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 Architecture

简政放权背景下控规调­整优化策略研究——以宜昌五龙片区为例/ 徐文锋 武思标 李腊

——以宜昌五龙片区为例T­he Research On Optimizati­on Strategy of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Adjustment Under The Simplified Administra­tion Background: a Case of Wulong Distrct, Yichang City

- 1 2 3 徐文锋 武思标 李腊Xu Wenfeng Wu Sibiao Li La

摘要 快速城镇化时期,控规编制、实施体系已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控规调整逐年增多并呈­普遍化态势,成为城市规划管理难题。简政放权背景下,问题尤为突出。文章针对控规调整系列­问题,提出了优化规划管理事­权、开展规划编制委托合作、建立多部门参与体系、实施控规调整动态更新­等4项举措。宜昌五龙片区实践表明,该方法在降低成本、提升效益的同时,保障了其科学性和系统­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简政放权;控规;调整;优化策略;动态更新

ABSTRACT Rapid urbanizati­on period, the compilatio­n of regulatory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ystem has been difficult to meet the needs of urban developmen­t, adjustment of regulatory planning increased year by year and generaliza­tion, become the problem of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implified administra­tion, the problem is particular­ly prominent.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adjustment problems, proposed to optimize the management powers, Carry out cooperatio­n of department­s, Multi sector participat­ion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ory plan adjustment dynamic update 4 initiative­s. In Yichang Wulong area practice shows that the method to reduce the cost and improve efficiency at the same time, to ensure the scientific and systematic,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 WORDS simplified administra­tion; regulatory planning; adjustment; optimizati­on strategy; dynamic update

中图分类号 TU981; TU984文献标识码 A

DOI 10.3969/j.issn.1000-0232.2017.04.042 文章编号 1000-0232(2017)04-0042-06

作者简介 1 硕士研究生,电子邮箱:258500406@qq.com;2 副教授;3 硕士研究生;1&2&3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 引言

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法律地位不断增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确立。控规以其控制性和指导­性内容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约束,科学作用于土地批租全­过程。目前,大部分城市基本实现了­控规全覆盖,规划工作重心逐步由规­划制定向规划实施转移。由于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控规编制“时间差”、“批零差”以及“计划与市场契合”等诸多因素存在[1],虽然部分城市通过制度­和编制方法创新,增强了控规“弹性”[2],但仍然与城市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偏差,控规调整逐年增多并呈­普遍化态势[3],成为控规调整挥之不去­的“心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部署,对优化政府管控手段、提高政府效能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作为城市规划管理重要­内容之一的控规调整,推进管理革新显得尤为­迫切。如何结合实际对控规调­整思路、方法进行优化,在市场、民生、协调等诸多关键点上做­好转变[4],保障控规调整的科学性、系统性,是当前需要重点面对的­问题。近年来,笔者在宜昌新区控规调­整实践中,对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行­了一些探索,以期提供借鉴和参考。

1现阶段控规调整系列­问题、难点及规划管理应对1.1 现阶段控规调整面临的­问题

(1)控规调整数量大幅增长。控规编制的先天不足、市场经济的活跃以及多­方利益诉求,控规调整已经成为规划­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据《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评估,80%以上控规都经历过不同­程度的批后调整,控规调整普遍存在[5]。据笔者对宜昌城东片区­控规调整统计,批复两年时间内,该片区启动调整 18项,调整面积达该片区面积­的35.3%,由此可以想象市域范围­的控规调整状况。固然多重原因存在,不可否认的是,城镇化快速发展,控规已进入“调整密集期”,呈现显著增长态势。

(2)行政管理成本不断加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对控规调整­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论证启动到政府审批­历经多个环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走程序”,完成一项控规调整少则­数月,多则几年。虽然有关地市就精简控­规调整程序进行过积极­尝试[6],比如按照控规修编、一般性局部调整等进行­分类,但依然没有打破逐项启­动、逐项编制、逐项审批“修修补补”模式,面对不可预知的审批时­间和持续增长的规划编­制成本,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3)配套设施整体统筹不足。市场经济引导的多次控­规局部调整往往导致整­体发展失衡、失控[7],衍生人口密度、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以及环境压力等问题。具体而言,规划师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虽对地块内相应设施进­行了调整,但囿于地块单元、特定项目利益诉求限制,往往向周边地块转嫁或­转移,而周边类似问题不断上­演,最终设施整体统筹不足、甚至严重缺失的情况屡­见不鲜。再者,面对控规调整不断增多,或局部地块已发生多次­调整的现状,规划师如不对其全面梳­理,必将导致较大工作疏漏。

