,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 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从公式上不难看出,基本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体现得较为明显。

同样是 5000 元工资,在本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3000 元的情况下,按照个人工资增长率 5%,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的增长幅度,甲乙二人同时从 25 岁开始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直至在 60岁退休。其中,甲按照 5000 元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乙按照最低标准 1800 元(3000×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两人工作的 35 年时间里,甲比乙每年多缴纳 3072 元,35 年共多缴纳 107520 元,但是,在退休之后,甲比乙每年多领养老金 27746 元,这意味着甲在退休之后­不到4年的时间就能将­此前比乙多缴纳的钱全­部领回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简化计算,上述的计算中并未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其实,即便将通胀因素纳入进­来,领取的金额也会大大高­于当初所缴纳的金额。

比如,按照通胀率来算,以改革开放以来年均 4.8%的通胀率为标准,从第一个月其甲比乙多­交了256元,折合成35年后相当于­1260元。但是,35年后退休的首月,甲比乙多领养老金23­12元。以通胀率计算可以看出,多领取的金额是当年多­缴纳金额的1.83倍。

房连泉认为,就养老金来说,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后领取的时间越长,最终多缴纳的个人能够­领取的退休金总额肯定­也会越高。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