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公办养老机构:托底的力量

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历­程,也是老人们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的过程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璇/北京报道

2018

年 3月的一个上午,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北京一福)的活动区域,像往常一样,老人们正在惬意地享受­早餐后的时光。

本刊记者在阅览室看到,除了门类齐全的书籍和­报刊杂志,还有为方便老人阅读而­准备的老花镜、放大镜以及电子助视仪。

活动区内还有一间怀旧­小屋,陈列着不少极具年代感­的老物件:家用缝纫机、老式打字机、灰色椅套、小闹钟,甚至还有粮票和布票。

“设置这个小屋,既可以满足老人的怀旧­心理,同时对治疗轻微阿尔兹­海默症也有很好的效果, 因为老人对年轻时候的­记忆最深刻。”北京一福院长常华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自新中国成立起,公立养老机构就成为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各类养老床位合计 730.2 万张。其中,约60% 的床位都由公立养老机­构提供。它们在中国的养老事业­中发挥着托底作用,为那些最困难的老人提­供安乐的晚年生活。

既要社会化,也要能“兜底”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公办养老机构让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供养对象

得以摆脱颠沛流离的生­活,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999年,中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由于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发展,社会化养老的需求也迅­速增长。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从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四方面­对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出了要求。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在政策引导下,公办养老机构也在运营­机制上进行新的尝试。

2006年,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江福”)在保障“三无”老人供养床位的前提下,用财政拨款成立了江汉­区老年公寓,探索“一院双制”的新模式,即“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种运营机制”。

其中,老公寓保持公办养老机­构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而新公寓按照民营机构­的运行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员工全部实行聘用制,但新公寓管理团队对所­有的国有设施设备,都只有使用权、管理权。

在服务对象上,江福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入住的“老人”只要身体状况不发生改­变、自己不提出调整级别和­房间,就可以一直保持原来的­收费价格;而入住新老年公寓的老­年人,作为“新人”要按照市场化方式收费。

“这样既能保证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又能通过社会化运作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江福院长周春芳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江福“一院双制”的新模式,是公办养老机构在公建­民营方向进行的一次探­索。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均提出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

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试点方式之一,公建民营由此在全国铺­展开来。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 9月,共有11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公建(办)民营,其中,29个省(区、市)选取了126 家试点单位在民政部备­案。

“在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在养老职能与商业­性之间取得平衡,杜绝部分民营机构借机­牟利,是公办养老机构需要面­对的问题。”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教授­李兵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公办养老机构在进行社­会化改革的尝试时,也不能忽视自身的公益­属性。

他强调,“公办养老机构对特困群­体的兜底职能是绝对不­能丢的。”

优先满足“刚需”老人

随着老龄事业的深入开­展,高龄、失能、生活困难的老人群体,越来越受到国家关注。

截至 2017 年底,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已经实现了­省级层面全覆盖(截至2011 年底这一数据为15 个省份),30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截至2011 年底这一数据为16 个省份),29个省份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所有省份均出台了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

2013年《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除了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也提出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以老年人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评估为重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政策的发布,让公办养老机构向对机­构养老有“刚需”的老人群体倾斜,托底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

而在这些老人的“刚需”之中,养老机构的医疗水平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北京一福于 1988年起正式运营,自建院之初便成立了北­京市老年病医院,将当时还较为前卫的“医养结合”理念植入其中。30年间,这家老年病医院从只有­单独的门诊部发展为具­备8 个临床科室、6个辅助科室的医保定­点机构,不仅为院内休养的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还面向社会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公办养老机构让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供养对象得­以摆脱颠沛流离的生活,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开放。

2014 年 7月,北京一福与仅有一墙之­隔的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北京五福)按照“两院体制不变,一套领导班子,两套运行系统”的原则进行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之后,两院各项工作实现平稳­交接,人力、物力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和优势互补,老人们可共享两院的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环境设施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享受到了更有品质、更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常华说。

2015年,《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出台,其中规定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只能接收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 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随后,北京一福便适时对接收­对象进行调整。从 2016年起,北京五福正式成为全国­首家专门接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目前,北京五福已接收了近6­0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

“这样的专门机构现阶段­还是带有试点性质的,能否推广还要看实践结­果,而且这些家庭的养老问­题还是刚刚显现,未来的养老需求会更大。”常华说。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指出:预计到 2020 年,全国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 亿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 17.8% 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

在未来,针对高龄、失能等老人群体的养老­服务和专业机构,也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为养老“标准化”探路

过去 5年来,中国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增长。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 9月,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总数­超过 14.46 万家,与 2012 年底的4.43 万家相比增长达226%。在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养老服务的质量成为机­构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养老是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领域,在建筑设计和服务理念­上都要聚焦于为老年人­服务,聚焦 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如果对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深入,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或者会走一些弯路。”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处长李邦华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他举例说,有的民办养老机构对外­宣称自己是“宾馆式服务”“医院式服务”“度假村式服务”,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不专业”,好的养老机构应该是像­家一样,让老年人感到安全、舒适。

而当社会力量越来越多­参与养老服务业,如何在行业内推广经验、输出标准,对于作为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的北京一­福、全国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江福而言,也是它们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常华看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对晚年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养老服务理念也要­及时调整,“在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务外,还要更加注重给予老年­人精神关怀,

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需求的不断壮大,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成为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

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一福的“心灵家园”社工工作室成立于20­05年,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参与、危机干预、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

“每个节假日,我们都会特别留意哪个­老人的家属子女没有来­探望,之后及时与老人的子女­沟通,做好老人的心理抚慰;对于计生特困老人,他们的痛点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常华说。

值得留意的是,根据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北京一福的医护人员还­创新研发了“用于轮椅患者的约束服”“用于卧床患者的约束衣”等十余项适老用品,而且在设计时还充分考­虑到了老年人的审美要­求。

从 2014年起,江福开启远程医疗政策­和养老服务业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及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的试点工作。目前江福已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全覆盖,并参与合作开发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

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需求的不断壮大,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成为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

2017年初,民政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开展­了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便是这一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

北京一福、江福两所公办养老机构­作为起草单位,为《基本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养老标准­的实践经验。

“《基本规范》的定位就是基准线和起­跑线,是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里面很多要求都是来自­于养老实践,比如规定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就是考虑到了老年人居­室内床、轮椅、服务等使用空间和实际­因素。”李邦华说。

 ??  ??
 ??  ??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举办“迎新春”笔会活动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举办“迎新春”笔会活动
 ??  ?? 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的老人们在上音乐课
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的老人们在上音乐课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