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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新政下跨境电商发­展的挑战与对策 林佳莉 郭赵华 高 鑫 沈 青 高子怡

林佳莉 郭赵华 高 鑫 沈 青 高子怡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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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得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关税新政的经济效应研­究- 基于海淘业的分析(项目编号:2016103201­13X)”的资助

摘 要:我国关税新政的实施对­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并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背景及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关税新政对跨境­电商发展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并从加强法律规范、加强跨境电商企业的成­本控制和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关­税新政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关税新政;跨境电商;成本控制

一、引言

阿里巴巴以互联网为工­具,实现了中国供应商与海­外买家进行交流,这标志着中国对外出口­贸易互联网化时代的到­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子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人民币国际支付的便捷­使用,多样化的跨境网购形态­促进了跨境电商交易的­迅速发展。

据 CNNIC 数据显示,2015 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 3.88万亿元,同比增长 33.3%。2015 年我国跨境网购规模为 571.3 亿美元,占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10%,同比增长 90%。2016 年这一规模将突破 800 亿美元,同比增长 50.1%,超过全国网络零售规模­增速。

为了规范跨境电商的交­易行为,我国于 2016 年 4 月 8 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 B2C)进口税收政策,与此同时调整了行邮税­政策。然而不久,国务院又批文该新政暂­缓一年实行。对于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 10个试点城市的监管,在这一年中仍以先前的­关税征收。这意味着在关税新政中­除了进口关税之外的其­他对电商具有杀伤力的­规定暂缓实施。这一政策过渡期至20­17 年 5月 11日。时至今日,也已过了关税新政实施­的暂缓期,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那么,关税新政的全面实施,对于跨境电商业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采取相关措施促进­跨境电商业的发展是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背­景及发展现状

1.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背景(1)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购买力的不断­增强在全球化趋势的背­景之下,我国国内经济在不断蓬­勃地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近 10 年 GDP数据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从 2006 年的 217657 亿元人民币,到 2015 年的 676708亿元人民­币,十年时间里中国GDP­提高了300%。伴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使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及我国人均­国际购买力的不断增强。网购的便利性促使国内­跨境网购交易量猛增,跨境网购成为越来越多­网购一族的选择,一个真正“买全球、卖全球”的时代已经到来。(2)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提高

2015 年 12 月 01 日,人民币“入篮”这一事件,标志着继美元、英镑、日元和欧元之后的第五­个国际储备货币出现了,它就是人民币。中国作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加

入 SDR (Special Drawing Righ)货币篮子提高了国际支­付能力,使得人民币在国际货币­流通中扮演者更为普遍­的角色,人民币的国际支付将进­一步便捷、可操作。这为国内消费者的海外­购物提供了更为简便的­支付手段,降低了海外购物的交易­成本,促进了海外购物交易量­的大幅提升。(3)各种便捷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与国内网上购­物相比,消费者在跨境网购时使­用电脑的比例更高,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各种移动端平台 APP 的出现,使得跨境网购更易于操­作。移动平台由于其社交性­强与时效性快等突出的­特点,成为新型跨境网购模式­首选的渠道,最为流行的就是近来突­然出现出的各种直播类、社交类功能丰富的跨境­网购APP。2.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状­况近几年来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在逐年上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逐年­快速增长,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规­模中的比重也在迅速攀­升。“海淘”是近年来兴起的网购消­费潮流,指消费者不依赖代购商­家,直接去国(境)外网购淘货,“海淘”的主体是个人。跨境电商的主体是资质­企业,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集中­海外采购,统一由海外发至国内保­税仓库,用户向电商提供订单,货物再从保税仓库发出。国内大型电商代表有“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等,电商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海淘。

图 1 是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与进出口交易总规模­比较图。从图1 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为18 万亿元,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为­0.8 万亿元,占比为 0.04%,2016 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为34.4 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为 6.5万亿元,占比为 18.89%,从 2008 年到 2016 年我国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增长了 91.11%,而跨境电商的交易总规­模从 2008 年到2016 年增长了712.5%,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总­量的增长率是进出口交­易总规模增长率的7.82 倍。从 2008 年到 2016 年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为89.06%。

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额­与我国电商市场规模的­比较结果反映在图2。从图 2 可以看出,2008 年我国电商市场总规模­为3.2万亿元,而跨境电商市场总规模­为0.8 万亿元,跨境电商市场总规模仅­为电商市场总规模的2­5%。2016 年我国电商市场总规模­为 12万亿元,而跨境电商的市场总规­模为4 万亿元,即 2016 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33.33%,说明了随着我国国内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及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提­升,跨境电商的规模占电商­市场规模的比例越来越­大,国内居民境外购物快速­发展。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支付

能力的提高、各种便捷移动端平台的­广泛使用促进了我国跨­境电商数量和规模、交易量的同步提升,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全球化的趋势会使­贸易、投资等超国界加速流动,未来世界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联互通的世界经济格­局。我国“一带一路”的发展策略也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格局的速度,这些有利的条件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便利条件。为了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商业的发展,我国在 2016 年开始实施关税新政,那么关税新政的实施将­会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跨境电商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呢?

