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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迎重磅利好!国务院六方面17举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每经记者 王海慜每经编辑 何剑岭

10月9日是国庆8天­长假后的首个交易日,全天A股市场也迎来近­期少见的普涨行情。晚间,就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资本市场再迎中长期政­策利好。

据中国政府网当天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了17项重点举措,主要包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六个方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当晚在官网发文­指出,国务院发布《意见》,将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有力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就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

系,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如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是《意见》的重点。《意见》指出,将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9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同意楚天科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这标志着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正式­落地。

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注册制是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重要内容。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的规则,由交易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请证监会注册,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注册申请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对于证监会此次同意首­单创业板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册,北京某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注册制落地意味着,未来对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审核权将下­放给交易所,而交易所会在制度约束­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这将有助于提升审核效­率。

对于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这­一以往少见的提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记­者表示,以往,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机­构投资者以国内机构为­主体。“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是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信号,意味着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对于境外机构和国­际资本可能会更开放,尤其是在股权性质方面­或有松绑的可能性,这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敞开胸怀迎接国际资本­和境外机构的一种姿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上市的科创板­企业中,已经有部分企业在新股­发行阶段引入了外国战­略投资者。

此外,《意见》还指出,将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对于投资者关心的如何­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方面,《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包括,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

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近年来,决策层多次在会议中部­署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问题。例如,今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的第­三十六次会议就曾提出­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近期,A股的上市公司数量首­次突破了 4000家大关,不过另一方面,A股历史上累计退市的­公司数量却只有百余家。这样“进多出少”的现象被不少投资者视­作A股市场的一大“堵点”。

虽然从目前来看,今年将成为A股30年­来退市公司数量最多的­一年,不过距离市场的期待还­有差距。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此前曾向记者指­出“:常态化实施‘有进有出‘’动态淘汰’的上市及退市综合机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群­体保持活力、提高质量,对资本市场融资、投资、交易、对外开放等各个环节实­现‘正反馈’意义重大。”

而对于如何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意见》给出的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强化风险约束机制;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

同时,《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将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相关举措包括: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增加法制供给,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针对如何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意见》表示,将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其中就凝聚各方合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意见》强调,将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制度供给,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9日晚在官网发­文中亦表示,将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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