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二:完成400万元就可获赠一家“支行”
在编从业人员——未参加统一务培训者,即未交纳培训费。
三、层层分红,级别越高,分越多
但无论是“行长”还是最基层“在编从业人员”完成的业绩,都需向所谓的央企及“权行普惠”总部上一定比例。
以完成100万元业务任务为例1、3万元需上缴机构(也就是宣称的所谓国企);
2、剩余7万元作为100%:
2.1 10%+12%即 15400元为权总部所得;
2.2 65%即45500元为区县“行”所得;
3、4.55万元作为100%: 3.1若是行长业务提成就100%,即4.55万元;
3.2若是从业经理,业务提40%,即18200元;
3.3若是合格从业人员,提30%,即13650元;
3.4若是在编从业人员,提20%,即9100元;
3.5 8%即5600元市场开拓励,也就是开办的所属分行的业分享奖励。
3.6 2%即1400元为优秀运行底业绩奖励。当然根据每人的业绩力,行长会为每人提供最优业务奖方案。
4、(上述3.5中的8%)5600元作100%:
4.1 60%即3360元为上述分行理(即个人)分享业务所得;
4.2 40%即2240元为上属分行享业务所得。
“权行普惠”宣传的权益实现方式(以当事人实现
阶段1:2019 年12月9 日~2020年9月8日,向上穿透后,实控人为中国蓝田总公司;
阶段2:2020 年9月8日后,实控人变为了自己的全资子公司中民钰锦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此公司目前既是中民普惠的全资控股母公司,同时也是中民普惠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互为母公司。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B公司同时持有A公司100%股权,这种神奇的母子公司相互100%持股的现象再次出现!
今年1 月 15日,中民普惠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中核恒基向上穿透两层后,控股股东为央企中国蓝田总公司。中国蓝田总公司曾分别于2019 年 11 月 15 日因“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020年6月1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两次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负责代偿债务、最终获得当事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深圳益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实控人在去年4月29日发生变更后,使益顺资管成为了中民普惠孙公司的孙公司。但在去年11月23日,益顺资产实控人再次发生变更,从而使其与中民普惠脱离间接从属关系。
从上述工商资料分析中可以看出, “权行普惠”解债业务中有三名关键人物身影浮动:罗忠强、周英、邓刚。
罗忠强:和周英先后为权行普惠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忠强一度对权行普惠运营公司持股90%,而其目前仍为该公司工商登记联络员。此外,中民普惠现在的财务负责人也是罗忠强;权行普惠实业董事名单中也有罗忠强。
周英:目前为权行普惠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权行普惠运营公司持有30%股权的吉林天云清算,也为周英实控。同时,在“解债”展业中,周英曾直接邀请债主到重庆参加培训。权行普惠实业监事中也有周英。
邓刚:曾为中民普惠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是权行普惠实业的自然人股东。
权行普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铁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则先后从邓刚变更为罗忠强,再变更为目前的杨志敏。
除了上述三名关键人物外,按“权行普惠官方”这个微信公众号所宣传,“权行普惠”的董事长是龚奎。
实地探访:“权行普惠”注册地“查无此人”
不过,在众多客户不断维权之后,终于拿到了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10日出的一个清退方案。
根据这个清退方案,如果交钱的人选择现金清退,则分4次平均清退,3个月支付一次,也就是要用一年时间才能清退完所交给“权行”的资金。
而按照当初签署的协议,如果益顺资管没能如期兑付,中民普惠应在益顺资管违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诚意金直接划转给债权人。
如今已过去了若干个20日,才获得这份清退方案,至于何时能得到执行,也还是个未知数。
此外,清退方案显示,除了现金清退,客户还可选择债转股、推荐至其他机构、一次性房产清退等。
律师说法:这种模式一看就是圈套,涉嫌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