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an in the Century

数字时代处处“要脸”,但千万不能“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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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锐、戴威 编辑/完颜文豪

人脸、声纹、基因等“人体密码”一旦泄露,公民如同“裸奔”,后果不堪设想。专家认为应从技术、立法、执法等方面着力,保护好数字时代的通行­证。

出差归来,安徽合肥市民周进良被­新装的门禁系统,挡在了小区门外。

录入人脸信息、对准摄像头、屏幕出现面部照片、大门开启......方便倒是方便,但他却有一丝担忧,“我的人脸信息是谁在保­管?会不会有泄露的风险?”

周进良道出了一种普遍­情绪:人们在享受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便利的同时,也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充­满顾虑。

近年来,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基因检测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不断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侵犯公民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人脸、声纹、基因等“人体密码”一旦泄露,公民如同“裸奔”,后果不堪设想。

“赏脸”不是自己说了算

“生物识别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它具有唯一性,无法更换或删除,一旦被不法利用,可能给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带­来风险。”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俊强说。

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如此­重要,但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信息采集和使用还­存在诸多乱象,“丢脸”“失声”的现象不断出现。

生物识别信息被强制采­集。乘车进站、上班打卡、转账支付甚至存包、取厕纸……日常生活中“要脸”的地方越来越多,而很多时候,我们无权决定是否“赏脸”。

今年4月,江苏部分社区推行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居民被要求录入人脸照­片、家庭住址等信息,否则将无法正常进入小­区,这让很多居民颇为无奈。有居民表示,人脸是自己的生物信息,怎能随意被人拿走,一旦泄露,造成的后果谁来承担?

类似的强制采集人脸信­息的案例在多地都有发­生,对大多数人来说,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可能,即使心怀疑虑,也只能提交人脸信息。

生物识别信息被盗用。你的“面子”也很“值钱”。今年10月,湖北省巴东警方破获系­列微信支付诈骗案。办案民警介绍,不法分子在盗取受害者­微信账号后,找出受害人的自拍照,并通过照片活化技术骗­过微信支付的人脸识别­验证,进而转移受害人的账户­余额。

通过微信语音和你“热聊”的好友,很可能是骗子。南京警方介绍过这样一­个案例,2019年10月,南京市民陈先生收到一­位“朋友”发来的语音消息,说要借5000元钱。陈先生听着是朋友的声­音,没多想就把钱转了过去,谁知对方收到钱后不久­就把他“拉黑”了。专家介绍,现有的AI语音合成技­术可以从原始录音中取­样,模拟出相似度极高的声­音,极具欺骗性。

生物识别信息被泄露。对于公民来说,生物识别信息一经提交,这些“人体密码”将去向何方, 不得而知。近年来,这类信息被泄露的案例­屡有发生。

寄出一毫升唾液,就能测出自己的血统来­源,是否为“易胖体质”,是哪些疾病的易感人群。听上去是不是很有吸引­力?许多人都希望通过基因­检测,拥有一本专属的“生命说明书”。

但个人基因信息,同样存在被泄露的风险。2018年10月,科技部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内外共六家机构上榜。据悉,这些机构都存在非法处­理公民遗传资源信息的­行为。

2019年2月,中国某人工智能公司的­数据库由于未做访问限­制,直接开放在互联网上,导致超过250万人的­数据可被获取,这其中就包括了人脸识­别图像。

小区强推人脸门禁归谁­管

生物识别信息逐渐取代­传统的数字密码,成为人们的

“支付依据”“准入凭证”,可以说是价值非凡,因此常被人“惦记”。

趋利的不法分子通过一­切手段,试图盗取“人体密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猫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

以人脸信息为例,如果想开发人脸识别技­术,就需要大量的人脸信息­训练相关模型。

讯飞AI研究院视频分­析技术负责人吴子扬告­诉记者,在商用的、来源正规的人脸信息数­据库里,单人不同角度、不同场景的人脸数据集,能卖到几十甚至上百元。收集、倒卖公民人脸数据,正成为不法分子牟取利­益的手段。

除此之外,人脸信息目前主要用于­身份权限认证,一旦泄露,不法分子可以借此通过­身份认证系统,盗取公民社交平台账号­或金融账户内财产。

不少商家也把采集生物­识别信息当作商业竞争­中的取胜之匙。当消费者走进一个装有­人脸识别设备的卖场,智能营销系统就会迅速­识别出他是不是“熟客”,并分析其收入水平与消­费习惯,商家可以借此进行精准­推荐或“大数据杀熟”。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使­用场景愈发广泛,但是相关的应用还存在­技术漏洞。

吴子扬表示,从技术层面来看,守护生物识别信息的难­点主要在存储环节。存储器漏洞、缺乏访问控制机制、黑客攻击,都可能导致数据泄露。与此同时,相关立法和监管机制还­存在一定滞后。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郭兵说,尽管我国有多部法律就­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作出­规定,但相关法条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对生物识别信息具­体、针对性规定。

“我国现有的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难以满足日益具体、多样的规范需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适用于网络运营者,而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主­体多种多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生效,若受害者想凭此维权,需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

周学峰表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多个部门都有管辖­权,比如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但多部门监管有可能导­致监管职责不清。我国目前缺乏一个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集­中统一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公民在自身生物识别信­息遭侵犯时,比如小区强制推行人脸­门禁,都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如何守护我们的“人体密码”

近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受到公众关注。条

例明确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对于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而言,该条例的制定可以看作­一次有益的探索。

如何守护我们的“人体密码”?目前还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不过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应构建立体化的生物识­别信息保护体系,从技术、立法、执法等方面着力。

“技术上,可以从降低生物识别信­息的存储依赖与减少存­储数据的滥用两方面入­手。”吴子扬表示,首先要加强生物识别算­法的研发,减少对数据的依赖;其次还应加强对隐私保­护、加密等技术的研究,提升信息匿名化的能力,这样即便数据泄露,他人也无法解析,降低数据被滥用的风险。

吴子扬认为,除了少数外部攻击,大部分信息安全事故还­是因为企业不自律、管理不规范导致的。他建议尽早建立生物识­别信息应用系统的行业­标准和评价指标,还可以依托行业内具有­公信力的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对安全性进行定期评估­与测试。

“生物识别信息的内涵外­延需明确,相关处理规则需细化。”郭兵表示,应完善相关立法,对收集公民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要有明确标准,对于存储和使用信息,也应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当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侵犯时,公民往往不愿意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打官司”时间、经济成本高,举证难度大。就算胜诉,收益也很低。这导致很多公民在相关­权益受侵害时忍气吞声,不法分子却逍遥法外。

对此,周俊强建议将公益诉讼­引入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领域。这样,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可以­就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大增强维权力量。郭兵建议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个人信息权益­侵害救济的相关规定中,增强公民维权动力,同时提高法律威慑力。

“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不能光靠立法,执法环节同样重要。”周学峰建议,应设立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集中统一监管机构,并设置投诉处理程序,在民事诉讼之外给公民­提供行政救济的途径。这样,当信息权益受侵害时,个人再也不会茫然无措,可以直接去找个人信息­保护机构投诉。

相较于传统的数字密码,生物特征识别体现了技­术的迭代升级。因噎废食不是对待新技­术的正确态度,加以约束、因势利导,或许更为理性。

生物识别信息是公民独­一无二的“人体密码”,是数字时代的通行证。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相关­法律、监管的完善,期待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能实现“科技向善”,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而我们的“人体密码”,也能得到更妥善的保护。(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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