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utlook

网约工”的权益何时如“约”而至

“网络平台并没有给我们­买劳动保险,我们的保障最多就是自­己在老家买的社保、养老保险”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原 贾远琨/上海报道

网上能够约到什么?外卖、快递、出租车、代驾、保洁……越来越多的服务型企业­上了网,你需要的那一样总能如­约而至。奔忙在线上线下的“网约工”工作状态怎么样?他们是谁的员工,劳动权益又如何保障呢?

有多少安全风险

快递小哥、外卖小哥、专车司机、保洁阿姨、 上门厨师、上门美甲师等等这些不­坐班、不打卡,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接单量提成,支付结算透明的“互联网+”工种吸引了不少劳动者­加入,他们被称为新型劳动者——“网约工”。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统­计,2016年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人数已达6000 万。

网上接单方便快捷,的确提高了服务效率,也创造了就业机会,但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担忧让

“网约工”的工作不那么踏实。

拿着所谓高工资的外卖­员、快递员向本刊记者吐苦­水。“月入上万元是可以做到­的,但一天起码要工作 14个小时以上才能拿­到,平均接一单我自己才赚­7至8元。”外卖员泮志新说。

比起工作的高强度,最令外卖员担忧的是人­身安全。“平时接单比较着急,有时候骑着车还要打电­话,车子受损、人受伤也常有发生,我最担心的就是出事故。”外卖员徐义志说。

奔忙在路上有安全风险,在客户家里做保洁也有­不少隐患。“擦玻璃摔下来了、打碎人家东西了,都是我们自己去医院看­或赔钱给人家。网络平台并没有给我们­买劳动保险,我们的保障最多就是自­己在老家买的社保、养老保险。”某平台公司的钟点工郑­细妹说。

网约车司机也有同样的­担忧。“我们开车擦擦碰碰时有­发生,出事故了就靠保险公司­赔偿。一般营运车一年保费上­万元,但网约车是私家车,我们买的是 3000多元一年的私­家车保险,要是保险公司以非法营­运为由不赔的话,就是我们自己修车埋单­了。”网约车司机李师傅说。

“网约工”到底是谁的员工

本刊记者采访发现,“网约工”通过网络平台接单工作,但是否签订合同、签订的是怎样的合同,平台有没有为“网约工”缴纳保险、养老金等并不明确,而多家网络平台公司都­有意回避了这一问题。

网络平台是信息提供商、平台提供商还是雇主,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操­作方法,有的是“网约工”和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有的甚至不签订任何书­面文本。

例如,有的网约车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认为网约车司机本来就­不是平台的员工。“网约工”与网络平台之间处于“若即若离”状态。

有的快递公司则认为,网点多是加盟商,总部仅仅对网点进行业­务管理,定期进行资金结算,而对员工的劳动保障并­没有统一、严格的规范。虽然一些网点开始为部­分快递员缴纳保险等,但大多数网点用工仍然­不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不­被重视。

尽管网络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区别于­传统企业,但“网约工”希望网络平台能够加强­对员工的保障。

一些保洁员反映,尽管和网络平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平台的抽成还很高,对保洁员的管理十分苛­刻。“客户在网上付款40元­一小时,我们却只能收到30元­一小时的工资。”保洁工郑阿姨说。

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寅翼认为,整体而言“网约工”的劳动保障是不明晰、不规范的,一旦出现工伤意外劳动­者保障就属于“裸奔”状态。一些大的网络平台的法­务作了法律隔离,把自己定位为一个信息­服务商的角色,在当地找各种外包商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把责任“甩锅”给别人。

如何保障“网约工”的劳动权益

网约化的服务已经延伸­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服务一上网,保障就模糊。劳动者权益应该如何保­障?

网友“沈栖”认为,就法律属性而言“,网约工”与服务平台企业形成了­实质上的雇佣关系。既然双方已然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按契约规定就得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履行双方的义务。

有专家认为,很多平台都是通过第三­方公司雇用劳动者,平台不与劳动者签订雇­佣合同而与其签商务合­同或合作合同的方式来­掩盖雇主身份,这给一些企业追求轻资­产、不养人、逃避社会责任提供了机­会。也有专家认为,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中的“雇用”可变为“交易型服务”,劳动“合同”可变为“协议”。

一些平台企业表示,出了事故公司会作“兜底”处理,但在没有明确规范的保­障下,这样的承诺是否能兑现,不得不打一个问号。当前,“网约工”人数已达数千万,而这一数量还将不断增­加,其劳动权益保障已经引­起各方重视。事实上,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提供­服务,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没­有变,其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就应得到有效保障。

王寅翼律师认为,需要制订网络平台的用­工规范。“我接受过不少外卖小哥、快递员的咨询,主要问题是和平台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文本,证明劳动关系和谁发生­都很难。出现意外连立案都不容­易,所以也只能当交通事故­打官司。”

此外,专家认为在要求网络平­台与“网约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同时,还可以由网络平台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保险等方­式保障“网约工”的权益。

“网约工”通过网络平台接单工作,但是否签订合同、签订的是怎样的合同,平台有没有为“网约工”缴纳保险、养老金等并不明确,而多家网络平台公司都­有意回避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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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代驾人员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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