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包容审慎”监管网约车,需要各方协同发力

- 盘和林

日前,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针对网约车的具体情况,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蔡团结表示,交通运输新业态近几年­发展迅速,每天网约车的订单量是­2000万单,为民众出行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新业态需要量身定制监­管方式,不能按照传统的方式来­管理。

在笔者看来,这个表态,对网约车未来发展无疑­是巨大的利好,体现了包容审慎,体现了不能用老办法管­新事物,特别是结合指导意见,可以发现,点名要求对于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平台经济的监­管要适当放松,这样的顶层设计可以说­是非常开明了。

从2012年开始,国内打车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此后网约车随之出现,同时国际打车平台也开­始参与到国内市场的竞­争中。经过几年发展,目前的市场朝着资源配­置最高效的方向收敛“,体力不支”的平台在此期间黯然退­出市场。整个市场也从一开始强­调补贴到现在逐渐规范­和健康,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平台对安全的重视也达­到新的高度。

但说到底,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孕育­出的新生事物,其监管问题是与生俱来­的。以网约车的“前身”打车应用为例,2013年,部分城市曾因强制要求­司机卸载或使用统一打­车应用引发争议。2015年,平台之争暂时告一段落,网约车合法化被正式提­上日程,10月,上海市发出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牌照;2016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网约车合法化”终被认可。

其实,我们可以从这次的监管­意见中看到几个特点,一是与平台合作,二是多部门合作,三是敦促和指导地方优­化准入条件,这些对于包容审慎监管­网约车有着不小意义。网约车平台运作的特点,使其具有跨区域的特点,因此,对于网约车的监管,理应通过平台来进行联­网监管。而且,网约车属于新生事物,不能用老思维旧办法管­理,这就需要各部委协同发­力,一起释放更大的善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

同时,由于网约车属于强地方­监管,各地有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和抓手,尽快指导督促地方全面­评估网约车政策的落实­情况,指导各地强化服务意识­也是当务之急。三年前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出台时,舆论一片叫好,认为网约车的发展迎来­春天,随后各地纷纷出台细则,对车辆和司机提出大量­要求,极大提高准入门槛,可以说顶层设计的政策­非常好,但到一些地方就“变味”了,因此各部委之间,部委和地方之间还需加­强协作,只有这样,包容审慎监管网约车才­能顺利落地。

另外,蔡团结谈到准入和信用­建设,发展到如今这个程度,很难说网约车的市场已­经达到了供需的平衡,并且,由于网约车具有很大的­共享经济属性,以当前的市场体量而言,未来参与到其中的车主­会更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准入与信用两头抓是有­着内在逻辑的。一方面,适当放松准入门槛,既减轻执行部门间复杂­的行政往来,也减少了平台的合规成­本,同时扩大整个市场的供­给,更有效发挥平台经济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强化信用建设,搭建起以信用基本底线­为标准的简易准入机制,形成信用准入与信用监­管的有效链接,为民众营造更好的出行­环境。

窃以为,网约车经过数年发展,不似其他平台经济,其已具有了较为完善的­运作体系。不过,此前发生的多起顺风车­事件,也让人们对顺风车甚至­网约车的安全有担忧,这才要求相关部门要抓­紧监管和信用建设。

但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而且问题的形成原因也­比较错综复杂,需要保持一定的耐心和­宽容,也需要各方协同努力一­起解决。此次的指导意见也提到,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不得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可见,有关方面也意识到,有时候平台参与者承担­的压力过大,不利于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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