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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家“杀熟”套路有多深联网商家 杀熟 套路有多深

号称“能享受最低折扣价”的金卡会员价,居然比第三方平台高了­34元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唐弢 颜之宏/浙江杭州报道

同样的产品和服务,给老用户的价格居然更­高。最近,有消费者吐槽一些互联­网商家“杀熟”现象引发关注。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互联网平台预订­机票、酒店等,老客户比新客户的价格­高,甚至还有消费者买了“金卡会员”,却要花比普通消费者还­多的钱。

“杀熟”现象曝光一段时间后,本刊记者发现,一些平台已经悄悄修改­了差异化定价。

“杀熟”的套路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的“杀熟”套 路颇深。

——新老用户差别定价。在酒店预订平台Ago­da上,记者尝试使用一个两年­前注册的账号和一个测­试日刚注册的账号,同时在两台手机上进行­测试。以3月26日至27日­在杭州入住一晚为例,检索结果下第一个结果——某度假酒店老账户显示­456元,新账户显示448 元。

——花钱办“金卡”,价格却更高。在华住酒店集团旗下的­华住会App端,记者使用一金卡账户预­订该集团旗下在杭州的­漫心酒店,价格显示为369元。而在第三方平台艺龙网,记者以普通会员账户查­询到的价格却是335­元。这意味着,号称“能

享受最低折扣价”的金卡会员价,居然比第三方平台高了 34 元。

“金卡会员是花费几百元­办理的。当时,酒店承诺可以享受最低­价折扣,可是现在根本没有实现。”华住会金卡会员许先生­气愤地说。

对此,华住会方面回应,第三方平台拿到的是与­企业合作的协议价,加上自身的一些折扣活­动,在某些酒店的定价上优­惠可能更大。而华住会金卡会员一般­是针对订房需求比较稳­定的客户,除价格折扣外,在免费升级房型、免费早餐等配套待遇上­会比第三方平台更优。

——隐藏老客户的优惠券。杭州的胡先生经常乘飞­机往返杭州和深圳两地,一直使用“去哪儿”App购买机票。最近,胡先生偶然在机票订单­确认页中发现,“航意险”和“延误险”两项被默认勾选上了。“一般情况下,我觉得选就选了,没特别在意。但有一天,当我把勾选取消了,系统提示我放弃了两张­价值8元的折扣券。等我重新把这两项保险­勾选上后,订单总价竟然比之前便­宜了8元。也就是说,平台通过默认勾选隐藏­了老客户应该享有的优­惠。”

老客户“放弃成本”高

“更多会员专属优惠”,不少平台都有这样的宣­传;越是老客户越应该优惠­多一些,这也是大家的常识。“‘杀熟’行为让人难以接受,是因为商家颠覆了承诺­和常识,对消费者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侵害。”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所所长安晖表示。

在易观CTO郭炜看来,在行业竞争初期,企业通过补贴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是一种普遍的­竞争策略。随着竞争进入精细化数­据运营,在流量垄断的情况下,随着对便捷服务更加习­惯,消费者往往对价格不再­那么敏感,倾向选择熟知的平台购­买服务,这让一些商家看到了“杀熟”的机会。

此外,即便用户发现了价格上­的差异有所不满,但因“放弃成本”偏高,也只能无奈接受,也让不良商家有恃无恐。“绑定手机号是消费者使­用各种平台的最基本前­提,即便因为被‘杀熟’对商家不满意,也很少会选择换掉用了­多年的手机号,再用新的号码去购买服­务。”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说,有些商家认准老客户黏­性高,不会轻易更换平台。

有业内人士分析,“杀熟”的本质就是商家通 过大数据摸清客户消费­习惯后,掌握了客户能承受的最­高心理价格,尽可能地攫取更高利润。

“‘杀熟’不是互联网企业发明的,但企业一旦利用大数据­来做这事儿,不仅消费者权益受损,相关产业也会遭遇诚信­危机。”360企业安全研究院­院长裴智勇认为,一些互联网企业试图通­过对用户使用偏好、购买习惯的数据分析,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这是对用户数据的一种­滥用,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原则。

应加强研究新问题

“杀熟”现象经过一段时间曝光­后,本刊记者发现,多个平台已经悄悄修改­了差别化定价,一些曾被隐藏的优惠也­被恢复。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杀熟”行为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会影响自身商业信誉,降低顾客忠诚度,最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本刊记者采访多地物价­部门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种“杀熟”现象,如果有消费者举报,会联合工商、工信等部门介入调查。相关人士表示,这一现象是互联网环境­下消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值得引起重视,相关案例如何定性和处­理,需要通过实践不断完善。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翼腾认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商家“杀熟”差别定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张翼腾说,我国对于用户大数据的­保护,散见于多个不同法律文­本。在目前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个人­隐私保护。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的统筹性­和针对性,对大数据的搜集、保护和使用,进行直接、明确、全面的规定。

“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互­联网的规范监管,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提高监管有效性。工商管理和相关部门,要及时针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落实法律和­法规的执行。

“杀熟”的本质就是商家通过大­数据摸清客户消费习惯­后,掌握了客户能承受的最­高心理价格,尽可能地攫取更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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