1.2 现阶段控规调整难点显­现

在现阶段控规调整中,整体统筹、公众参与、部门协调是其中的难点­所在。在统筹整体方面,单一地块控规调整大多­是为落实项目而进行,为保障行政效率往往就“就事论事”,忽视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造成系统性、整体性考虑不足,反过来也影响到了规划­的“前瞻性”;公众参与虽然已经作为­法定程序,但总体而言机械单一,存在参与主体范围不广­泛、参与技术与能力不足、缺乏合理的组织机制等­问题[8],公众参与的程序性要远­大于其实质性,导致公众参与的实施效­果参差不齐,甚至不尽人意,客观上影响了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此外,控规调整亦涉及不同规­划协调、相关行政部门综合统筹,控规调整中的部门协作­也仅仅围绕在联席会议、征求意见等,如何打破部门条块限制­和象征性参与格局,是控规调整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3 基于提速增效的规划管­理应对

较早迈入“后控规”时代的广州、厦门、武汉等城市针对规划实­施系列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具有一定代表性。广州将控规调整分为总­体指标及要求修改、内部控制指标及要求修­改、控规局部修正三类。局部修正可依据委托适­当简化[9]。厦门在控 规修编、局部调整两种类型之外,针对六种特定情形,可按维护程序办理[10]。武汉将控规变更分为控­规修改和维护两类,局部内容优化属于维护­范畴,按照区位不同,分别由市级规划主管部­门或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查[11]。在应对控规调整难点方­面,各地基本延续传统的做­法,创新性内容不多。

可以看出,以上管理部门突出了重­大调整与一般调整在审­批程序上的差异。并针对控规局部调整,进行了程序简化,提高了审批效率。针对日益增多的控规局­部调整情形,本文在借鉴以上管理方­法的基础上,从片区单元出发,尝试打破“就个体论个体”的调整模式,探索有利于控规调整整­体优化的动态更新思路。

2简政放权背景下控规­调整优化方法

2.1优化城乡规划管理事­权,提高控规调整编审效率

控规调整虽属控规编制­范畴,因其成果基础存在且为­局部变更,编制程序及方法均可适­当优化。通过调整规划管理事权,实施由规划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共同承担的管­理模式。明确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的权责关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在控规调整申请­受理、研究论证、公众参与、报送审批和评估备案等­不同环节的资源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2.2实施规划编制委托合­作,建立控规调整长效机制

当前,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与规划设计院所之间委­托合作机制尚不健全,导致规划成果粗糙、可操作性差等系列问题[12]。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背景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过­与原控规编制单位建立­继续合作制度,以合约的形式明确具体­要求,指导控规更新与完善;此外,还可依托规划管理部门­自身的规划设计院所与­研究机构,建立研究、编制、实施、总结的联动衔接,形成控规调整更新长效­机制。

2.3创新控规调整协作联­动,完善社会公众参与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制度转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热­情不断提高,为促进城乡规划的公平­与效率起到了

[13]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避免“不是参与的参与”、“象征性参与” ,结合控规调整范围、项目特点以及利害关系­人等已相对明晰,可以针对性提出公众参­与的途径与模式,拓展参与广度和深度;在保障效率方面,通过建立完善组织机制,完善参与平台,实现控规调整中公平与­效率兼顾。

部门协作是伴随公共需­求多元化、公共问题复杂化而产生­的政府治理的新方式,管理机制、沟通机制、战略机制和诊断

[14]

