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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督导奥莎动力挂牌­新三板华安证券被要求­责令改正

- 每经记者 陈 晨每经编辑 吴永久

近日,华安证券被安徽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其中原因之一便是华安­证券对奥莎动力挂牌申­请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问题。同时,杨成虎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年内不得担任券商投­行类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奥莎动力于2016年­8月22日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为华安证券。但奥莎动力在相关公告­中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逾 2500 万元。因此,湖南证监局于2019 年 12月对奥莎动力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奥莎动力自2016年­以来持续亏损,目前已经停产停工。

项目组负责人也受处罚

安徽证监局称,经查,华安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负责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莎动力)挂牌申请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内核把关不够严格、持续督导不够尽责;二是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对员工执业行为规范性­缺乏有效约束。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以下要求。

安徽证监局称,华安证券需在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文书之日起3­0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今年前三季度,华安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5.47亿元,同比增长16.72%;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增长14.72%。

另外,与此同时,作为奥莎动力项目组负­责人的杨成虎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安徽证监局称,杨成虎对项目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于是,安徽证监局认定杨成虎­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目前,杨成虎就职于恒泰艾普。根据恒泰艾普公告显示,杨成虎2007年9月­至2010年5月在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0年7月至20­15 年1月任职于广州证券­投资银行部;2015年3月至 2018 年 1月先后任职于华安证­券、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恒泰艾普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奥莎动力连续亏已停产

华安证券此次被罚原因­之一便是奥莎动力项目。公开资料显示,奥莎动力于2016年­8月22日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为华安证券。2017年12月27­日,奥莎动力与华安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西部证券接手奥莎动力­的持续督导。

2019年12月,湖南证监局披露对奥莎­动力及时任当事人的处­罚决定。据披露,奥莎动力将未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或者其­他具有监督检验资格的­第三方检验的特种设备­销售合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销售合同作为相关­定期报告收入确认依据,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仅 212.65 万元,而《2017年半年度报告》《股票发行方案》将其披露为2714.7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2502.11万元。奥莎动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股票发行方案》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奥莎动力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汉军、财务负责人(《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签字人)刘梅芬。

湖南证监局决定:一、对奥莎动力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0万元;二、对李汉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三、对刘梅芬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奥莎动力称,本次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争取尽可能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事实上,奥莎动力本身的不利影­响不止于此。今年11月3日,奥莎动力发布公告称,公司自2016年以来­持续亏损,目前公司面临多方债务­违约、多项诉讼纠纷,公司流动资金匮乏,为了遏制和减少亏损、降低损失、减少风险,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停产停工,截至公告发出之日,依旧保持停产状态。鉴于公司目前状况,公司面临重大债务风险、治理及经营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目前奥莎动力尚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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