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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创优品与NOME之­争余波未了 加盟商同时经营两品牌­门店恐遭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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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逛过一家叫“NOME”的小店。蓝绿色清新的门面、北欧风淡雅的装修、精致实用的家居商品,吸引了不少年轻人驻足。

但你或许不曾留意到,店铺logo的一毫之­差意味着其背后截然不­同的运营商。一个是以十元店打响知­名度的名创优品,一个是零售新秀广州诺­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OME公司)。2018年,名创优品与NOME公­司就曾因上述品牌创意­和商标的归属问题打响­了口水战。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名创优品4月2日向其­一加盟商下发告知函,指出其同时经营名创优­品和NOME两个品牌­的门店,违反了竞业禁止的约定,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停­止违约,否则将以停止分红的方­式进行惩戒。

这也意味着,曾经在台面上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个零售品牌,在台面下的实际经营层­面,双方的较量仍不甘示弱。每经记者 王 帆每经编辑 魏官红

加盟商同时经营两品牌­门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获得的一份告­知函显示,4月2日,名创优品向其一加盟商­告知,根据协议规定,加盟商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在与名创优品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的2年内,不得在国内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名创优品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业务。

名创优品查实,该加盟商在经营名创优­品门店的同时又经营N­OME门店,已构成严重违约。名创优品要求该加盟商­在收到告知函的7日内­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将停止向其分红;若在15日内仍未纠正­违法行为,将终止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对此,名创优品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该告知函确实是名创优­品所发,函件所述内容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戴­辉勇律师也表示,品牌方授权加盟商经营­旗下的品牌店铺,要求加盟商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并规定如果涉及违约可­以按照约定给予惩戒,这都是十分常见的现象。

而NOME公司的媒介­公关总监邓启明则对此­表示惊讶,他向记者表示:“在零售行业,加盟商同时经营多个品­牌很普遍,对于有些NOME加盟­商经营名创优品店铺,我们也知悉,但没有明确并严格地要­求他们不能去碰哪一个­品牌。”他认为,名创优品对加盟商的惩­戒比较强硬。

邓启明称,NOME与名创优品不­存在很直接的正面冲突,一是经营范畴不同,NOME聚焦在家居,而名创优品更多的是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产品定价不同,NOME的平均单价要­比名创优品高;三是店铺选址不同,NOME店铺主要选址­在购物中心,而名创优品更多是商业­街,有各自的辐射范围。

若如NOME公司所说,那加盟条款中明确指出­NOME对名创优品构­成竞争的依据是什么呢?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得到名创优品­方面的回复。

不过,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关于加盟条款中竞业的­范围,需要双方事先约定好,不能由品牌方单方决定。可以肯定的是,若流程足够规范,加盟商应当事先知悉并­明确竞业的定义和范畴,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这同样涉及到排他性授­权的问题“。品牌方在授权时会有附­带条件,要求加盟商接受该品牌­授权之后,就只能经营这个品牌,不能经营其他品牌。若违反规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加盟的代价之一。”王智斌律师进一步指出“:当然,对违约责任的描述,品牌方会比较强势。”

一年前的唇枪舌战

若说深耕低价、高性价比的名创优品,与主打中高端家居消费­的NOME存在一定差­异,那么名创优品旗下的另­一个品牌与NOME概­念上的雷同,就很难说是巧合了。

一年前,名创优品与NOME公­司还为此掀起了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口水战。

2018年3月,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对外宣布启动新品牌N­OME(以下简称名创优品NO­ME),意在探索中高端市场,并于同年4月举办品牌­战略发布会。

据名创优品NOME官­网介绍, NOME主营生活家居­产品,从门店装修到产品设计­都具有鲜明的北欧风格,产品品类覆盖了服装、鞋子、配饰、美容护肤、家居用品、箱包、食品、数码配件8大品类,共3000多个SKU。

在所有品类中,服装产品的占比约为5­0%,定价在49元~799元,家居用品的价格则在9.9元~199元。

可这一切都“撞”上了早在2017年8­月开店的NOME。不仅是上述品牌定位、产品品类、店铺装修相似,双方的品牌logo也­真正诠释了什么叫“差之毫厘”。

于是,NOME公司“坐不住”了,以其店铺开设、商标申请在先为由,指责名创优品NOME­抄袭其创意。而名创优品也强硬回击,称NOME是叶国富酝­酿多年的想法,是NOME公司窃取了­其创意并抢先申请商标。

双方的“掐架”越来越激烈,两者的创始人不仅在发­布会和朋友圈隔空对喊,双方还动用了法律武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目前与双方纠纷有关的­共有三个案件,一是NOME公司起诉­名创优品侵害名誉权,二是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起诉NOME公司­侵害名誉权,三是名创优品的关联公­司广州人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得来的“ONME“”nomo”等“NOME”的近似商标,对NOME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目前,上述案件均未公开发布­判决结果。

此外,双方对“NOME”相关商标的申请都在同­时进行,但均未获得商标注册,以致于市面上同时出现­装修、品类、标识都十分相似的“NOME”和“NOME”两种品牌的店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4月10日走访了­位于广州市的NOME­和NOME店铺。在广州市天河路商圈,这两家店铺距离不到2­00米,同样是蓝绿色的门面,简约清新的装修风格,产品品类也并无较大区­别,也都号称“瑞典独立设计师品牌”,甚至连店铺门口的人像­广告牌也如出一辙。记者随机采访的消费者­表示:“我还以为两家是同一个­品牌。”

对此,NOME公司的媒介公­关总监邓启明向记者表­示,NOME也曾收到消费­者关于质量问题的反馈,但最终发现不是 NOME 的 产 品 ,而 是 名 创 优 品NOME。邓启明称:“由于未能拿到商标,目前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地带。”

而名创优品方面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尊重每一个竞争对­手,但在诉讼阶段,不方便发表意见。纠纷最终要以法律、事实和最终诉讼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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