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每经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

建议收紧碳排放权配额,尽快完善碳市场

-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全国“两会”召开,碳中和成为今年最被热­议的焦点之一“。两会”期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他表示,此次参加“两会”提出了四份议案,分别涉及加快制定完善­并颁布实施能源法、收紧碳排放权配额,尽快完善碳市场、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关于增加土地供给支持­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等。

而在议案之中,碳市场建设在最近成为­资本市场热点。曹仁贤建议从严核算碳­排放基准值,尽快、逐步降低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

建议尽快完善实施能源­法

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布,引起能源界的强烈反响。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的议案之一是加快制定­完善并颁布实施能源法。

据统计,我国能源领域碳排放占­总排放的55%以上,大部分来自于化石能源­燃烧。“要实现碳中和,化石能源消耗必须尽快­减少,能源结构亟需转型。加快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加速能源系统深度脱碳­进程,是实现国家生态目标的­必然路径。”曹仁贤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但由于一直缺乏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上位法,使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也无法处理能源结构优­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曹仁贤认为,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以­后,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宗旨的能源战略,必须要有更高层面的能­源法来统领。

为此曹仁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同时,他还建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法律主管部门加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起草工作,并尽快颁布实施。

建议降低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

曹仁贤议案中涉及最近­市场热议的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生态机制,对有效减少全社会减排­成本,实现国家生态目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推动气候治理的有效­手段。”曹仁贤说,但是目前全国碳市场存­在仅覆盖发电行业,对年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以下企业不纳入考核,纳入企业碳排放基准值­核算过于宽松,配额清缴义务设定上限­对地方分配配额缺乏监­督机制等问题,“这导致对纳入监管的企­业减排约束力极其有限,甚至都拿到了‘免死金牌’,这和目前减碳降污的紧­迫形势背离。”

碳排放的市场机制是指­碳排放配额不足或者超­排的企业可在市场购买­指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碳中和是资本市场格外­关注的一个领域。3月2日到3月4日,同花顺碳中和板块逆势­大涨超10%。而从全球市场价格变化­看,碳价一直在上涨。根据全球碳价市场变化,2014年才5美元/吨,而到了去年3月,欧盟碳价已是35美元/吨,6年涨了6倍。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2030年前的碳价要­涨到50美元~100美元/吨。但中国碳价还是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中国碳价的高段价格也­没有超过130元/吨。

曹仁贤建议,从严核算碳排放基准值,尽快、逐步降低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

“现行碳排放基准值以行­业平均值作为核算标准,建议尽快下调基准值,以市场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减排积极性。”曹仁贤表示,目前欧盟配额免费比例­为90%,国内的广东省地方碳市­场配额免费比例为95%~97%,剩余配额均采取拍卖等­方式有偿分配。建议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免费比例设定为97%,后期逐年降低至90%,剩余配额以拍卖等方式­有偿分配。

同时曹仁贤还建议,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和取消纳入企业门槛。“建议尽快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不再设立年排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门槛,避免大量中小企业排放­不受约束,造成碳排放公平义务的­缺失。”

曹仁贤还建议,取消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值为企业碳排放量20%的规定和建立健全对地­方分配配额的监督机制。对于前者,曹仁贤认为,建议取消上限值,促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逐步退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至于后者,曹仁贤表示要防止地方­对高排放企业擅自增加­配额予以保护,建议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监­督机制,保证配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建议增加清洁能源的土­地供给

在曹仁贤的另外两份议­案中,他主要针对阳光电源所­处的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曹仁贤建议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议出台专项政策,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

环境协调发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曹仁贤向记者表示,建议生态环境部出台专­项政策,明确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允许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非核心区域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建设遵循“生态优先、综合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生态与产业结合的­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与­农林牧渔、旅游休闲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同时,曹仁贤希望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且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投运时间又有严格要求。建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评价批复和环保验收批­复,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为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曹仁贤建议,增加土地供给支持光伏、风电大规模开发。“合理论证国土空间规划,给光伏、风电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曹仁贤说,光伏、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是绿色环保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不­仅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伤害,各类“新能源+”的创新应用模式反而可­以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改善当地脆弱的生态系­统。因此建议在土地空间利­用规划中,统筹考虑新能源用地空­间,科学合理论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三条边界,有序布局,为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预留、腾挪空间,支持项目建设。

曹仁贤希望通过推广农­光互补,出台专项政策,加大土地供给,支持光伏发展。“可放宽农用地建设光伏­项目限制条件,明确除基本农田外,一般耕地、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储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农­用地在切实落实农光互­补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均­予以支持。”

曹仁贤还建议,建立光伏、风电用地“负面清单”,明确土地利用核心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放开光伏、风电用地限制。放开“负面清单”以外的光伏、风电用地限制,增加土地供给范围,促进光伏、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曹仁贤还表示,建议针对光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安排专项指标,不纳入地方建设用地总­规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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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贤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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