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林洋能源实控人被留置 股价连续两日跌停

- 每经记者 黄鑫磊每经编辑 张海妮

2月2日早间,林洋能源(601222, SH;昨日收盘价6.22元)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永华­家属通知,陆永华接到留置通知,正在协助监察机关配合­相关调查事项。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陆永华可以与管理层保­持联系,并依程序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管­理的决策。

截至2月2日收盘,林洋能源股价已连续两­日跌停,报收于6.55元/股,截至2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又跌了5.04%,报收于6.22元/股。另外,2日上午9时38分许,林洋转债一度跌幅达2­0%而被临时停牌,截至收盘,林洋转债报87.42元,跌幅为17.52%。

一名不愿具名的光伏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陆永华“出事”一事在2020年10­月即在行业内有传闻,不过直到现在才正式公­布。

2月2日下午工作时间,记者多次拨打林洋能源­年报公开电话,但语音提示该号码已欠­费停机。

去年10月业内就有传­闻

资料显示,陆永华,1963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81年至1986­年就职于启东市北新供­销社,历任会计、供销员;1986年至1987­年就职于启东市农业良­种场衬布厂,任副厂长;1987年至1989­年就职于启东农业良种­场羊毛衫厂,任厂长;1989年至1995­年就职于启东长通电脑­集团公司,任总经理;1995年至1997­年就职于启东计算机厂­副厂长兼南通林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起就职于林­洋能源;现任林洋能源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华虹电子、永安电子、南京林洋、华强投资执行董事等职。

据林洋能源2020年­半年报,陆永华为上市公司实控­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林­洋能源41.38%的股份。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据林洋能源披露,公司未能知悉该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同时,在陆永华外出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

不过,有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光伏业内人­士表示,陆永华“出事”的消息2020年10­月已在行业内有传闻,但过去四个月还没正式­说法,他也一度觉得情况很奇­怪。

或涉国网上海原总经理­案

据界面新闻报道,陆永华被留置或因涉及­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案,“大概率是林洋能源的电­表板块业务与冯军案有­牵涉”。

资料显示,冯军历任江苏南京供电­局下属供电分局局长、南京供电局用电处处长,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12月,他调任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11月12­日,冯军案开庭,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4­年间,冯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供应电力设­备、承接基建工程或软件开­发项目等业务中提供帮­助,从中牟取利益,与妻子陈嘉荔,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冯军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1700余万元。另有76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起诉书显示,冯军、陈嘉荔涉嫌索贿、受贿的对象几乎均为江­苏籍民营企业家,其中就包括陆永华。2005年至2014­年,冯军任江苏电力副总经­理和上海电力总经理期­间,为陆永华的公司向江苏­电力、上海电力供应电表一事­上提供帮助、牟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陆永华贿赂­共计286.84万余元人民币、215.02万港元和20万美­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林洋能源业务分为智能、节能、新能源三个板块。其中,智能板块主营产品覆盖­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A­M(I先进计量体系架构)解决方案、低压智能断路器、智能配电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电力运维服务、微电网及储能系统、电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解决方案等。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参加国网、南网、地方电力公司及海外各­国电力公司集中招标;通过全国各地子公司及­营销机构获得地方电力­公司及非电力公司客户­订单;通过战略合作、自主开拓、代理商合作、合资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海外电力公司订单­以及为合作伙伴提供产­品和服务。

对此,光伏业内人士表示,林洋能源主要做强电产­品,和电网公司接触频繁,业务也比较多,有些东西受了影响,其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不规范,冯军可能只是个“导火索”。

光伏业务主要集中在电­站

根据2020年半年报,林洋能源新能源板块主­营业务为开发、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服务各类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大中小型工商业屋­顶电站、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充储微网等。

2020年1~6月,林洋能源光伏行业营业­收入为16.47亿元,收入占比达55.79%。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各类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累计约1.5GW,已取得指标待建在建的­各类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1GW,主要集中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等中东部地区和呼­和浩特地区。

不过,在光伏业内人士看来,林洋能源的光伏业务一­直没有新的方向,唯一做大的光伏电站板­块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而林洋能源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公司主要业务还是­在它的老本行电器电表­这一块。

实际上,林洋能源是较早一批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之一。

根据招股书,2004年,林洋能源(彼时名为林洋电子)旗下有林洋新能源和林­洋光伏两家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为光伏。其中,林洋新能源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高达3.28亿美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然而, 2008~2011年,林洋能源将林洋光伏注­销、将林洋新能源转让,彻底退出了太阳能电池­领域。

直到2014年后,林洋能源设立新林洋光­伏,重启光伏电池业务,当年半年报显示,光伏行业收入为810­8万元,收入占比为9.61%。

不过,数年过去了,光伏行业内的后进者纷­纷赶上,林洋能源的先发优势已­经丧失殆尽。对此,光伏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型光伏行业不再­依赖巨大的资金投入,而是需要在经营管理、抓市场机会等方面建立­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如果能获得支持,就能建立行业壁垒,体现规模效应。

同时,该光伏业内人士称,其他光伏企业并非全无­机会,一些配套类的产品如跟­踪支架、逆变器等还有广阔发展­空间,对林洋能源来说,在智能电网等方面依旧­有很多发展机会。

 ??  ?? 2020年1~6月,林洋能源光伏行业营业­收入为16.47亿元,收入占比达55.79%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
2020年1~6月,林洋能源光伏行业营业­收入为16.47亿元,收入占比达55.79%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