机制 是部门协作机制建构的­重要内容。在控规调整中,应通过协作机制构建与­完善,促进部门协作有效开展。

2.4实施控规调整动态更­新,保障编制成果的科学性

2.4.1控规调整动态更新的­必要性和概念内涵

控规动态更新本身具有­客观性[15]:(1)人们对城市发展的漫长、动态认知;(2)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控规需要不断修改、

深化和动态完善;(3)控规作为公共政策,平衡各利益团体的过程­具有动态特征。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是为适应新形势新常态­而进行的控规调整优化­策略,它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管理需求,实施控规调整程序优化、编制方法创新,达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公正公开和服务高效的­目的,最终实现对控规的动态­化管理。

2.4.2 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方法

(1)基于方案与实施层面的­控规评估。将控规评估纳入控规修­改程序,在防止控规随意修改、维护控规权威性的同时,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引导­控规实施和地区发展。此阶段的控规评估,一方面可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法规以及其他影响­因子方面,对规划方案进行回顾与­审视。另一方面,通过现状对比、实施情况分析,揭示控规实施中原规划­目标无法实现的阻力和­障碍。评估结果若涉及片区发­展目标、空间结构等原则性内容­变更,则进入控规修编程序;对于局部修正与更新,则实施控规调整动态更­新。

(2)基于片区单元范围的规­划整合。片区单元的规划整合,主旨在于做好规划衔接­与工程技术协调,保障控规实施建设控制­的可操作性。主要考虑以下内容:一是统筹相关规划没有­纳入控规或规划不一致­的情形;二是统筹上位规划变更­和局部已经发生的调整;三是统筹与规划不一致­的用地及设施布局。经过梳理发现问题、明确更新内容,引导控规进行系统、全面地更新,规避因考虑不周而引起­陆续调整,提高编制、审批效率。

(3)基于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引导。将城市设计引入控规调­整动态更新,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首先,控规编制及更新是短时­间的决策过程,而城市设计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城市发展不同阶­段进行直观分析和模拟。其次,城市设计是对传统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的重要补­充,是科学制定更新方案的­基础依据。最后,控规调整动态更新范围­具有灵活性强的特点,可以是一个控规编制单­元,也可以是多个单元集合,城市设计可以依据确定­的控规调整动态更新范­围,科学营造较大尺度上的­城市节点空间。

3控规调整优化方法在­宜昌五龙片区中的实践

3.1 项目背景

2013来以来,在宜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背景下,控规已实现全覆盖,为城市有序开发提供了­可靠依据。五龙片区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的南部,属于宜昌新区规划范围。规划性质为以都市旅游、行政、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体现山地生态居住特色­的城市综合性片区。随着新区建设启动、其他规划修改以及专业­规划完善,控规调整项目持续增长,控规数据变化日益频繁­和复杂。为保障规划控制的延续­性、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对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一张图”,五龙片区控规成果面临­多项局部调整情形:涉及71 个地块,用地面积 629.84ha,占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的41.44%(图 1)。

3.2控规调整优化方法实­践

3.2.1构建基层主导的控规­调整模式,形成多方参与格局

(1)下沉控规调整管理事权。针对五龙片区策划项目­多,项目不确定性多、部门沟通不畅、编制期限消耗性延长等­问题,市级规划主管部门通过­委托,下放控规调整管理事项­至规划分局,形成由市级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规划分局承担具体控规­调整事项的管理模式。在具体控规调整事项中,除控规调整成果上报审­批之外,其余事项均由规划分局­具体承担,有效保障了控规调整成­果“接地气”,上报审批“有效率”。

(2)合约制委托明确成果要­求。基于本地规划设计院已­参与前阶段本片区控规­编制工作,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规划分局通过与规划设­计院建立合约委托,以合约条款形式明确实­施控规评估、控规调整方案成果等具­体要求,同时对今后一定时期内­控规数据更新、维护进行约束,及时对接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一张图”建设,为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提­供便利。

(3)建立多部门立体式参与­体系。建立规划、国土、环保等多部门协作激励­机制,将参与部门协作目标完­成情况及贡献程度纳入­绩效评估,形成部门合力。建立部门沟通机制,利用政务网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审批数据共享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规划分局作为片区控规­实施主体,通过“纵向到底”建立市——区——乡——村四级管理协同体系,明确层级规划指导意见,落实各级政府在开发政­策实施、用地布局优化、工

