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游戏开发、推广、运营者的规制和监管如何升级
张韬(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
游戏成瘾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国际疾病分类》(ICD-11)中的“精神、行为或神经发育障碍”,反映出该问题的可致病性及严重性,也是在提醒各国对此进行关注和解决。对游戏行业的监管和规制也需要大力升级。
建议建立跨平台的行业综合监管体系。现在各个游戏厂商往往自有“家长监护系统”,建议形成全国(行业性)的统一家长监管平台,该平台综合统计未成年人在所有游戏平台中的时间等信息。家长一次注册和登录,即可了解到自己的孩子在国内各网络游戏平台中的娱乐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而平台也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等方式进行分析,向家长发出必要的告知和主动提示。
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相结合,通过引导企业签订自律公约等方式推动网络环境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发展。同时,游戏公司应当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识别和防范游戏成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主动预防用户游戏成瘾问题,这也是游戏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
还需要推动相关立法和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虽然我国已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及部分其他标准规范,但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善。建议对于网络游戏的广告推广、游戏内容、游戏分级、平台责任等重点问题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推动相关部门运用新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同时,通过立法推动相关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严格惩罚机制的建立,进而建立相关保护制度和综合管理体系,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治理游戏成瘾问题,不能仅仅通过某一方主体或者某几种方式,而是应当通过多方面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方式,形成良性的治理手段,让人们既能够享受游戏带来的快乐,也能够放心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