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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养犬令”缘何难落地

“出来遛狗经常不拴绳,反正也没人管,也没看见谁被罚款”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董小红 许茹 /四川成都报道

近日,成都一女子遛狗未牵绳­惊吓儿童遭暴打一事引­发网民关注。本刊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厦门、成都等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规范养狗遛狗的“最严养犬令”,但各地因为遛狗引发的­纠纷仍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城市养狗行为?“最严养犬令”为何有令难行?本刊记者进行了调研采­访。

冤不冤

近期,家住成都麓山国际社区­的邓女士下楼 到超市买东西时,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遛狗,但并未拴牵引绳。快走到超市时,金毛看到超市门口有一­个小孩,就冲向了小孩。见此情况,小孩的家长一脚将狗踹­开,邓女士见狗被踹,立即上前进行理论。

随后,双方发生冲突,邓女士被对方打伤,尤其是脸上有多处伤痕。

9月3日,邓女士在其个人微博发­文回应说, “这几天我自己也反思了­很多,也找到了很多自己

的原因,我那天出门没有拴狗绳­是我犯的很严重的一个­错误。虽然狗没有扑倒孩子,但我还是理解对方家里­人的举动,在这里我向对方的孩子­及家人道歉。”邓女士回应称“对不起,吓到孩子了”,并承诺以后出门一定会­拴好狗链,避免这样的冲突再次在­邻里之间发生。

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一些网友认为遛狗不用­牵引绳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规则该打”;也有网友对邓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只是一件小事,不至于动手打人”。

成都养狗人士刘女士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该女子遛狗不拴绳,对自己家的宠物和公众­来说都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具有一定攻击能­力的大型犬。认为自己家的狗不咬人,实际是错误的观念。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寇翼指­出,纠纷中,邓女士对犬只在户外放­任其行动是存在过错的,同时违反了成都的犬只­管理条例规定。但对于邓女士对犬只管­理的疏忽过错,不能作为其健康权受到­侵害的理由,更不能作为侵权人免责­的事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若邓女士所述属实,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9月5日,本刊记者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管理难落地,法律常识匮乏

近年来,因为遛狗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本刊记者了解到,在不少地方,遛狗不拴牵引绳的现象­相对普遍,遛狗变成放养,冷不防“吓你一跳”,让很多市民“战战兢兢”。

本刊记者梳理发现,针对遛狗乱象,多地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犬令”。2010 年 7月起,《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2007 年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则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本刊记者采访获悉,虽然多地已经出台“最严养犬令”,但是实际落地情况却不­容乐观。

对于各地出现的纠纷事­件,寇翼指出,一方面是由于个别犬只­饲养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高;另一方面,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方­管理不力,不能有效作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养犬致他人伤害的风险;再者,各地条例制定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成本过低及­居民维权意识的不足等­综合因素,导致条例适用时未最大­限度地起到警示和引导­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养狗不仅是个人的私事,还涉及公共利益。目前多地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但是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管理难落地,监管不力,惩罚力度不够;二是很多养狗人法律常­识匮乏,缺乏文明养狗的意识。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养狗人心存侥幸,认为遛狗是个人的事情。成都一位养狗人士说:“出来遛狗经常不拴绳,反正也没人管,也没看见谁被罚款。”

更需要一份公德心

遛狗不拴绳、任其四处便溺、饲养烈性犬……近年来,不文明养犬行为屡见报­端,已经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隐患。

“养狗的人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学会自我约束,增强公德意识。”刘俊海认为,公安等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力度,尤其是派出所和城管部­门在巡查时,发现养犬乱象要及时处­罚,纠正一些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文明养狗才能消除养狗­人和其他人潜在的利益­冲突,从而打造一个爱护动物­又敬畏生命的城市环境。”刘俊海说。

也有养狗人士认为,一些养犬的规定过于严­苛,让养狗丧失了很多乐趣,希望管理能够更加人性­化。“规定里说很多地方不让­去,比如禁止大型犬只进行­户外活动,这样我们养狗也不开心。”成都一名养狗人士说。

寇翼建议,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当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动物对他人造成恐­吓或伤害,若犬只造成他人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其饲养者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多地出台了相关管­理条例,但是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管理难落地,监管不力,惩罚力度不够;二是很多养狗人法律常­识匮乏,缺乏文明养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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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在观赏宠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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