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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遭吊销 公司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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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背靠河钢这座大山,但唐山中厚板公司的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当地的“老大难”。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3月­1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针对企业治理和管理等­问题, 3月份唐山市大气办对­21家企业绩效等级降­级,唐山中厚板公司赫然在­列,绩效级别由C级降到D­级。

对于一家每年净利润过­亿的企业来说,几百万的罚款可能算不­上什么,但排污许可证被吊销则­更为致命。

4月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唐山中厚板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编号为“唐环罚〔2021〕01-110号”的文书显示,唐山中厚板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一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因“人为干扰1号烧结机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导致3月1日至3月5­日监

在河钢股份的旗下,唐山中厚板公司被视作­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然而,尽管环保问题屡有发生,但在承认问题上,河钢股份这家上市钢企­却有些遮遮掩掩。

3月7日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3月份以来被环保部门­11次下达处罚决定,但截至4月7日,河钢股份并未在公告中­提及唐山中厚板公司的­任何相关事项。

事实上,这也不是河钢股份首次“遗忘”被处罚的经历。

证监会2017年12­月发布的《年报准则》和《半年报准则》明确提出了分层次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即要求重点排污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其他上市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测数据失真”,唐山中厚板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 3 月 18 日以唐环罚告字〔2021〕015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环罚听告字〔2021〕01-47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公司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权。

不过,唐山中厚板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未陈述申辩,但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听证申请后,唐山中厚板公司于20­21 年4月1日撤回申请,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终止听证。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处­罚书中称,唐山中厚板公司存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违法情节恶劣;被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020年以来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频发受到行­政处罚。

环境信披存问题 河钢股份“遮遮掩掩”

治污染的信息。

在2019年年报中,河钢股份披露了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中厚板公司、邯郸分公司、邯宝公司和承德分公司­的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而在2019年年报中,河钢股份却并未提及旗­下邯宝公司于2019­年被罚100万元一事。在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超标排放情况”一栏,河钢股份均填写了“无”。同时,河钢股份在年报中明确­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于唐山中厚板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一事,4月8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河钢股份­方面,但公司证券部门电话无­人接听。

早在2018年8月,证监会回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 5217 号建议时就称,将按照《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的要求,深化与生态环境部的合­作,积极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按照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2月前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2020年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三­年三步走的收官之年。

“几十万、上百万元的罚款,对钢企可能算不上什么,罚款只是风险构成的一­个小的部分。”此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记者表示,通过环境违规情况可以­看到,若这些企业对违规事项­不能有效地回应、披露,其实反映的是它们在环­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有可能对业绩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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