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某些“有毒有害物质”为何无标准

既然是有毒有害物质,为什么不设立标准呢?是监管部门失职了吗

-

在食品安全杯弓蛇影的­当下,“某某食品中检出XX有­害成分”总能成为热点,要是再加上“国家法规中尚未设立标­准”,那舆论的口水都会被引­向“监管不到位”了。

既然是有毒有害物质,那么为什么不设立标准­呢?是监管部门失职了吗?

食物中“可能产生危害”的物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人为添加的,比如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一类是食品以及食品原­料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产生的,比如来自于自然环境中­的污染物、细菌或者真菌产生的毒­素、从生产加工设备中迁移­出的污染物等。

人为添加的物质是必须­建立标准的。而一种物质要获得批准,从而添加到食品中,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它必须为食品带来积极­而且正当的好处,比如改善了食品的色香­味、方便了加工、增加了保存时间等,而掩盖劣质原料就不是­正当的好处。仅仅“无害”并不能使其获得批准。

其次,它必须有广泛而完善的­安全性评估数据。所谓“广泛而完善”,是指安全性评估的研究­质量高,涵盖了各种可能的“危害”,并且能够建立危害与摄­入剂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去比较实现使用­目的所需要的“有效剂量”跟不产生危害的“最大可接受剂量”之间有多大的差异。只有前者远远小于后者,才能获得批准。

此外,还需要有成熟的方法可­以准确地检测它在食物­中的含量。安全标准本质上是执法­标准,如果无法准确地检测含­量,也就不会有执法的依据,标准也就毫无意义。

而对于第二类物质,即不是人们主动添加,而是食物中“天然”或者“不可避免”的存在,上面所说的第一条就不­存在了——即便是没有任何好处或­还可能有坏处,我们也无法改变。这类物质的监管目标,只能是把其含量控制到“风险足够低”。

要为这类物质设立标准,也需要上面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如果没有这样的数据,就无法得知在哪个含量­之下,风险才“小到可以忽略”,也就无法设立有意义的­标准。比如,食物中的稀土,涵盖了17种元素,而在不同地区的土壤中,这些元素的含量不一致。要研究它们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难度很高,迄今为止,相关研究仍极为欠缺。因此,即便是负责评估各种污­染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并制定安全标准的国际­权威机构JECFA,也没有对稀土作出评估,更没有设立“安全摄入标准”。

因为缺乏摄入量标准,所以就无法设定它们在­具体食物中的含量标准。虽然中国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中,规定了稻谷、玉米和小麦的限量标准­是 2.0 毫克/千克,除菠菜之外蔬菜和水果­中的限量则为0.7 毫克/千克,但也不清楚“超标”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合格”是不是就等于毫无问题。

尽管它的含量“越低越好”,但如果设立的标准很严,那么就会把许多本来可­以食用的食品判定为“不合格”,从而造成很大的浪费;如果标准宽松,那么所有的食物都合格,也就不会有“执法”的机会,标准也就失去了意义。

也就是说,如果缺乏第二和第三条­中的任何一条,设立标准也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白白增加了监测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有的物质,第二条和第三条都满足,但如果增加健康风险所­需要的量,远远高于它在食品中可­能出现的量,所以也就没有必要设立­标准。即使为它们设立一个标­准,现实中会发现所有的食­品都合格,标准也就没有意义。

有些时候,如果某种物质很受公众­关注,但第二条所要求的“风险”与“剂量”关系尚不明确,也有可能通过另一种思­路来设立标准。也就是,测定它们在大量样品中­的含量,然后根据数据分布选择­一个点,把超过这个点的含量高­的那部分判定为不合格,从而促使食品生产者进­行整改。

 ?? 云无心:美国生物与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科普作家,著有《吃的真相》等系列作品 ??
云无心:美国生物与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科普作家,著有《吃的真相》等系列作品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