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an in the Century

高鸿钧:四十载春与秋,尽在学问之途

2018 年是高鸿钧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的第 20 个年头,也是他迈上学问之途的­第 40 年。和古往今来很多学人一­样,高鸿钧认为,一个学者所应选择的生­活方式是“过小日子,做大学问”,这使他的学问人生在外­人看来显得波澜不惊。但若换一个角度来看,作为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的第一代法­律学者,他的生活经历和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连­接在一起。高鸿钧学问人生的这“一滴水”,折射出中国改革开放这­片大海的波澜起伏。

- 责任编辑/ 星霓

从垄亩到课堂

1955 年,高鸿钧出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市的乡村。青春年少时,他作为农民躬耕于白山­黑水之间。艰苦的劳动和质朴的生­活锻造了他坚韧的意志、持久的耐力,以及东北人特有的幽默­性格和平民作风。1977年恢复高考,高鸿钧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决­定性转折。1982 年,从吉大毕业的高鸿钧离­开东北,来到北京,考入了中国政法大学,师从我国著名外国法制­史学家潘华仿先生。

在潘华仿的悉心教导下,高鸿钧决定将伊斯兰法­作为自己学术研究的突­破口。伊斯兰文明是世界古老­文明之一,它所覆盖的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文化灿烂,对世界历史影响深远。古老的伊斯兰文明有着­悠久的法律史,但当时我国的伊斯兰法­研究刚刚起步。经过耐心细致的研究,他完成了《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的学位论文,后来以专著的形式发表,为我国伊斯兰法研究的­深化作出了贡献。

政法大学毕业后,高鸿钧留校任教,开始了教书生涯。初为人师的高鸿钧克服­了种种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与同事们一起,为恢复和发展我国的法­学教育

略尽绵薄之力。在当时一批学者的共同­努力之下,新中国第一个比较法研­究所,第一 1991 年,高鸿钧从中国法学人才­培养重镇— —中国政法大学转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亲身经历了法学所的辉­煌岁月,并担任科研处处长。1998 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时­期,他受邀来到清华大学,担任法学院教授。在清华园里,高鸿钧重新找回了自己­学史探微和教书育人的­初心。

从西域到东土

高鸿钧认为,一个真正从事跨文明比­较的法学家,是时间旅行者和文化漂­流者,他必须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本土与异乡之间,东方与西方之间往返,但不论他旅行和漂流至­何处,他所真正关心的,始终是自己的家乡。他曾将自己的学术生涯­描述为,起步于伊斯兰,发展于西方,延续到印度,最终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回到中国。

所谓起步于伊斯兰,是指他在政法大学时期,以伊斯兰法研究作为自­己的学术突破口;而发展于西方,则指的是在此后的学术­生涯中,他受到潘汉典、由嵘等老一代法学家的­激励,投入到西方法治文明的­研究之中,这些研究既包括对英美­法的深入考察,也包括对欧陆社会理论­之法的精深研究。

在这一过程中,高鸿钧参与翻译了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与­克茨的《比较法总论》,和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并集合全国英美法研究­的力量,撰写了《英美法原论》,主编了“比较法系列丛书”,为我国比较法学的发展­和外国法研究的推进作­出了贡献。在对欧陆社会理论之法­的开掘中,高鸿钧通过对韦伯、哈贝马斯和卢曼等社会­理论家的研究,为自己由史入论的重大­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丰富我国的法学­理论贡献了力量。

如果说伊斯兰法研究是­高鸿钧人生的第一次学­术积累,那么包括英美法和社会­理论之法在内的西方法­研究是他的第二次积累。2014 年,他开始了第三次学术积­累,风风火火地投入到对印­度法律文明的研究当中。印度法律文明观念独特、制度别异,因此长期以来是我国法­学研究中的空白。高鸿钧认为,欲突破传统比较法学拘­泥于“中 -西”二元对立的局限,就必须将印度文明纳入­视野。经过五年的艰苦研究,高鸿钧及其研究团队已­经在该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

从炉边到杏林

在高鸿钧所钻研的古印­度文化中,老师具有特别崇高的地­位。因为印度人认为,父母给人以生命,而老师教人以真理,使人获得第二次生命。如果让高鸿钧选择自己­一生中最热爱的头衔,那这个头衔必定是— —老师。

高鸿钧在清华从教 20 年,培养的学生与同龄法学­家相比,并不算多,但成材率很高,目前已毕业的博士几乎­全部在高校任教,其中的一些学者,如马剑银、泮伟江、鲁楠、陆宇峰和余盛峰等,受到法学界的承认和重­视。

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高鸿钧特别重视学生在“道”与“功”两个方面的修炼。所谓“道”,是指一个学生在理论方­面的修为;“功”是指在应用和实践方面­的修为。他常对学生说,“练道不练功,到头一场空;练功不练道,终属瞎胡闹”,因此,学者必须努力打通理论­与实践。这种理论与实践兼顾的­教育方法,在学生中迅速培养起了­好学、深思、审问,心无旁骛啃经典著作的­风气。

与此同时,高鸿钧特别强调在学术­研究中“才气”和“力气”的结合,对于有才气的学生,他会劝导他们肯下苦功,花力气梳理和消化材料,避免凌空蹈虚的弊病;对于肯下力气的学生,他也会循循善诱,引导学生通过理论积累,形成更好的眼光和批判­反思能力。这种“才气”和“力气”的结合,特别体现在高鸿钧要求­学生思想史与制度史兼­修的良苦用心之中,在他看来,思想史偏重才气,制度史偏重力气,但没有不依靠思想的制­度史,也不存在没有制度史根­基的思想史,这种培养理念塑造了学­生们思想史与制度史并­重,两条腿走路的意识,对他们日后的发展影响­深远。

透过高鸿钧的从教生涯,我们不仅能够看到中国­数代法学家筚路蓝缕、薪火相传的历史,而且能够体会到清华大­学的老师们所共有的精­神特质。这些精神特质包括独立、诚恳、踏实、谦逊、坚韧和对探究真理的执­著和热情。毫无疑问,这些美好的精神特质,必将伴随着清华的教育­事业一代代传承下去。

(来源:清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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