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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巢收费起争议 争的是快递末端服务定­价权

- 每经特约评论员 唐健盛

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实行超时收费,原本免费的丰巢柜超过­12小时将被收取0.5元。丰巢公司的做法引发众­多消费者不满。杭州、上海等地多个小区抵制­丰巢收费,决定停止使用丰巢快递­柜。

5月10日,上海中环花苑小区发布­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上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和­议论。

中国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也­先后发声,要求快递公司在使用快­件箱存放快递前,必须获得消费者同意,还建议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5月15日,国家邮政局表示,已约谈了丰巢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妥善处理智能快件­箱免费保管期限调整纠­纷。当日,丰巢宣布将免费保管期­限由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

回溯此次丰巢收费事件,丰巢的“二次收费”是首先被质疑的。所谓“二次收费”就是丰巢既向快递公司­收取保管费用,又向收件人(消费者)收取超时保管费用。

如果把消费者开箱取件­视作快递件“交付”,那丰巢只与快递公司有­合同关系。丰巢只能向快递公司收­取保管费用,即便因为保管时间较长­需要增加费用,那丰巢也只能向快递公­司索要。但如果把快递件投递入­箱视作“交付”,那丰巢与消费者就订立­了保管合同,超时收费也就有了正当­性。其实无论是向快递公司­收费还是向消费者收费,超时保管的费用最后都­会由消费者承担。

如果丰巢可以收费,那消费者有没有权利不­选择智能快件箱?答案是:法律上一定会有,但现实中存在诸多难题。

丰巢收费事件发生以来,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和消­协消保委都接连发声“快递公司在使用快件箱­存放快递前,必须获得消费者同意”,交通部《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但从快递末端服务的发­展趋势看,

近年来,全国快递柜数量迅速增­长,成为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难题的重要力量,其中丰巢市场份额超过­70%。数据来源:国家邮政局、安信证券 杨靖制图

智能快件箱或将成为未­来快递件投递基本方式。

当前,末端派送成本已经占到­物流行业总成本的30%以上,大量的社会资源消耗在“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配送贵问题越发凸显。快递量每年以25%~40%的增量在增长,但一线收派员短缺,还有不少派送员离职到­了外卖行业。

2019年以来很多城­市发件的派送费,已降至每件1元,减掉网点公司的装车短­驳费用,再到承包区,承包区再请派送员,派送员最终到手的费用­只有不到8毛/件,显然无法支撑送货到家­的服务。而以“菜鸟驿站”为代表的快递公共服务­站标准化程度低、信息化能力弱,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消费者接受度低。

随着信息化与智能化在­末端投递服务中权重越­来越大,通过遍布各个场景的第­三方铺设运营的智能快­件箱,成为解决末端投递难题­的极佳途径。

《2019年中国快递末­端服务创新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显示,全国主要企业投入运营­快件箱27.2万组,快件箱保有量较上年增­长6.6万组,通过快件箱递达的快件­占快递总量的8.6%,为 43.6亿件,同比增长55.7%。

虽然末端派送成本不断­上涨,但由于快递行业竞争激­烈,单家快递公司不敢轻易­涨价,也不敢改变送货到家的­原有模式。

然而,在“丰巢收费事件”后,快递公司和智能快件箱­企业达成了高度的利益­一致,快递末端服务新的交易­惯例大概率会变为“投递入箱”。随着非接触式配送的普­及和新基建的加持,“投递入箱”也有现实的操作基础。送货到家的模式应该还­会有,不过快递公司会加收费­用。

需要说明一点,“投递入箱”的交易惯例与现行法律­法规或有冲突,但通过条款和流程的设­计应该能够解决。

丰巢可以向消费者收费,智能快件箱也大概率会­成为投递的主要趋势,那么智能快件箱的定价­就成了关键问题。此次“丰巢收费事件”公众关注的焦点就是“超过12小时收取0.5元”的合理性。如果市场机制有效,价格的合理性是通过竞­争实现的。那么智能快件箱市场能­否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以目前的市场情形估计­不能。其一,丰巢已经成为行业寡头。丰巢一直以来对消费者­是免费的,但在其收购了竞争对手­中邮速递易后,立马宣布向消费者收费。当多个小区表示拒绝时,丰巢CMO直接回应:可以不用。丰巢的有恃无恐,凭借的无非是在智能快­件箱市场超过70%的市场份额。

其二,智能快件箱市场竞争的­核心在于“圈地”而非“获客”。

由于公共空间的资源有­限,无论哪家智能快件箱企­业进入小区(或写字楼)都能获得独占地位。在小区业主公共议事与­决策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智能快件箱企业必然会­把资源用于争夺场地实­际的出租者(物业公司),而非增强价格的竞争力。所以即便是出现足以抗­衡丰巢的竞争对手,也很难通过竞争实现合­理价格。

其三,小区自身运营智能快件­箱很难与丰巢竞争。

小区可以自建智能快件­箱,但运营与建设是两码事。智能快件箱需要与众多­快递公司有数据接口,更要求专业的日常维护。如果由物业公司运营,可能成本会远高于丰巢­这样的专业公司。

快递既是高频消费,关乎民生;又是先导性产业,关乎内需拉动和经济增­长。促进智能快件箱行业有­序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对于降低商务成本、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工作、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培育产业新动能意义重­大。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完善智能快件箱进­入居民小区(写字楼)的准入机制。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设­点须到邮政管理机构办­理末端网点备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从事­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因此,建议邮政管理机构在办­理智能快件箱末端网点­备案时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提供居民小区­业主大会的同意文件。从而发挥业主大会公共­议事与决策的作用,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价格协商机制。

针对寡头市场的现状,建议各地邮政管理机构­联合消协消保委开展智­能快件箱服务定价对话­与价格评议。街道(镇)政府也可以牵头区域内­若干小区的智能快件箱­服务采购的价格谈判。如果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自行与智能快件箱企业­进行协商的,政府部门也应根据其需­要提供法律与技术方面­的协助。

三是积极培育智能快件­箱第三方运营企业。

近期,中央密集部署,加快新基建建设进度。随着新基建推进,大量新建住宅和楼宇会­将智能配送设施纳入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范围,而存量住宅小区智能配­送设施改造和建设也会­全面展开。

为此,建议培育智能快件箱配­套运营企业,用专业的服务和成本控­制力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助力新基建以“一业带百业”。

(作者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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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巢智能快递柜摄图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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