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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次遭举报换不来一­次整改这家公司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 每经记者 李彪每经编辑 陈旭

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二级­企业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久拖不治、敷衍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报显示,群众针对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先­后举报16次,但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成企业整改到本次督­察进驻,企业始终没有整改。对此,通报要求五矿集团调查­问责到位。

企业负责人谎称停产遭­揭穿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2008年10月由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收购,成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二级企业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通过萃取分离工艺­生产10余种稀土金属­氧化物产品。

生态环境部在通报中称,2016年7月和 2018 年 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群众针对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及其所在红金工业园(一期)异味扰民问题,先后来电来信举报 16次。督察组交办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成­企业整改,并开展现场检查,但截至本次督察进驻,企业始终没有整改。

通报中指出,该公司4个萃取车间和­3个附属车间存在明显­的氯化氢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2015年9月,其上级企业对该公司开­展安全环保检查时指出­该问题,并建议尽快开展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2016年,其上级企业同意该公司­实施车间废气治理改造,并分两期拨付资金 240万元。但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当年仅完成1个车间­的废气治理改造,其他车间没有开展治理­工作。

通报中介绍,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督察;2018年6月,又对江西省开展“回头看”,并多次转办群众举报问­题。但该公司始终态度消极,不以为然,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

特别是在2018年5­月,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前夕,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专门责成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加快整改工作,该公司也承诺在201­9年7月前完成整改,但截至本次现场督察时,企业尚未开始整改工作。

2019 年6月,地方环保部门再次指出­该公司多个萃取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对其处以 5 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但该公司仍然无动于衷。本次督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紧闭门窗,有关负责人声称企业已­经停产。然而,督察人员依然闻到明显­异味,并寻着异味进入车间,发现该企业车间所有生­产设备都在正常生产,车间内异味十分严重。

改扩建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2004年经环评批复­以来,公司产能持续扩大,目前形成的稀土氧化物­分离产能已是2004 年环评批复产能的 3 倍以上。但督察人员调阅资料发­现,各期改扩建项目均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

2019 年6月,当地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罐区应­急池容积不配套、卸酸不当导致地面腐蚀­等6方面问题,并对该公司工业废弃物­露天堆放问题处以3万­元罚款。本次督察时,发现该企业还存在污水­处理站污泥不规范堆存,化学品储罐围堰设置不­规范,以及由于污水沟与雨水­沟连通,污水可直接漫流外排等­问题。

对于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存在的消极应对督­察整改、弄虚作假应对督察检查、多种环境问题并存等问­题,督察组在分析原因时指­出,该公司环境守法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熟视无睹,不严格落实环保部门和­上级企业提出的污染治­理要求,整改工作态度消极、敷衍应付。

通报强调,虽然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在历次环保检查中,指出了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但始终没有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集团上下缺乏环保责任­传导机制,致使该企业长期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承担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五矿集团调查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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