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银保监会昨发布车险重­大改革新政,商车险责任限额“升档”

影响2.6亿车主 交强险费率优惠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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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约两个月后,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出炉。

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悉,《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给险企留下­的过渡期不到20天。有业内人士在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如果要在《指导意见》实施之日就推出新产品,估计险企要加班了。

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高了交强险责任限额。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此外,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指导意见》提出,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幅度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商业三责险限额“升档”

除交强险,《指导意见》还对商车险的保障范围­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具体来看,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在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方面,《指导意见》明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更受行业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很多人估计要加班”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这正是《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据悉,《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离《指导意见》正式实施仅剩下十余天­时间,这也意味着留给险企的­时间不多了。“这次车险的改革内容和­维度还是挺多的,影响不会小,但是仅留十几天的时间­给险企调整,这个时间略显仓促。”某险企内部人士在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真的要赶在《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当天调整产品­内容和范围,险企的很多人估计就需­要加班了。

银保监会也表示,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全行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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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财报、兴业证券 杨靖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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