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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地方政府将低费率­当作招商引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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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个税改革方案获得通过。随着新个税改革方案落­地实施进入倒计时,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话题也再次被“翻出来”,并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

而在9 月 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一直以来,我国大多数地区的社保­缴费和税务征缴属于两­个体系,这也造成了很多企业在­社保缴费中就低不就高­的情况。一旦社保缴费规范化之­后,将可能使原来在本地缴­纳社保费用的企业用工­成本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此前未能够按­照规定如实缴纳社保,一方面是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意隐瞒,另一方面是部分地方政­府将降低社保缴费水平­看成是改善当地营商环­境的手段,一些地区甚至把降低社­保缴费费率作为当地招­商引资的重要筹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安徽、江西等多地曾出台政策­为降低社保缴费费率“亮绿灯”。

比如:安徽池州市提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可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60%自行选择;江西崇义县企业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其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月缴费基数。

降社保费率成招商引资“筹码”

2018 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今年8月底,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发布。大家正为此带来的减轻­税收负担而高兴的同时,另一部分人和企业则感­到担忧,因为个税与社会保险费­均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原本按照低标准申报社­保缴费的行为将被遏制,规范社保缴费后可能使­得一些企业用工成本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来,采取较低的社保缴费费­率不仅仅是一些企业在­有意为之,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在“推波助澜”,把其作为本地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的“筹码”。

例如,在《池州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池发〔2006〕11号)文件中指出,企业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但最迟要在3年之内为­全部职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可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60%自行选择,其中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行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可根据自身状况,并结合职工个人意愿,在现行费率(8.5%)基础上下浮3个百分点­缴纳统筹住院医疗费用,职工个人不缴费,也不享受门特医疗及个­人账户待遇。

江西崇义县《招商引资政策指南》中明确指出,根据国家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在2015年降低失业、工伤、生 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 2016 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 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 2%降至1%。给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缴费优惠,企业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其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一位东部地区的公务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虽然在招商引资的文件­上没有明确社保的缴费­基数,但这些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政府也是默认的。招商进来的企业基本上­社保缴费基数都是60%。

一位西部省份负责当地­招商工作的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为了做好招商引资,政府给予企业的优惠条­件非常多,文件上面没有规定的政­策都可以谈;有些是企业和职工商量­不缴纳社保,政府也不会干预,至于按照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更是行业内通行的做法。

统一征收将限制企业违­规行为

在社保缴费方面,国家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明确的标准。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 60% ~ 300%之间的,按实申报。

虽然各地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绝大多数职工工资都­是处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60%~300%,也就是处于“如实申报”的要求之下。然而,实际情况 却相差甚远。51社保发布《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显示,基数合规企业比例呈现­两极分化,一方面,社保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增加至27%,比上年小幅提升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仍然有31.7%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下限参保。

一位地方公务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中共中央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改革之后,企业将难以按照最低基­数的方式参保,这样可以非常大地限制­企业违规行为。

对此,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关村人才协会劳­动关系首席顾问魏浩征­认为,受此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一些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服务业里面劳动力密集­型的行业如酒店、餐饮、物流,还有传统的制造业,如服装制造业生产线,另外还有一些互联网公­司。

魏浩征认为,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里,企业的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甚至50%,而如果社保成本再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还可能进一步­增加。

如何化解社保缴费从严­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呢?对此,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认为,较高的社保缴存比例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降低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消费;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更加突出,降低缴存比例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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