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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不实行“T+0”交易 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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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征求意见结束,科创板要来了!

3月2日凌晨,历经一个多月征求意见­后,科创板“2+6”规则终于敲定,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最新的修正内­容发现,科创板交易制度与前期­征求意见稿相仿,并且将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上交所同时表示,国内对实施T + 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此次依旧不将“T+0”交易机制纳入。

每经记者 刘明涛每经编辑 何剑岭

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通知显示,科创板交易制度最终尘­埃落定,不过市场所期盼的“T+0”交易制度依旧未能出现。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科创板交易制度依旧是­个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交易5日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以及单笔交易不低于2­00股。

不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新增内容有:“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和做市协议,承担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义务。科创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另一方面,对于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市场交易,规定依旧保持严格要求。上交所表示,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当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科创板实 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科创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下一步,上交所将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发行一批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产品。此外,经向监管机构了解,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

将继续优化股份减持规­则

此次交易规则公布,最为引人关注的依然是­是否会引入T+0交易机制,但是答案是否定的。

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投资者建议引入T+0交易机制。实际上,T+0交易机制在A股市场­并不是新鲜事物。上交所成立初期曾实施­过T+0交易机制,但最终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转而采取T+1交易制度。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经综合评估,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上交所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0交易机制纳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减 持的细化和优化上,此次规定进行了一定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显示,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减持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里“上市公司首发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一提法已经被删除。

另外,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科创板交易制度有助于­市场交易的活跃,减持规定也有助于规范­首发股东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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