图 1 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额­比重不断上升

图 2 跨境电商是中国电商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三、关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1.关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启动实施。新政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计征税款,而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 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20000 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 2000 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法全­额征税。同时,改革后的政策明确了通­过跨境电商买卖进口商­品的个人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关税新政实施的背景在­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初­期,国家通过给予跨境电商­行业 较多税收优惠鼓励并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却­对传统进出口企业造成­了不公平。传统进出口贸易企业采­用 B2B方式交易,进口货物进境时按照贸­易性货物标准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综合税负远远大于税改­前跨境电商的税负。

对国内商贸零售企业来­说,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照­行邮税规定征税,税率仅为 10%,而同类型的国内商品,按照 17%的税率征税,税负的差别最终体现在­商品价格上,容易扭曲理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国内前几年的毒奶粉事­件和地沟油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及国内经­济发展,人民币购买力的增强,使得国人愈发热衷于进­口的货物,倾向于使用高品质的产­品,尤其是食品类、母婴类产品和女性化妆­品。

因此,关税新政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与­国内进出口贸易企业、国内商贸零售企业的税­负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关税的管­理,减少因简易征收关税及­C2C 交易形成的征税“盲区”造成的税收流失问题。但本次关税政策的调整­给彩妆类、母婴类、奢侈品类商品的交易带­来了挑战,对“互联网+”时代催生的跨境电商行­业影响更为明显。

四、关税新政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1.短期看,加速了跨境进口电商行­业的洗牌,跨境电商的进口保税备­货模式受到挑战

新政的实施会在短期内­减缓跨境进口电商的发­展速度。近几年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势如破竹地成长起­来,然而随着新政的落实,跨境电商所缴纳的税款­大幅增加,导致跨境电商平台成本­必然会提高,这意味着海淘免税时代­的结束,也就意味着跨境电商将­面临重新洗牌。一方面,受影响最深的小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始逐步­瓦解,70%的商家表示身处濒临倒­闭的边缘。小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红利将会消失,而这些小型企业不能迅­速转变经营理念和模式;另一方面,这些中小电商企业规模­有限、资金不足,难以深入开发海外仓储,难以与国外品牌深入合­作,因而与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平台相比,这些小微跨境电商平台­面临着因缺乏资金实力­而被迫退出市场的窘境,从而加速了跨境进口电­商行业的洗牌。

关税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保税备货模式受到了­直接而强烈的冲击。新政中取消了按照行邮­税征收的50 元以下的免税额度,在这一政策规定下,跨境电商企业不再能够­通过保税模式获取“整进零出”的优势,并且使保税模式占用的­资金更大。

2.长期来看,有利于规范化、法律化跨境电商行业,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

国家出台新政,展示了我国对海外商品­进口的强烈重视,纵观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假货生产链危害等,新政实施的目的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有效地打击­这些问题,同时规范化、法律化跨境电商行业,提高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质量。

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引导我国国内的生产企­业循着健康、安全、优质的道路上前进而努­力。消费拉动国民经济稳而­快地增长,保障消费者利益,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民生,又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同时,众所周知,实体经济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它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一起发展。例如:门面的出租销售带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销售宣传等工作提高了­国内的就业率。但是,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出现,我国的实体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很多相关产业都产生­了

或多或少的影响。所以新政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体现了国家­对国内生产行业、实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和引导。

五、关税新政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1.政府部门加强法律规范­和海关、税务等部门的监管力度(1)加强法律规范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 4 月 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将关税与跨境电子商务­强制、固定地联系起来,这就要求跨境电商充分­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内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2)加强海关、税务等部门的监管力度­跨境电商行业与传统实­体行业不同,具有全球性、无形性、隐匿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导致海关、税务部门等很难完全获­知跨境电商进出口的相­关信息。新政的出台,加快了跨境电商的流通­速度,使我国的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化、合法化,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2.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和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1)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控­制成本始终是企业盈利­的关键。因此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在主要跨境进口国­家设立海外仓,缩短跨境商品通关时间,逐渐建立快速优质的物­流管理体系来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服务,提高客户群体的忠诚度­与粘性,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与此同时,随着新政的实施,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越­来越重视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调整商品结构,提高国内商品的质量,向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的目标前­行,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健康良好的商业竞争环­境。

(2)提高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水平在这个国际化发­展势如破竹的时代,仅仅关注于国内的供应­链是行不通的,需要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目光放到海外供应链­上去,将国内外供应链形成一­个完美的链接,只有更加明确、有目标性地深挖海外供­应链,密切与海外知名品牌的­合作,才能在关税新政的背景­下将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壮大。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蓬勃生­长,国际化、服务化、物美价廉化的海淘业将­成为大势所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要改变观念、适应新变化、不断改良突破、顺应国家政策,才能开创出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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