程项目落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横向到边”形成规划、国土、发改、环保多部门联动格局,推进土地利用多规融合、部门规划协同一致。五龙片区现状规划管理­需求主要在新标准规范­实施、部分道路线型优化、民生公益设施布局、预落地项目控制等方面(表1)。

具体体现在:①结合新区开发,落实标准规范。依据《宜昌新区建设标准(试行)》,将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公共设施等要求具体化;按照生态景观要求,实施山体、水体、绿地与广场、节点与界面生态管控,引导滨水岸线等重要节­点,形成特色轮廓线;依据《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等­进行空间和指标控制;依据《宜昌市村民安置房管理­办法》,落实村民安置用地。②结合山地特征,优化局部路网。依据路网优化专题研究­成果,顺应自然山体,减少土石方开挖,对五龙三路、双十路部分路段道路线­形、道路展宽、视距三角形以及隧道形­式进行微调;对双十路局部进行红线­宽度调整;预留BRT拓展线路。③结合现状条件,协调设施布局。五龙社区安置房、燃气储配站、抢修中心、点军水厂等项目与控规­略有变化,为节约建设成本,按实际用地布局进行更­新。④结合招商引资,实施项目跟进。对接五龙大道南侧商业­综合体、磁电子项目等招商引资­成果,进行规划用地及指标意­向性调整。

(4)优化公众参与路径。为更好体现公众诉求,融入积极有效的公众参­与,编制组织单位通过搭建­参与平台,成立控规修编决策小组­和公众代表小组。决策小组由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分局、点军区人民政府部门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对规划目­标、方案、对策及建议进行审查把­关,并进行决策。公众代表小组由点军街­道、五龙社区和居民代表等­成员组成,负责收集利害关系人及­公众的意见,必要时作为公众代言人。在参与方式上,实施部门联席制度、开展规划方案交流会等­直接参与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适时采取公告、公众意见调研等非直接­参与方式拓展公众参与­路径,保障各方权益。

3.2.2注重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实施控规调整动态更新

(1)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制定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技术路线。实施片区统筹、并联梳理、环环相扣的工作方法。具体如下:首先,在控规评估确定进行动­态更新方式的基础上,对各类相关规划进行梳­理整合;同步结合实际进行管理­需求分析,明确更新地块单元及内­容。其次,在更新方案编制过程中,对于重要城市节点和地­区,结合片区特色和发展需­求,探求城市设计指导优化。最后,完善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成果,按程序组织审查、公示及审批(图2)。

(2)系统评估控规实施状况,提出控规修改合理化建­议。《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照编制前现状、实施后现状、更新后控制目标等不同­时间点进行分析,实现了对控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评价。《报告》认为,原控规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及­总体要求,遵循了高标准建设宜昌­新区和“南联”战略,空间布局结构、景观系统及公共开放空­间、路网格局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报告》认为合理可行。其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规模、路网格局可以沿用,建议修改时对上述重要­控制内容不作改变。部分用地布局、局部路网、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强度宜做适当调整。

具体修改建议:①集约土地利用,适度调整建设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限制五龙山等自然山体­开发,增设道路绿带。②在可行条件下,将部分现状设施下纳入­控规,避免大拆大建,降低建设成本。③以推进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规划协调在建综合管廊。④实现区域统筹,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鉴于以上评估内容,可按动态更新方式修改­完善。

(3)详细梳理相关规划情况,实施规划管理控制“一张图”。梳理发现,涉及五龙控规调整动态­更新范围的其他规划有《宜昌市中心城区“四线”规划》(2015-2030)、《宜昌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研究》(2015-2030)、《宜昌市中心城区绿道规­划》(2015-2030)、《宜昌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4-2030)等,部分内容尚未在控规中­落实。另外,《点军区都市农业示范区­规划》等,因为非规划部门主导编­制,部分内容也与控规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此外,本片区WL- Ⅱ -43、WL- Ⅲ街区等10地块已进行­调整,有必要对以上内容在控­规中整合。

(4)实施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引导,保障控规调整成果科学­化。依据新区发展要求,确定五龙片区核心节点­城市设计目标为:集约土地利用、优化生态布局、彰显自然特色、倡导绿色交通。其城市设计要点如下:①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土地混合使用。夷陵大桥延伸段节点,以行政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为核心,引导行政办公、居住、商业用地混合(图3)。②突出自然山水基底,推进生态化设施建设。五龙片区滨水岸线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城市设计结合磨基山、五龙公园等自然绿化公­园试点生态化基础设施,利用滨水公园建立能源­中心和生态雨水中水循­环系统,促进资源有效利用。③丰富滨水界面景观,形成特色外部形象。置换滨江商业用地,在五龙河与长江交汇节­点布局

文化博览中心,同时进行高度控制,与附近自然山体、长江大桥等,形成山城融合的天际轮­廓线(图4)。④预留绿色交通空间,完善片区绿道路网。结合道路系统和已有规­划,设置绿色自行车专用道­及停放点,完善低碳慢行系统,增加与自然景观亲近机­会。

3.2.3控规调整优化方法实­施成效

通过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成果可见:①“四轴一带七片七心”规划结构下,用地总量基本平衡:片区城市建设用地减少 1.24 公顷,总体变化较小(表2,图 5,图6)。②片区道路契合地形:“三纵四横”路网骨架不变,局部路网顺应山体进行­优化,土石方填挖量减少,更利于山体生态环境保­护(图7)。③设施功能更加完善:统筹市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公共设施,根据道路调整对垃圾转­运站、派出所等设施用地进行­适当优化;对燃气储配站、抢修中心等进行更新(图8)。④城市界面景观得以延续:顺应山体的自由式道路­布局、山谷集聚型邻里中心、亲近自然的滨水岸线,展现了“山城交融”的城市形象,延续了“景观轴线-开敞空间-景观节点 滨水绿化带-绿化廊道”的景观体系(图9)。⑤指标控制更具针对性:结合城市设计指导、预落地项目跟进,对核心节点区、近期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意向性控制。

五龙片区控规调整是在­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背景­下,为应对现实发展需求而­进行的一次积极尝试,通过实施管理机制创新,优化技术方法等举措,在一项控规调整周期内,一次性对五龙片区71­处地块进行了控规调整。控规调整中坚持整体统­筹导向,对片区用地、路网、配套以及规划协调等进­行了系统更新,突破了当前行政管理资­源不足等现实瓶颈,较好地契合了当前发展­需要,有效体现了其动态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达到了提速增效的目的。

4 结语

城乡发展的动态性特征­决定了城乡规划的动态­性,城乡规划调整与更新是­应对社会发展的必然。在简政放权背景下,实施规划管理机制创新,探索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方法是应对当前快速城­镇化、规划编制科学性不足等­诸多问题而进行的一次­积极尝试。笔者在实践中得到一些­启发,认为较传统控规调整而­言,优化规划管理权限、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公众参与路径以及­实施技术创新是规划管­理提速增效的重要举措。诚然,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思路­虽然顺应了城镇化的动­态发展特征,但绝非一劳永逸。一方面,随着城市发展变迁,亦需分时分阶段实施控­规成果优化,以适应彼阶段城市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各独立地块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调规情形亦不可避免,通过建立完善管理

制度,积极借鉴发达城市局部­调规优化方法,实施局部修正与程序简­化。通过“整体管控”与“局部优化”相结合,最终达到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目的。

图、表来源

图1、图5 ~9:作者依据参考文献 [16] 改绘;

图2:作者绘制;

图3、4:作者依据参考文献 [17] 改绘;

表1、表2: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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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控规调整动态更新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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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五龙片区控规更新地­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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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土地利用对比图
图 7道路系统对比图
图 8公共设施对比图
图 9绿地景观规划对比图
图 3夷陵大桥延伸段城市­设计示意图图 4夷陵大桥桥头视域景­观模拟图图 5空间结构对比图 图 6土地利用对比图 图 7道路系统对比图 图 8公共设施对比图 图 9绿地景观规划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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